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玉瑤對著莊謹之說的那番話,原也沒錯。
他確實是出賣沈從安保了自己一條命。
從牢獄大門口轉去周王府的路途中,他做了一個決定。
將沈從安要謀反的細節告知給明宣帝。
可惜他並不知道,帝王心思一向難測。
兩鬢微霜的明宣帝看了他許久,看得莊謹之頭皮發麻,背上滲出層層冷汗。
就在莊謹之以為,明宣帝要喚將他帶下去治罪的時候。
那位高高在上的帝王開口了,“你膽子倒是大。”
莊謹之跪在地上,隻說他不敢。
明宣帝大約是看出來莊謹之隻是想求一個平安,想讓莊家其他人平安。
他沒立即答應,也沒立刻否決了莊謹之的提議。
他隻是將目落在龍案前高高堆積的折子上,半晌才將視線投向莊謹之。
這位帝王分明不再年輕,卻仍像一把沾滿了無數鮮的寶刀,讓人瞧上一眼便覺得膽寒。
他道:“此次風波結束之後,你便去旁的地方走一走吧,邵京城富貴迷人眼,不適合你。”
這便是讓莊謹之這輩子都不能再回京了。
明宣帝作為一個大權在握的君主,必然不可能什麽都不知道的。
他們這些人搞的小作,他們這些人的野心,他一個個的全看在眼裏。
莊家作為周王一黨,這些人裏麵哪個是有野心的,哪個是沒野心的,明宣帝比誰都清楚。
而莊謹之是個什麽人,明宣帝也再了解不過了。
莊謹之的手覆在冰冷的地磚上,他朝著高高在上的帝王磕了一個頭。
額頭抵著手背,莊謹之仍然覺得這永安宮的風冷得異常,人十分難捱。
他無法拒絕,唯有回應遵命二字。
可惜,莊謹之算計了一輩子,卻從來不知道,定遠將軍和鎮國大將軍打了一輩子的仗。
倘若連最起碼的調虎離山計都分不清,那也就活不到如今這個時候,也坐不到如今這個位置了。
他出賣沈從安的籌碼,從一開始,就不夠格買他的命。
莊謹之一連送走了自己的雙親,送走了自己的妹妹,又送走了自己的三弟。
他也該啟程去別的地方了。
皇帝邊的侍告訴他,蒹州是個好地方,讓他去蒹州瞧瞧。
侍都是替皇帝傳話的,他們的意思便是明宣帝的意思。
莊謹之無法拒絕。
他大約也意識到了什麽,隻是略微苦笑了一下,遣散了家裏的奴仆,收拾好自己的東西,隻留下了幾個的侍。
莊家的這些人,死的死散的散。
莊謹之出發的那一日,莊明禮和莊子逸竟然也難得地前來送他。
發生了這麽多事,兄弟幾人的關係再不如從前。
隻是如今難免還是有些唏噓。
莊子逸歎了一口氣,他如今也沉默了許多,再不似從前那樣跳,“二哥,你一定要去蒹州嗎?蒹州那邊,時常有遊牧民族的擾,你一定要出遠門也不是不行,但可以換個地方嘛。”
莊謹之隻是笑了笑。
他倒無甚覺,也並不覺得莊子逸莊明禮對他有多麽兄弟深。
畢竟他自己就是這樣對他的兄弟的。
不過這二人既然能來送他,若讓莊謹之全然冷著臉,倒也有些過於不識好歹,不近人。
莊謹之,彎起笑了笑,手一拍莊子逸的肩膀,道:“去看看也好,我從前從來都不知道打仗的地方是什麽樣,去那邊看一看也好,倒是能長長見識。”
莊子逸便不說話了。
的確,隻要看得多了,眼界就寬了,心境也會更加開闊。
從前的莊明禮還是一個固步自封,墨守規的迂腐書生。
現如今莊明禮看的東西多了,倒也不至於像從前那般愚昧封建。
莊子逸不會不知道莊謹之的缺點是什麽。
興許這次看的多了,見到了這世上還是有願意犧牲小我全大我,犧牲小家全大家的人,就不會再如從前一般冷漠自私虛偽煩人。
於是他道:“你說的對,不過你最好多帶點銀子,之前那位姓邱的卷了銀子跑了,不過莊府報了,也將他抓住了,被卷走的錢財也盡數歸還給了莊府。”
“莊家雖然大不如前,你不能再像從前一樣奢侈,但那些錢財讓你一輩子食無憂應當是可以的,隻要你別做紈絝子弟就。”
莊明禮倒是比莊子逸要冷靜許多。
莊明禮看著莊謹之,隻是問:“二弟,你以後還回來嗎?”
回不回來不是莊謹之說了算的。
還要看明宣帝的心思。
但這句話莊謹之顯然不能直說,於是他隻是眺了一眼遠方的山,笑著道:“可能回來也可能不回來。”
“我回不回來都無妨,大哥和四弟照顧好自己也就是了。”
“四弟本來就不喜拘束,做做生意好的,大哥隨遇而安,想來也能將自己照顧得很好,我就不再多說什麽惹人嫌的話了,你們兩個保重就是了。”
莊謹之說完,就拍了拍這兄弟二人的肩膀,轉上了馬車,出城去了。
莊謹之料想,明宣帝或許不會這麽仁慈留他一命。
他想,這位帝王興許是想讓他半路上因出了個什麽意外亡故。
不過讓莊謹之出乎意料的是,明宣帝並沒有這樣做。
這一路上他都是平平安安的。
蒹州城不似邵京城那樣繁華,甚至稍顯落後。
什麽也沒有,想要買到邵京城那樣矜貴的布匹,致的點心,都是難上加難。
但這裏的百姓,似乎臉上都洋溢著一種很滿足的笑。
莊謹之不是很明白。
分明這些人時常著遊牧民族的擾,他們的生活也尚算不得富裕。
如何這些人都如此幸福安然?
莊謹之一直覺得,權力才是能讓人開心的東西,一個人活著的價值,就是不斷往高攀升。
不然如何會有一句古話人往高走,水往低流。
這裏沒有什麽特別大的酒樓,最好的酒樓裏頭的飯食也和邵京城完全不能比。
莊謹之作貴公子做了這麽久,如今陡然要過上有銀子也買不到金貴東西的日子,實在是萬分不習慣和難。
小二送上來的那些招牌菜,莊謹之隻用了兩口,便再也吃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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