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十月底的上海,其實并不冷。
但是風吹再上,總有種蕭瑟。
程厘往前走了兩步時,才發現容祈站在原地,他微垂著頭,似乎在想什麼,腳步并未跟上自己。
“容祈。”低聲喊道。
這一聲清泠的呼喚,將容祈從緒中拉了出來。
他抬頭,看著面前的人,初秋的并不刺眼,微暖中帶著一種舊時的朦朧,這一刻站在他眼前的不僅僅是二十八歲的程厘。
原來,過了這麼多年。
哪怕他早已經不是當年的那個他,可是那種小心翼翼又克制的心。
依舊還在。
“你怎麼了?”程厘有些擔憂地看著他。
或許是以為剛才在家里,發生的事,才讓他這樣。
程厘低聲說:“你別太擔心,其實凌老師就是這樣,刀子豆腐心。其實心底可了,到時候咱們撒撒,肯定就心了。”
容祈安靜看向:“我沒事。”
見他開口說話,程厘這才松了口氣。
“還第一次看你穿風,”程厘此時再打量他,故意頓了下,這才慢悠悠說:“還真帥的。”
容祈抬眸,神波瀾不驚。
程厘有些挫敗道:“容先生,當別人夸贊你的時候,你總該有點兒反應吧。”
容祈朝掃了一眼,輕描淡寫道:“那我大概每秒鐘都在說謝謝的路上。”
程厘:“……”
見過自信的。
還真沒見過這麼自信的。
這男人,總是有能輕松讓人啞口無言的本事。
兩人走到小區外面,程厘看了眼時間,轉頭問道:“你吃過午飯了嗎?”
剛才也不知道,他是從哪兒來的。
但是他之前打電話時,問的是有沒有吃飯。
容祈微耷著眼皮,整個人沒什麼緒,周仿佛被一陣郁氣籠罩著。特別是配上他穿著的這一黑,有種又帥又冷的頹。
程厘忍不住多看了幾眼。
畢竟容祈雖然之前也是高冷疏離,但從來都是英派頭。
不說朝氣蓬,但整個人就沒從沒見過這樣頹過。
“沒有,”容祈微瞇了眼,似乎有些忍無可忍般,轉頭看著說:“雖然這種話,說出來比較不順耳。”
程厘點頭,一副你說洗耳恭聽的模樣。
容祈聲音散漫,有種漫不經心:“你再看下去,我得收費了。”
“我們夫妻,看兩眼怎麼了,”程厘也不惱,笑呵呵反駁。
不過說到這里,程厘突然笑說:“如果你要是跟每一個看你的人收費的話,我們真的可以靠著你的臉發家致富。”
容祈:“……”
程厘說完,已經忍不住抬起雙手,的包掛在手腕,險些打到容祈的肩膀,就見長吁了一口氣,聲音里都著神清氣爽的覺:“雖然被凌老師罵的狗淋頭,但是最起碼現在不用躲躲藏藏了。”
當放下手臂時,正要轉頭問容祈,去哪兒吃飯。
就見側的男人不知何時,神竟莫名和了下來。
就像一只原本呲的大狗狗,瞬間被安好了。
容祈盯著,突然低聲說:“你不介意被發現,我們結婚的事了?”
“這什麼話,我什麼時候介意過,”程厘有點兒不太懂他的邏輯。
容祈:“之前不是你說,要瞞。”
程厘覺得冤枉,趕表示:“我當時只是說,暫時不告訴長輩,畢竟這個事突然的,怕他們接不了。”
此時嘆了一口氣,說道:“我昨天還跟凌老師打了鋪墊,想要把我們兩的事,找個機會,慢慢告訴。結果今天就被發現了,果然,我還是干不了壞事。”
“打小就這樣,只要我做了什麼事,準能被凌老師發現。”
容祈突然問:“你怎麼鋪墊的?”
