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什麼?”亓彥臉瞬間黑了,連那通明的燈火都照不亮。
一下子,莫之知道大事不好,趕擺手對老者說:“不了不了,我們不要糖人兒了,不要了。”
說著,拉起亓彥就離開,這大金的臉,比鍋底還黑,這怕是要咬人咯。
后邊三人聽到這句話,就憋著笑,尤其是何統領,憋的臉都紅了,只能捂著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
那老者還有些奇怪,在后邊喊道:“哎,這位老爺,真不給你兒子買個糖人嗎?”
本來亓彥被莫之拉著已經走開好幾步,聽到那老者喊,自己個肺都氣炸了,也不管后邊,直接拉著人快走幾步。
莫之松口氣,得趕把人拉走,否則指不定要出什麼事。
可是再走幾步,兩個人突然停住,亓彥終究是忍不住,轉朝攤子走去,莫之撓頭,趕追上去:這下大金要發癲。
老者原本還以為這生意沒了,正想招攬下一個,就看見之前那位老爺回來,笑得山羊胡也起來:“老爺,您還是要糖人是嗎?”
亓彥沒回答,突然手就把人攤子掀翻:“那是我妻子。”
周圍的人都給嚇傻了,連著高五分他們也都怔住,這靜更是吸引不賞燈人的目,看著狼狽的攤子,一臉怒意的一位公子,還有錯愕的老板。
知道大金會生氣,但真沒想到他會掀人家攤子,莫之趕上去,一個熊抱束縛住他的手腳,確實怕他手打人:“乖啊,我們回去,走走走!”
“這是我妻子!”亓彥說著,宣誓主權一般摟住他的腰。
“夫君夫君,我們快回去快走好嗎?”這人越來越多,跟看猴兒似的看著他們幾個人,莫之覺得尷尬,大金也不嫌臊得慌。
只能順著他的話說,邊哄著人邊拉著人走:“夫君我們先回去好嗎?乖啦乖啦!”
這幾聲夫君,到真把大金的的順好了,乖乖聽話被人拉著離開事發現場。
高五分趕上前,拿出一錠銀子遞給老板:“這是點補償。”
老板看見這銀子,倒也愿意息事寧人,卻還是嘟囔一句:“可不就像爹爹兒子嘛。”
這話還是被沒走遠的大金聽到了,一聽到這話,直接炸了又想折返回去,生生被莫之拉住:“夫君夫君,我們往那邊去,那邊熱鬧。”
此事,惹起亓彥心病,好幾日都悶悶不樂,還是正月二十那一夜,莫之纏著他許久,他才愿意說。
“我如今三十有一了,你也二十,你三十,我便四十一,我怕比你先去,護不住你,你一人在濁世孤苦。”第一次,這是亓彥第一次覺得有心無力。
冬夜里,承乾宮明明很暖和,但自己覺得心冷,摟著懷里的人,一聲聲喚著。
“陛下去哪里,我便去哪里,生死不離,不是拜堂的時候說過了嗎?”莫之摟著他的腰,臉頰在他下輕蹭:“我的任務就是保護陛下。”
亓彥卻覺得,若真到那一日,自己會舍不得。
見人不回答,莫之繼續說:“其實陛下不必擔心,你我在一起便該歡歡喜喜的才是,若為這些事不高興,那多不好啊。”
“說的是。”亓彥心一松,也覺得:人生短短幾十年,自己有幸得了這個寶貝,就該好好珍惜才是。
五年后,是嘉十一年,剛夏,才尖尖角的荷葉醒玉蟬,吱呀晃,揮毫一抹盛綠。
這宮里也多了生機,是一個才三個月大的小嬰兒,那嬰兒是敬皇叔的孫子,是過繼到亓彥膝下,好好培養繼承大統。
這孩子天資聰慧,騎讀書都是一點就,難得是仁心,能察民,亓彥對他很滿意,在十三歲后,就立為太子。
太子知道自己的世,父皇并未故意瞞他,旁支過繼來當皇帝,但都是亓家的人,一脈相承。
至于,為什麼父皇不自己生一個,起先太子還不明白,后來才知道,原來是小暗衛不能生。
那個小暗衛,是父皇的心頭寶,但小暗衛也乖巧,就是貪吃。
記得十歲那年,他想吃牛糖,自己拿一個給他,結果小暗衛吃后牙疼一個下午,那一次父皇真的生氣,讓自己在承乾宮外跪了一個下午。
父皇在寢殿哄小暗衛,輕聲細語的,跟小祖宗小心肝一樣寵著,父皇是真的他,那一刻太子慨:原來愿得一心人是真的啊。
不過事后小暗衛還特地給自己道歉,說是他貪吃,卻害自己,但想想這也不是大事。
