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的大包裹著纖細的子,溫絮瞬間不覺得冷了。
從領口“唰”的一下鑽了出來,因為高的原因,隻出一雙漉漉、亮晶晶的大眼睛,含笑對上頭頂上方星辰般的眸子,角揚起,臉頰凹陷,出兩顆不深不淺的酒窩,靈異常。
夜幕下,庭院裏的燈影影重重。
江亦寒將溫絮包在自己懷裏,服很大,足夠容納他心的孩,世界仿佛在這一刻安靜下來了。
他低下頭,微曲著子,目裏都是那張致絕的小臉,此刻再容不下其他,眼睫輕,幾乎是本能的在頭上落下一吻。
“絮絮,我永遠你!”
月正好,似在笑,暫停了時間。
——
又過了一個星期,溫絮覺得自己的已經完全康複了,便跟江亦寒撒說想回去住,畢竟在這裏住了兩個多星期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真是無趣的很,而且他們現在隻是男朋友的關係,天天住在一起也會人誤會。
隻是每次提起要搬回原先租的房子,氣氛都怪怪的,而且總是被江亦寒一本正經地糊弄過去,聊著聊著就轉移到別的話題上去了。
反正在這個話題上停留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分鍾。
今天晚上,兩人吃過晚飯在庭院裏散步,手牽著手,溫絮又提起要搬回去的事,希這次不會遭到拒絕。
隻是沒想到這回江亦寒竟然沒有冷下臉,也沒有拒絕的提議,麵稀鬆平常,淡定至極。
好像早就料到會這麽說。
“哦,打算什麽時候搬回去?”
無聊小手被他攥在手心裏,熱熱的,即便是深冬的氣溫下也覺得暖洋洋的。
其實也想和江亦寒待在一起,無時無刻都不要分開,但世俗的眼總是紮人的,怕自己一直賴在這,會對江亦寒造不必要的麻煩,他們一個天上一個地下,本不應該有任何集。
即便他覺得無所謂,不在意那些閑言碎語,但有時候還是要適當的保持距離,至希這段是不摻雜任何雜質,是正向穩定的。
在能完全追的上他的腳步後,再公之於眾,暴在下。
而現在的是自卑,患得患失的,幾乎沒有任何出彩的地方能配的上他。
想憑自己的力量闖出一番天地,而不是依靠於男朋友的幫助。
“明天就搬回去吧!”
深吸了一口氣後說。
如果可以,越早越好吧,至不會在習慣了這裏的生活後就不想離開了。
江亦寒沒什麽問題的點了下頭,“行,我讓司機明天送你回去。”
“嗯,我今晚就把行李整理好。”
溫絮想安他,說些什麽,但話到了邊又咽了下去,怕自己說錯話又惹他不開心。
夜晚的涼風吹了江亦寒垂落下來的碎發,眉宇間閃過一鬱悶,但很快又恢複了冷靜沉穩的樣子。
其實他知道溫絮著急搬離這裏的原因,無非是覺得住在這裏會給他添麻煩,遭人非議,被人說是靠臉才傍上自己的那種孩。
雖然他不在乎,可也不能強求對方。
第二天一早,溫絮就搬回了原先租住的房子裏,在李司機的幫助下,把車裏的行李搬上了樓。
李司機他們江爺的囑咐,盡職盡責的來回搬了好幾趟,才終於將所有的行李搬上樓。
期間,溫絮看不得司機一個人累,說什麽也要幫忙拿東西。
可司機卻說:“溫小姐,別別別,放著我來就好。我要是讓您累了,回去肯定要挨批的,爺之前有過囑托,您大病初愈,不能提重,這些小事我來就好。”
這話讓溫絮無從辯駁,再怎麽也不會去為難一個司機,隻是覺得自己一直接江亦寒的幫助,好像都習慣了,也不想刻意去打破這種平衡,雖然他們在一起了,但也不想自己為他的累贅,事事都需要他的幫助。
將行李都搬上樓後,看著累的氣籲籲的司機,去廚房倒了杯水,司機一口氣喝了大半杯水,又了會兒氣,麵算是平複下來了。
他靠著門框自來的跟溫絮聊起了天,也沒什麽顧忌的,想到什麽說什麽。
“溫小姐,怪我多一句,爺那麽喜歡你,你幹嘛還要搬回這破舊的出租房?”