程厘剛要開口,但想起昨天的對話,好像也不是什麼讓人開心的事。
“沒什麼。”
說著,就往前走:“我們還是去吃飯吧,我肚子了。剛才我爸煮的小餛飩,我都沒吃幾口。”
剛往前走沒兩步,突然后脖領子,覺到一拉力。
程厘回頭,就看見容祈兩只手指,輕松著的領。
說:“你松手。”
容祈冷淡看:“你說完。”
“啊?”
“話說到一半不說完,”容祈眉梢輕挑:“故意的?”
程厘還真不是。
避重就輕說道:“其實也沒什麼,就是凌老師去了一趟我家里,被刺激了一下,就想著給我介紹相親對象。”
說到這里,程厘小心覷了他一眼。
雖然兩人目前只是塑料夫妻,但是有那張結婚證在,要是另外一個人去相親,怎麼都會不爽吧。
“我當然是嚴詞拒絕了,”程厘語氣堅定道。
容祈:“然后呢?”
程厘:“然后我就說,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
容祈在聽到喜歡這兩個字時,瞬間眼尾微挑。
烏黑眼瞳里,如同有在流。
程厘此刻也著他,自然注意到他表的微妙變化,立即解釋說:“我不是有意要覬覦你,我就是想著先鋪墊一下,這樣凌老師到時候,也比較容易能接我們閃婚這個事。”
容祈此時雙手在風兜里,本來看似隨意站著。
可在聽到這句話時,他背脊微微直。
他偏頭朝程厘看來,其實他眼皮角都很平薄,不笑時總會給人一種高高在上的疏冷,但程厘很能覺到,他上的那迫。
以至于,當他現在這樣看過來時,程厘覺得很陌生。
直到他聲音極低說:“就像你之前說,從高中就開始喜歡我那樣的借口?”
程厘見他能理解的,點頭說道:“對啊,找點借口,這樣才不會顯得突兀嘛。”
“哦。”
這次容祈,沒再繼續說什麼,而是率先往前走了過去。
只是,程厘突然覺,他的背影有種悉的落寞。
就像……
站在原地看著,莫名想起,那個場邊孤寂離開的影。
這次,程厘抿,直接沖了上去。
當手挽住他的手臂時,容祈錯愕的扭頭看向。
程厘:“那個,我們去吃飯吧,你是不是還沒吃飯呢?”
略帶討好的小模樣,落在他的眼底。
容祈看著,突然笑了起來。
程厘被他盯的有些發。
容祈如同自言般,低聲說:“我急什麼呢。”
現在,他有大把時間,可以慢慢來。
程厘詫異,這是瘋了?
吃飯都不著急?
干飯不積極,思想有問題好吧。
*
吃完飯,容祈問,要不要把送回公司。
程厘剛要點頭,但隨即又搖頭。
現在回公司,也沒什麼心上班,干脆就趁著這半天給自己放松一下。
覺凌士這次,不會輕易放過。
剛才吃飯的時候,還給爸爸發了微信,結果到現在都沒回復。
懷疑,爸的手機都被收繳了。
哎。
“想去哪兒?我開車送你,”容祈說道。
程厘:“送我去找元歌公司吧,我下午跟一起。”
容祈點頭,不過到了孟元歌公司門口,他扭頭問:“真不需要我陪你?”
程厘有些錯愕,但還是搖頭。
這種時候,還是姐妹的陪伴比較重要。
程厘手掌搭在車門把手上,正準備推開,容祈開口說:“等一下。”
等程厘回頭看過來,就看見他已經從風側的口袋里,拿出一個薄薄的錢包,小羊皮質,里面著七八張卡。
容祈直接將一張白卡片,了出來。
程厘看了眼,好像是他的份證。
也不知道他證件照,拍的好不好看。
下一秒,容祈就將剩下的錢包,直接放進離他近的那只手里。
程厘:“……”
“好了,你可以去玩了,”容祈微抬下,示意現在可以下車了。
程厘深吸一口氣,提醒說:“這些卡是……”
“雖然不是我全部的家,但都是我平時用的卡。”
程厘趕說:“可是你今天在我家,不是還說,我們兩個的關系不涉及金錢層面。要不我們繼續保持這種純潔的關系,好不好?”