自己十九歲后,父皇初雪那一日,帶著小暗衛去看雪,不小心染風寒,那一病連帶著子也垮了,一直挨到初春,陪小暗衛看過一次桃花,便再也起不來。
太子記得,那還一日桃花開得最艷麗,承乾宮跪滿大臣,父皇躺在床上,小暗衛在床邊兩人十指相扣。
“.....”亓彥終究是老了,手握著他不肯松開,眼眶通紅言又止,想說的話,梗在頭。
莫之知道他要說什麼,于是主躺到懷里,摟住他的腰:“陛下,帶我一起走吧,說好的生死不離,君無戲言才對。”
“好,好!”亓彥舍不得剝奪他生存的權利,但他主提出,那就自私一回。
宮里哭聲起,大家或真的或假的都在哭,作為太子,有很多事要做,首先登基理朝事,穩住重臣。
守靈那一夜,新皇悄悄的去看了一眼棺材里的兩個人,小暗衛乖順的窩在先皇懷里,有些慨:先皇這一世離經叛道,為一個小暗衛,遣散后宮,這一世都跟寶貝似的寵著他護著他。
但一個帝王居然收獲了真,實在令人羨慕。
新皇想想,自己沒有先皇的這運氣,還是乖乖的做一個好皇帝吧。
人這一世得一人就夠了。
你別我耳朵呀!(一)
這個世界各種和平相,大家藏好自己的耳朵和尾,以人類的面目出現,上學工作。
但地下一個角斗場里,呼聲越來越高,所有人的目聚集在場下那兩個人上。
一個塔山似的高壯,頭上熊耳朵已經出來,另一個人在他面前顯得小無比,一米七七的高,黑衛連同兜帽一起帶著,讓人看不清樣貌。
場上貴賓席的地方,坐著一個無比俊的男人,看起來有一米八九,形比例極佳,雖然穿著西裝,但材極佳。
你看不出他是什麼,但是其他普通的人看了,莫名有種想要臣服的覺,最反差的是,他上坐著一個小娃。
小娃皮白皙,頭發也是銀白的,出兩只狼耳朵,張時能看到小尖牙,崽時期,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外觀,但五歲能把尾收起來,已經很不錯了。
“你還是回家吃吧。”熊耳朵的男人,看到材瘦小的對手有些不屑。
小男生沒有回答,微微退一小步,右手握拳,可食指和中指的指里,夾著一塊刀片,刃似欺霜。
棕熊嘶吼一聲,也算是壯聲勢,雙手扯了扯雙節,心里猜測,一下就能把人打死,想著揮著子朝他的面門過去。
黑男人作非常敏捷,而且極快,一閃,快到大家都只能看到一個殘影。
棕熊一子揮空,但是手肘卻傳來痛,一轉頭就看到那個男人,夾著刀子刺進手肘,明明熊的皮,哪怕現在是人形態,也比其他堅韌,卻能輕易被割破,瞬間流出來。
一個回合鋒,棕熊就傷了一,可那個小男人卻毫發無損。
貴賓席上的男人眼睛一亮,這個人的手非常好,而且速度極快,懂得利用自己的優勢。
但這一下,也徹底把棕熊激怒,突然暴起,利用自己形高大,一個拳頭朝他打去,還真是沙包大的拳頭。
小男人不慌不忙,微微彎腰,避開拳頭,左手一下握住他的手腕,四兩撥千斤般的把拳頭推開,然后速度極快的朝前一步,右手舉起輕輕一揮。
管的一下子就濺出來,也濺到小男人上。
這下在上頭看的人都沸騰起來,本來以為是絕殺,沒想到居然被反殺,結果人大跌眼鏡。
但驚呼一陣,都又噤聲,一起朝著貴賓席的男人看去,誰都得給這位譚先生面子。
譚先生抱著小娃站起來:“把帽子摘下來。”
場上的小男人聞言,很聽話的過地上的尸,走到貴賓席前,在所有人面前摘下黑兜帽。
“兔子,是兔子?”“怎麼是兔子?”
場下的人,在燈下顯得這樣人畜無害,一頭的栗頭發,兩只兔耳朵長出來,一只豎起來一只耷拉著,白的絨的。
看起來小,長得也可,圓滾滾的眼睛是栗的,此時笑得像太一般燦爛,忽略他左臉頰被濺上的跡,就是一只萌可的兔子。
誰說兔子不能大殺四方?
莫之笑得可,看著臺上的男人,這一次的任務有點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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