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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拘留所,嫌疑人竟是我自己》 第八十章 邏輯,是謀殺案件的前提!

第三張人皮面,徐浩是在遊樂場門口發現的。

太多,將這張人臉蓋在下面,不過徐浩卻準的一腳踩了上去。

“遊樂場?”

吳警挑了挑眉,隨後搖頭嘆氣道:

“找了,那個遊樂場已經被封閉,今天中午的時候,大隊跟瘋了一樣,好傢伙,文職也開車去了遊樂場,近百人的警察全在遊樂場瘋狂搜......”

“甚至還有離得近的,附近的派出所民警也幫著搜。”

“但可惜,一直到現在都沒搜到。”

三條人命,甚至還是起步三條,對於靠旅遊,而不是實力的經濟產業發達的市區......

是致命的!

這裡不是江三市,一起變態惡劣案件,很有可能導致遊客大幅度下降!

這對邵安市來說,是絕對不可接的。

當時的刑偵大隊大隊長都急眼了,親自去帶人搜查,就爲了早日破案。

“不是面發現的那個遊樂園!”

徐浩突然開口說道,他腦海中整理的這起案件,與人皮的位置路線!

不是那個遊樂場?

吳警愣了愣,邵安市是旅遊熱門城市,所以遊樂場這方面的建築較多。

除了案發現場的,那大概還有幾十個,這得搜到什麼時候去!?

“吳警,在說藏在遊樂場前,我們得先想件事!”

徐浩開口道,這算是給案件定

“這起案件是謀殺,還是激殺人!?”

謀殺和激殺人,並非說是死的驚悚,兇手取走了什麼就可以定

打個比方。

a是個小心眼的人,常年嫉妒b,兩人並沒,但a卻制定計劃,讓b在那幾天的心極度不好,隨後又在對方心低估時故意說出扎心事,激怒對方,手後自己防衛過當殺害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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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帝視角,這是謀殺,但警察視角,就是一起簡單的激犯事,隨後被反殺。

再舉個例子。

一個從神病院逃出的神病,逃出五分鐘後看到有個人長相好看,用一分鐘將他殺了,將臉皮剝下帶走,將丟棄,十分鐘後又看到個更好看的,再次殺害人,重複作。

這算是激殺人,還是謀殺?

說是激殺人,但常人第一眼都不會這麼認爲。

說是謀殺,但事實卻就是激殺人,一個神病犯了病。

是否是謀殺和激殺人,都需要理清裡面是否存在邏輯纔敢定

所以,任何案件定,絕不是相信第一眼的直覺!

至於這起案子的兇手都將害者臉剝下來了,爲何還不能定是謀殺......兇手都能將人的臉剝下來製了,你怎麼能指對方是個正常人,而不是神病呢?

神病殺人,還需要理由,還需要謀劃嗎?

他可能看你一眼,就想殺了你,掏出你的袋皮筋去打玻璃。

所以,即便有的案子真的能一眼看出是謀殺.......

那也要經過專案組認真討論,充分換各種意見,將所有已知線索推理好幾遍。

一場會開了幾小時才定,是很常見的!

“大隊沒敢定......”吳警皺了皺眉。

刑偵大隊不敢定,怕判斷錯誤影響進度。

專案組纔剛來不久,正在勘察現場收集線索,案件現在還沒定

“我個人覺得是謀殺。”王超在旁邊道。

徐浩點點頭。

“我也認爲是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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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子兩種殺人心理都有一些。”

害者沒有共同點,很像激殺人的特徵。”

“但,如果沒發現面的話,我的歐可哦啊嗎大概會保持兩者之間的平衡點......”

徐浩看了看和他相同猜測的王超,又看了看吳警

“兇手將臉皮剝下,隨後製作,不管這是目的也好,癖好也罷,但......”

“他丟面的地點卻很有邏輯!”

徐浩肯定道,在他的思考中,如果沒猜錯的話,第三位害者的就在遊樂場!

