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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當滿級大佬穿成小可憐兒》 第79章 被出繼的長女(13)

林秋以為自己的工廠生涯會一帆風順,萬萬沒想到,在機械廠遇到的第一個麻煩,是來自家屬區大娘大嬸大姐的熱

 “小秋,知道你還沒家,有對象了嗎?”

 林秋:“……”你們是怎麼知道的呢?我這對象,有還是沒有啊?

 要是說有,接下來可能會面臨如下問題:

 “你對象哪兒人那?”

 “干什麼工作的?收怎麼樣?”

 “今年多大年紀了?家里幾口人那?好不好相啊?”

 “你們打算什麼時候結婚那?”

 ……

 無中生有,并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于是,林秋回道:“沒有呢。”

 一車間主任的家屬劉大姐,是廠子里最熱心的人。問林秋:“想找個什麼樣的?跟大姐說說,都包在大姐上。”

 林秋想了想,說道:“長得比我好看,比我高至5公分,健康,沒有不良嗜好。”

 劉大姐:“……”

 “健康,沒有不良嗜好,是肯定的。但是長相和高可以適當放寬吧?可以對他的工作、收什麼的提要求啊。你年輕,不懂,長得好看不能當飯吃,還得能干才行。”

 “不用了,大姐。長相和高是要求。收什麼的,倒是可以通融。我自己有工資,又不靠他養活。”

 劉大姐:“……”也是,你一人吃飽全家不。別說不靠別人養活了,養活別人也是可以的。

 “這樣啊。那大姐幫你尋著。”

 “謝謝大姐。”

 劉大姐:“……”別謝!反正也找不著。

 看了看林秋的臉,又看了看超過1米7的高,在心里搖頭嘆息。這要是不改改條件,可能一輩子就嫁不出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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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們廠子里的男同志,比林秋高的屈指可數,有數的幾個,還都是結婚有了孩子的。比高5公分以上的,沒有。

 雖說林秋看著不像是個吃苦耐勞會過日子的人,但是長得真好看。比還好看的,那也沒有。

 那還找啥啊,別找了。

 林秋選對象的條件通過劉大姐傳了出去,大家做的熱一下就偃旗息鼓了。給功的希實在太渺茫,沒人愿意自己的婆生涯遭遇鐵盧。

 林秋這也算歪打正著。是認真的在提條件,但是忽略了一點,這個地方算是南方了,人的高普遍比較矮,大部分男同志的高都不超過1米7。

 所以,的生活一下子就安靜下來了。

 每天就按部就班的上班下班。春節回家過年。

 林秋參加工作了,春節回家,就給爺爺各買了一服,再買些營養品。不給生活費,老頭老太太也不要。他們有兩個活著的兒子呢,養老不到孫輩,何況是林秋。

 但是林秋給的東西,他們都會收下。只要林秋還愿意給,他們就高高興興的收著。服穿上,營養品也不會送人,都留著自己慢慢吃。

 此后每年,都是如此。

 每年林秋走的時候,二老也會給準備糧食、臘、菜干,林秋只拿一點:“車上太了,拿不了這麼多,下次我回家的時候再吃。”

 “哎哎,要是不夠了,你寫信回來,爺爺給你寄過去。”

 “嗯。”

 林秋答應著,但從來也沒有寫過信。

 也會給林敬生買煙,給二叔打酒,給其他幫過的人送糖果。每年林秋回家,村里的小孩子都很開心。畢竟糖果這種東西,大人舍不得吃,最后都進了小孩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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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江就覺得自己簡直被“害”慘了,買那麼多,他也不能空手回家吧,只好跟著買買買。

 林秋看他就像看二傻子:“我吃百家飯,被大家幫襯著長大,我那塊地,咱們村誰都搭過手,給大家買東西理所當然。你湊什麼熱鬧?”

 林江:“……”

 雖然他覺得林秋說的有道理,但他多還是會買一些。畢竟作為村里走出去的大學生,空手回家過春節多不像話?

 還給林利民的兒買了小服,把林小叔高興的夠嗆。

 在大學畢業的前一年,62年,30歲的林利民終于結婚了。

 他媳婦比他小8歲,22歲,正是花兒一樣的年紀,在農村卻被看是老姑娘,對于倆人的結合,沒人關注他們的年齡差,都在討論這孩的家庭配不上林利民。

 方什麼家庭呢?

 這位小嬸,是鄰村的孩,楊桃,家里重男輕,被當老黃牛使喚。一直留在家里干活,拖到了22歲,就想把賣給一個四十幾歲的鰥夫,好收取高額聘禮,給自己的小兒子娶親。

 楊桃不愿意,自己跑了出來。也不知道該去哪里,就是單純的想要離開家,越遠越好。

 但是逃跑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況一無所有。村里到都是人,剛出村子,消息就傳到了家人耳中。

 “村口遇見你家桃子了,這是要干啥去啊?”

 多的村民也不知道是否清楚,他多的這句,可能會害了楊桃一生。

 所以,剛跑出村子沒多遠,后面就來了追兵。林利民恰好路過,就把送到了公社婦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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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候的林小叔,已經擁有一輛自行車了。騎車帶人,還是比后面的追兵快。

 楊家人被婦聯問責,惱怒,賣肯定是賣不了了,欺的他們不敢和婦聯板,也不敢招惹林利民,各種污言穢語就朝著自己的兒發泄。恨不得

 楊桃整個人都絕了,那一刻,是真的想死的。

 林利民這個人,雖然格跳,但是心

 他一心,就把楊桃娶回家了。

 萬幸楊桃這個人還拎得清,自從嫁了過來,就和老楊家一刀兩斷了。就連過年過節都不走,任憑老楊家人罵不孝白眼狼,也毫不在意。

 所以,不是家庭配不上,是楊桃本沒娘家了。

 林利民倒是無所謂,沒娘家好啊,總比那些明里暗里總是往娘家拉東西的強多了。要是娶個那樣的媳婦,才真是哭都沒地哭去。

 一開始,他對楊桃是同居多,但是相起來,他發現楊桃這姑娘是很不錯。人勤快能干,對他很好,對他的父母也非常孝順,和他嫂子也能相得來,格爽利,做飯好吃。

 而且,在林家養了幾個月之后,原來干瘦枯黃的面容慢慢變得滿紅潤,林利民發現,他媳婦竟然長得還好看。

 兩個人因為意外結合,日子竟是越過越好,越來越融洽了。

 林敬生兩口子對也沒意見,娶一個就行,總比一直打強。

 倆人燕爾新婚,很快就搞出了人命。這不,大兒很快就出生了。

 現在,林小叔終于有了比養魚更重要的事——養閨。走到哪兒帶到哪兒,恨不得揣兜里。邊走邊炫,讓人牙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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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時候的兒奴,真真是稀奇的

 林秋給小朋友買了兩套裝,小家伙穿上特別好看。把林利民給樂的不行。跟林秋說:“秋秋,明年再給帶兩套。夏天的時候給我寄兩套。”

 他媳婦悄悄扯他的袖子,示意他別這麼沒臉沒皮。

 林利民一臉迷茫:“干啥?”

 楊桃:“……”咋還直接問呢。“你怎麼能跟秋秋要東西呢?”

 “我跟秋秋啥關系?要套服怎麼了?”

 林秋也說道:“嬸兒,沒事。小叔就跟我親叔一樣。給我小妹買件服的錢,我還是有的。”

 楊桃:“這不是錢的事,我就說你小叔這人臉皮厚。別人就沒這麼干的。”

 “你這話我沒意見。”林秋笑嘻嘻的同意。

 林利民:“……”一切都是為了我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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