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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會寫兒歌?我怕你唱不了》 第50章 這真的是廣告歌?

虞妮娜知道林琰為什麽要接這個廣告單。

林琰可能覺得在家住久了不太合適,而且如果給錢的話,也不會接。所以,他迫切地想賺錢買套房子,好搬出去。

其實大可不必。

如果林琰能幫助星火娛樂逆襲,為東部地區的第一,那麽將這套閑置的房子送他又如何,也就幾百萬事。

而到那時,隻要功進東會,這點錢對來說夜不算什麽。

虞妮娜對林琰說:“林琰,你可千萬別耽誤了自己。”

林琰擺了擺手,“虞姐,你放心,我心裏有數。”

虞妮娜聽到他如此自信的回答,心湧起了一些波瀾。

從他得知懵牛這單消息開始,到現在有二十分鍾嗎?這就有創作靈了嗎?

這家夥一直這麽快的嗎?

也太妖孽了吧!

“歌寫好了?我能看看嗎?”虞妮娜忍不住問道。

“現在嗎?”林琰詢問。

“嗯。”虞妮娜點了點頭。

\"那虞姐你得借我一張紙和一支筆。\"林琰笑著說道。

“嗯?什麽意思?”虞妮娜沒反應過來。

林琰解釋道:\"我要把歌寫下來啊。\"

虞妮娜聽到這話後先是一愣,隨著林琰開始手寫歌,站在一旁直接傻眼了。

你是說所謂寫好了歌,是直接在腦子裏寫下來的嗎?

【喜歡酸的甜這就是真的我】

【每一天對於我都非常新鮮】

【我挑剔的味覺】

【有最獨特的區別】

【我喜歡酸的甜這就是真的我】

【青春期的我有一點點自

【......】

隨著曲譜和歌詞的逐漸完善,虞妮娜也跟著哼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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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這麽多年經紀人,帶出的歌手也有不,曲譜自然是看得懂的。

哼唱完畢後,睜大了眼睛,驚訝不已。

這真的是一首廣告歌嗎?

單從歌詞上看,“喜歡酸的甜,這就是真的我,每一天對於我都非常新鮮,我挑剔的味覺,有最獨特的區別。”,確實準確地表達了懵牛酸酸的特點。

但即使如此,把它當作一首流行音樂來聽,也不會有人覺得有什麽問題吧?

這首歌的旋律非常輕快,充滿了青春活力和樂觀向上的神。歌詞也非常有染力,想必能夠引起很多年輕人的共鳴。

沒錯。

林琰所創作的歌曲正是前世非常出名的一首廣告歌,《酸酸甜甜就是我》。曾用於蒙牛酸酸在2005年的廣告中。

這首歌一經發布,便迅速風靡了大街小巷。還曾獲得年度十大金曲獎以及首屆中國(三亞)國際電視廣告藝金椰子周最佳廣告歌曲等多個獎項。

當時有報道稱,這首歌的前期投約為2,000萬元,但最後的收卻高達20億。其盈利能力可謂驚人,使蒙牛酸酸為當時最暢銷的牛產品之一。

也是自那時起,蒙牛酸酸一直暢銷至今,為蒙牛旗下的經典產品之一。

虞妮娜認真地看著曲譜和歌詞,林琰也放下了筆,詢問道:“行嗎?”

“行!太行了!林琰,你給我帶來了太多的驚喜了!”虞妮娜激地回道。

“就憑這首歌的質量,我不信品牌方還會退。”

“這樣一來,我們不僅能拿下1,000萬的歌曲合同,還有機會獲得懵牛未來三年的代言合同。林琰,你立下了大功!你是我們星火公司的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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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琰點點頭,並開玩笑說:“虞姐,既然是功臣,那能不能給我多分點錢啊?”

虞妮娜白了他一眼,“你這家夥真是掉到錢眼裏去了。”

“要錢沒有,要房子到有一套,反正你也住上了,你要的話明天就過戶給你。”

林琰聞言連連擺手,“開個玩笑,房子我就不要了,隻要按照合同,該給我的給我就行。”

“你放心,我們星火雖然不是東部最頂尖的公司,但對待人還是相對公平的。其他公司不敢保證,但至在我這裏,不會出現合同、榨作曲人和藝人的況。你的報酬絕對不會。”虞妮娜保證道。

林琰點了點頭。“這點我自然是相信的,否則我也不會加星火。”

星火娛樂的環境在林琰看來確實是他沒想到的。

通常況下,無論是前世的娛樂公司還是這一世的娛樂公司,都存在合同的問題。一旦簽訂合同,就等於將自己賣

這些公司會盡力榨藝人和練習生上的價值,除非他們取得了非常高就和人氣,才會到不同對待。

然而,在星火娛樂,林琰至今沒有見過或聽說過有藝人或練習生被榨的況。甚至連那些沒有潛力的練習生,星火也會無條件地放他們離開,很涉及違約金。

在娛樂圈,每年都有許多懷揣為歌手或演員夢想的人進公司出道,但能功的隻是極數。絕大多數人在夢想剛起航的時候就夭折了。

通常況下,這些人沒有潛力沒有希的新人想要離開,娛樂公司也不會輕易放走他們。因為培養他們也需要花錢花資源,在沒有收回本之前,公司都會盡力榨他們的剩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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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的旭娛樂就是典型的例子。

他們在表麵上口碑不錯,但旗下的子公司完全就是另一副臉,他們恨不得將那些沒有多價值的藝人和主播骨頭都碾碎吃下去。

這種方式雖然令人厭惡,但效果卻非常好。子公司不僅不虧損,還能盈利,而旭娛樂也利用這種手段功地為了東部第二、同城第一。

由此對比可以看出,像星火娛樂這樣的公司在業已經算是非常良心了。

至於為什麽星火娛樂比同城的旭娛樂更有底線,林琰也聽過一些小道消息。

據說,星火娛樂的創始人之一,也是現任大東兼CEO的孫偉傑是一個兒奴。

他的兒孫晴雪從小就喜歡表演和唱歌。為了給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不讓娛樂圈這個大染缸影響到,孫偉傑在創立星火娛樂時立下了一些規矩。

他堅持不要劣跡藝人,不搞合同,不榨藝人等。這些規矩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兒以及公司的良好形象。

這也是為什麽當初林琰能夠提出那麽苛刻的條件,而虞妮娜也能毫不猶豫地答應下來的原因。

對於星火娛樂來說,一百萬購買一首電影主題曲並不算什麽。

隻要孫晴雪喜歡這首主題曲,哪怕兩百萬、五百萬,甚至是一千萬,孫偉傑眼皮都不會眨一下。

至於答應林琰開設自己的工作室,確實打破了先例。

要知道,公司唯一的曲爹楊贇都沒有開設自己的工作室,隻是拿到了頂級合同而已。

但這也與楊贇自己的意願有關,因為很多曲爹並沒有想要開設工作室的念頭,主要是他們大部分力都放在創作上了,沒時間搞那些。

相信隻要楊贇提出立工作室要求,公司肯定會毫不猶豫地答應,並幫助他組建團隊。

隻要你還屬於公司,搞個工作室算什麽?

一切好談。

這就是曲爹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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