其實他一直都覺得溫小姐作的,要換其他孩,早就上趕著去住大別墅了,就是趕也趕不走,哪會想住回這種破敗的出租屋,條件設施都是最差的,連他一個司機都看不上這種地方。
實在有點想不明白,就他們爺這種條件,隻要勾勾手指,有的是排著隊的漂亮姑娘,何必天天熱臉冷屁,追一個油鹽不進的人。
雖然這姑娘是比他見過的孩都要好看,可再漂亮,子冷淡不對付,也沒什麽用,反而降低了自己的份。
溫絮沒想到司機會這麽問直接問自己,想了想,淡淡的回道:“雖然我是跟你們爺在一起了,但不代表我就要住在他的房子裏,也不代表我要失去自己的生活,依附於他而存在。”
更不想以後被別人談論起來,隻是一個一無是,靠臉上位的人,沒有任何發點。
想和江亦寒在頂峰相見,肩並著肩往前走,而不是跟隨在他後,永遠在山腳仰著他。
司機沒讀過多書,也不明白到底在說些什麽,將水杯還給溫絮,離開前以個人的份拜托了一句,“不管你想幹什麽,但請別做傷害爺的事。”
“我會的,你放心。”
溫絮衝他點了點頭,語氣誠懇。
顧小米是被逼著嫁給了南宮羽的,她時時刻刻想要逃離他。可南宮羽卻怎麼能如她所願?少爺,有人欺負了少夫人,將她趕出靈城;少爺,有人追求少夫人,還每天給她送花;敢覬覦我的女人?打斷他的狗腿。少爺,少夫人想要跟人私奔;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你以為我愛你,其實你只不過是個替身而已】 明笙大二那年跟了沈朝淵。 沈朝淵對于她這個女朋友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聽話。 于是這細心乖巧、小意溫柔的形象,明笙維持了三年。 這幾年里,明笙的眼里就再也沒有了其他人。 眾人唏噓,紛紛說她這是愛慘了沈朝淵。 沈朝淵和明笙在一起,就是圖她聽話好拿捏,商場上的爾虞我詐令人心煩。 只有在她那他才可以得到片刻的緩解放松。 所以在那些個朋友無意間玩笑讓他娶了明笙時,他并沒有當場否定。 沈朝淵想,反正都是要娶的。 娶誰不是娶,最重要的是夠聽話。 朋友說女人都喜歡儀式感,沈朝淵聽了嗤笑一聲,不置可否。 可是在明笙畢業典禮那天,沈朝淵還是買了戒指。 就在沈朝淵以為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時,明笙拒絕了他的求婚。 女人走了,沈朝淵看著盒子里冷冰冰的戒指。 下一秒,戒指摔在地上。 狗屁的儀式感! 沈朝淵求婚失敗的消息,瞬間席卷整個商業圈。 好友嘲笑他被女人騙了,沈朝淵冷冷瞥了人一眼,“鬧脾氣罷了,遲早會回來的。” 可還沒等到她玩夠了自己回來,助理就拿來了一疊照片,上面一男一女,舉止頗為親密。 那男的側著臉,莫名的讓他有種熟悉的感覺。 仔細端詳,這照片上男人的右側臉與自己有著三分相似。 后來沈朝淵終于明白,為什麼每每情到濃時,她都喜歡細細親吻著他的右側臉。 盛怒之下的沈朝淵在某發布會現場突然大鬧。 甚至還揍了一個新悅娛樂剛簽約的男藝人。 某醫院病房內,女人擔憂的語氣和男人溫柔地回復聲。 好像沒有任何人能插入其中。 沈朝淵第一次嘗到了嫉妒的滋味。 ps: 1、男主真替身/主虐男主/追妻文(對!被當替身了還要反過來追妻的那種!) 2、女主前期不愛男主,心里有人。(不許罵我女鵝!) 3、大概就是‘傻白甜’總裁被騙身騙心(bushi)
億元天價,她被親姐賣給未來姐夫“做新娘”!婚後百天,豪門丈夫在她麵前玩出牆……她隻是不想爭寵,但也不願被丟海中喂鯊魚!既然他要斬草除根,那麼,她就順便出牆透透氣,做個殺手養個娃!前夫終於想起徹夜清算“使用賬單”?!對不起,親愛的,我已經有人“買單”了!
渣男友為升職,將她送進上司房!她倉皇逃離,誰知半路竟被腹黑男吃幹抹淨!八年後,上班第一天她就感歎,總裁跟自家兒子好像哦。某男道“小野貓,終於找到你了。”一陣心驚,她抱起女兒就跑。他盯著邊跑邊衝自己做鬼臉的小鬼頭,咆哮道“死女人,你敢偷走我的種!”
我愛了傅銘煜十年,他卻讓我代替白月光引出變態殺人犯,一心讓我死。我代替他的白月光,死在了變態殺人犯手里……看到我的尸體,他瘋了。再次醒來,我竟然重生到了一個陌生女人身上,而身邊躺著的丈夫,居然就是將我殘忍殺害的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