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漪,搬家了。
搬到了一舊小區。
郭文杰的辦事能力是有的,只是偶爾他心里對李漣漪有點意見。
舊小區的環境和新小區本沒辦法比。
和別墅區就更沒的比了。
住在這里的人拼了命地想要向外走,估計想不到竟然還會有人拼了命的要住進這里。
那棟樓一共七層樓,李漣漪要的頂層。
樓口邊就是修車店,樓下吵吵嚷嚷的,附近就有早市。
普通老百姓逛的那種既實惠又便宜的早市。
是霍景祀完全沒有逛過的那種早市。
因為房子實在太舊了,郭文杰還找了人翻修。
李漣漪提出來的要求只是環境舊,可沒說要住進那種破敗不堪的房子里。
家里都是翻修過的,樓頂的小花臺也全部做過防水。
樓頂千般萬般好,只有一條特別不好,那就是容易水。
防水得跟得上。
就在一個悶不氣的周末,漣漪帶著丈夫孩子搬過來了。
千金一路上都特別高興。
小孩早還能早到哪里去呢,沒心沒肺。
他不懂什麼好環境什麼不好,反正出了門去了一個陌生的環境他還開心的。
搬家的工人來來回回。
李漣漪將千金從地上抱起來,霍景祀見抱孩子就跟了過來。
實在是月份太小,不適合折騰。
“我抱吧。”
漣漪原本也是想將孩子抱起來送到他懷里。
孩子是他的,他不抱誰抱?
當然霍景祀不愿意抱也可以,那就這個孕婦來抱!
霍昊天在父親的懷里扭了兩下,表示自己的不滿。
他不喜歡抱著他的臭男人。
“媽,我自己走。”
“你爸抱會兒。”
漣漪兒子的頭,千金的小臉探了過來,合到母親的手心上。
霍景祀真的差點一個沒忍住就想懷里這孩子扔出去了。
怎麼就瞧著像……哈狗?
“兒子,這里的環境沒有過去的家里好,但媽媽覺得每種環境你都可以試一試,你覺得呢?”
趁著孩子小點讓他吃點苦,將來真的就是守不住家業了,苦日子也能熬下去。
李漣漪見多了沒有能力的富二代們,一個個地游手好閑。
真的破產的那天,一個個的就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
不想的兒子變那樣。
霍景祀雖然這里那里不好,可霍景祀抗的能力是真的特別強。
這一點,李漣漪希霍昊天能傳到。
“只要和媽媽在一起,我就開心。”
漣漪親了親兒子的腦門。
霍昊天的小臉瞬間就紅了起來。
霍景祀一個白眼翻上天。
“你好好抱著,摔了我兒子,我和你沒完。”
霍景祀:“……”
他將孩子送上樓,霍昊天跟著他媽悉屋子里的環境,霍景祀去打發郭文杰。
“霍先生,這里的環境真的不是太好……”
郭文杰都是多年前住過這樣的房子,試問人往高走水往低流,正常人誰會選擇來這里?
霍景祀材將普普通通的t恤愣是撐出了棱角,他的上有些淡淡的松木香。
男人的香和人向來不同。
他對著郭文杰出手。
郭文杰將煙遞了過來。
霍景祀問郭文杰:“沒打算結婚嗎?”
郭文杰道:“沒有時間也不想浪費時間。”
“喜歡人家就給個承諾,真的打算結婚就胡思想了,要忠于家庭。”
別犯他犯過的錯。
別走他走過的老路。
“回去吧。”
漣漪說是要讓陳嫂過來做衛生,但最后還是沒用。
一百五十平的室面積,說大就大,說小就小。
至和以前住過的房子比起來,嗯,和霍景祀的那些房子比起來,這里很小。
晚上客廳里所有的窗子都開著,但通風依舊不行。
天氣原因,空氣既熱又悶。
悶里面還夾雜著。
反正這空氣就是怎麼不舒服怎麼來。
漣漪在衛生間用澡盆接好水,對著外面喊了一聲:“千金,來洗澡。霍景祀你過來幫我。”
霍景祀剛剛打開筆記本電腦。
他的手一僵。
他愿意干這些?