“超子發現的第一位死者,是在離臉皮五公里外的酒店被殺,但面卻在我住的酒店門口丟棄!”

他撿到的第一張人臉,屬於王超找到的第二,第二張人臉,屬於第一

“第二,超子說是在小船開始遊不遠,也就是起點被發現。”

“但死者的臉,卻被丟在另一條河,小船項目遊範圍的末尾,被我撿到!”

“而第三張人臉,我是在遊樂場門口發現的......”

“總來看,你們有沒有發現一個共同點?”

共同點?

哪有什麼共同點?

看著吳警和王超那迷茫的神,徐浩沉聲道:

“起點,與終點!”

“不管是遊樂場,還是酒店!”

害者都是在裡面,也就是所謂的起點死的,而臉皮,卻被兇手有意丟在另一個特質相近的建築門口......”

“當然,順序也有可能顛倒過來,河底是終點,酒店門口垃圾桶是起點。”

“但不管怎樣,兇手在對每一個害者,不管是殺害後的地點,還是丟棄人臉面的地點,都是有他那一套的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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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警,你應該知道,一場刑事案件,如果線索串聯起來,符合某些特定的邏輯亡......”

“那百分之九十的機率,是謀殺,因爲謀殺的計劃制定,需要邏輯!”

邏輯,是謀殺的前提!

任何計劃縝,沒有的謀殺計劃,都需要極高的邏輯縝

只有激殺人,連環殺人案的殺人過程中,纔會沒有一些可串聯起來的推理線索!

但如果是謀殺,那隻要警察悉了他的思路,知道了兇手的心理邏輯......

就能破案!

“第三張面的發現點,完全符合前兩次推理的‘邏輯’!”

徐浩說道,聲音不大,僅能讓話語清晰傳進二人的耳中。

但這聲音,卻在二人心中無比響亮!

“那麼按照邏輯......”

吳警起來了,徐浩說的很清晰,他聽得懂!

王超也擡起了頭,他也聽懂了,連忙補充道:

“兇手拋掉第三次的地方,不會在發現人皮面的遊樂場,而是.......”

“其餘的遊樂場!”

徐浩點點頭,“對。”

“並且害者消失的臉皮,還不會很遠!”

王超肯定道:

“也就是說,第三位害者的藏在發現人臉遊樂場的周圍的遊樂場,且離它不遠!!!”

想到這,吳警眼睛亮了起來,但接著又熄滅了。

“不對,雖然推理很好,我也相信,但......”

“大隊不一定信,現在人手很缺,我老大的意思是全力配合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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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配合專案組?

意思是穩住自己不出錯,也就是什麼都不主做,只按照專案組的話行

這比趙濤還穩健啊......

徐浩心吐了個槽,看著吳警的眼睛瞇了瞇。

“吳警啊,伱想不想要功勞啊?”

吳警狠狠的點了點頭,“想!”

“做夢都想!”

“那你覺得,是將這個消息給不一定理會的大隊,讓大隊找到的功勞大,還是......”

徐浩循循善道,頗有一種‘拍花子’的意味,旁邊的王超脖子。

“還是自己爲了不給大隊添麻煩,避免浪費警力,自己出去親自找到的功勞大?”

聽著聽著,吳警的眼亮了起來。

“但是,現在我不出手啊,沒時間,大隊太缺人了......”

徐浩再次開口,“不不不,即使是再缺人,就算是兩班換,也有下班回家睡覺的功夫嘛......”

“這下班的時候,還想著案子的警察,用休息時間找到了,這功勞......”

“你說大不大!?”

吳警的眼徹底亮了起來,他膛起伏,呼吸聲逐漸變

上班時間找到有功勞,但卻是本的職責,若是下班後還想著案子,用的休息時間找到害者......

那這可就是模範警察,市局標桿,省裡表揚的人了!!!

想到這,吳警頓時坐不住了。

徐浩看了看時間。

“吳警,現在快十一點了,你快下班了,你說......”

“一個小時後,是不是個很利於行的時間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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