主要是不想將問題復雜化。
莫名其妙,拿了他這麼多卡,算怎麼回事嘛。
容祈朝看了一眼:“不好。”
程厘:“……”
怎麼還這麼倔強呢。
“萬一要是被別人知道,我不給老婆花錢,”容祈眼皮微掀:“到時候上會怎麼寫我,你應該不難想象吧。”
程厘突然想到,曾經結婚前,一次預支了未來十年工資的某知名企業家。
可不就是被大眾罵了賊,摳門。
容祈:“你該不會想看,我被人罵吧?”
“當然不想。”程厘無奈。
于是程厘只能揣上他全部的卡,起下車。
和孟元歌約了,他們公司樓下的咖啡廳。
等看見時,孟元歌上下左右,仔細打量了一遍,松了一口氣道:“還好,沒缺胳膊。”
程厘:“謝謝您的吉言。”孟元歌:“快,快,跟我說說,凌老師到底怎麼發現的。”
“說來話長,”程厘不是很想提。
在來之前,就在微信上,跟孟元歌簡單說了凌霜華發現結婚證的事。
孟元歌坐在對面,單手托腮:“沒事,我已經跟主編請假了。我最近是主編眼里的紅人,所以我這個下午都屬于你。”
見程厘還是沒說話,孟元歌催促:“快給我詳細展開說說。”
不過程厘也確實需要,有人給拿個主意。
當聽到程厘說,他們兩個因為找了同一個借口,被凌老師趕出家門的時候,孟元歌忍不住哈哈笑了起來:“你們這個借口找的也太湊巧了?”
“嗯,所以凌老師才那麼生氣。”程厘有氣無力。
但很快,孟元歌說:“你真覺得這是個借口?”
程厘朝睨了一眼:“我高中什麼況,你又不是不知道。”
對而言,容祈就確實是普通高中同學。
“我說的是容祈,”孟元歌說道。
程厘斷然否認:“那就更不可能了吧。”
“怎麼不可能,”孟元歌像是想起什麼,說道:“你都不知道,上次我去采訪他的時候,當聽他提到他太太的時候,心臟都撲撲跳。就他那種自然又溫的姿態,真的讓人覺得,他很他的太太。”
當然,孟元歌知道他口中的太太,就是程厘時,已經是之后的事。
程厘遲疑:“大概是他演技比較好吧。”
“又或許,他說的是真話呢。”
對于孟元歌的話,程厘還是覺得不可能,畢竟跟容祈高中都沒什麼接。
頂多就是,因為向的原因,他們有了那麼幾回私底下的往來。
但也僅僅只有那麼幾次而已。
最后,程厘抬頭看著孟元歌:“以后看點偶像劇。”
兩人喝完咖啡,還真的去逛了街,之后又大吃了一頓海鮮。
什麼辛辣酸甜,都嘗了個遍。
一直到程定波發微信:
程厘:
程定波:
程厘:“……”
等回家后,悄悄洗完澡,就躺到床上。
本來還想著,給容祈發個微信,告訴他,自己已經回家了。
但不知不覺,就睡了過去。
當再次醒來時,并不是自然睡醒,而是被活生生疼醒。
程厘手去夠床頭的大燈。
但因為疼的,整個人一下摔掉到床下。
咚的一聲巨響。
趴在地上,倒吸了半天涼氣。
等想要爬起來,才發現疼的特別厲害,上又裹著一層被子,彈不得,悶犯惡心,一直有種想要吐的覺。
也不知,是靜弄的太大。
還是正好隔壁父母有人起夜,房門上,響起敲門的聲音。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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