他不愿意。
李漣漪對著兒子招手:“自己能服嗎?”
因為養的是兒子,不太想慣孩子。
男孩子和孩子不同,男孩子將來是要撐起一個家的。
那注定了肩膀上的力就是要比孩兒大些。
如果沒培養好,那就是一個坑害孩子未來的存在。
霍昊天坐在小板凳上,規規矩矩著自己的服。
漣漪見兒子將子甩到一邊,撿了起來。
“媽媽告訴你,下來以后要把子翻過來,記不記得?”
霍昊天自己不翻,洗服的時候還要自己翻。
昊天手。
李漣漪又將剛剛翻過來的子再次給翻到了反面,然后遞給千金。
千金利索地將子翻得整整齊齊。
“好兒子!”
漣漪親親兒子的腦門。
“我很棒!”千金紅著臉肯定自己。
他媽媽總是夸他,總是說他優秀,現在他也認為自己有點優秀了。
霍景祀拖著長進了浴室。
這浴室大概有六七平米的面積,其實真的已經不小了。
可他們三口人了進來以后,顯得就特別的窄和抑。
“他洗澡,你輔助。”
霍景祀抬眸看向漣漪:“讓陳嫂住過來吧,不行把樓下租下來給住。”
霍景祀不缺的就是錢。
給孩子洗澡,他實在是不愿意也不耐煩。
有這個時間,他可以玩玩票,可以分分鐘就賺出來一套房子。
這里的環境,和李漣漪代下來的任務,都是被霍景祀所抵的。
漣漪拉過來小板凳,然后坐了上去。
拿著澡巾外層裹著巾,替兒子刷著小胳膊小。
霍昊天有些不好意思的捂了捂。
是小孩子,其實也是大孩子了,懂得男授不親的道理。
霍景祀了把臉。
“我來吧,你回房間去休息。”
舍不得老婆辛苦,就得自己親自辛苦。
漣漪一點沒有不放心地離開了浴室。
浴室里的那兩個人是親父子,能怎麼樣。
事實上就是霍昊天配合不配合,他爸畢竟是人,人有人的力量。
雖然費了一點點的時間,但還是很快把這個臭小子給洗了出來。
盡管霍昊天被他爸洗頭的時候把眼睛搞得通紅,然后他又把他爸搞得水鴨子似的滿都是水。
兩個男人平平安安地從浴室里走了出來。
“漣漪,遞給我一條浴巾。”
婚禮上,新郎當眾悔婚,男人如從天而降的神祗,嗓音低沉繾綣:嫁給我!於是沈長歌果斷將渣男踹到一旁,和這個男人閃了婚了。圈內皆嘲笑沈長歌嫁了個一窮二白的小白臉。沈長歌暗笑得像隻偷腥的貓兒,小白臉?她家老公旺妻!自從和他結婚後,打臉虐渣那是小菜一碟,事業上是順風順水!直到有一天。男人語氣深沉對她說,老婆,我升職了。沈長歌激動,走!我給你配輛寶馬!可能得配勞斯萊斯或賓利。這麼貴?你升到什麼位置?宗政財團總裁。沈長歌:@#&%¥!臥槽!?說好的小白臉人設呢?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宋喬兮為妹妹替嫁,慘遭三年家暴。她為了活命,去尋求未婚夫的瘋批叔叔庇佑,沒想到卻跌入另一個深淵。開始時,他是讓人聞風喪膽的秦四爺。他說:“我這人生平有兩件事從不主動,一是找死,二是女人。”後來他為她以身犯險,隻為將人困在身邊。她問:“秦四爺,能不能要點臉?”他連連點頭,大聲吩咐。“明天帶夫人去改名。”“就叫宋臉!”宋喬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