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通漆黑冰冷,宋聽看著它,就想起了曾經在橫城時看到過的那張照片。
立刻點頭,“好!”
容知鶴便去一旁的櫃子中拿了個白帶蝴蝶結的托頭盔出來,站在宋聽前,指尖簡單梳理了下額角的碎發,然後將頭盔給戴上。
隻出一雙顧盼神飛的小鹿眼,充滿了期待地看著他。
容知鶴勾笑了笑,隨手撥弄了下頭盔腦後的紅蝴蝶結。
頭盔有些沉,宋聽努力往後仰了仰,抬著腦袋看容知鶴的作,“這也是提前給我準備的嗎?”
容知鶴利落戴上自己的純黑頭盔,聲音被頭盔掩蓋,聽著有些悶,“是,上次和陶謹則他們的聚餐,不是說了喜歡?”
因為一句喜歡,所以從那時就開始著手準備騎車帶的事。
宋聽眼眸都笑彎了,亦步亦趨跟著容知鶴,走到機車邊時還手了。
容知鶴偏頭就看見了躍躍試的小作,笑意微深,拍了拍小姑娘的肩膀。
在宋聽抬頭看來時,長臂一,直接掐住細韌的腰肢,像是提溜什麽小孩兒一樣,讓人穩穩坐在了機車上。
被完全舉起來的宋聽:“?”
容知鶴抬手,將宋聽頭盔上的護目鏡放下,才長一邁,跟著上了車。
被男人握著車把手的雙臂困在懷中的宋聽:乖巧懂事,不敢。
這種時候,愈發清晰的到兩人之間的型差,重型機車又高又重,宋聽剛剛悄咪咪試了試,努力繃直時腳尖堪堪能到地。
而容知鶴坐上來時,長漫不經心微屈,還有空慢條斯理的帶上純黑手套,在腕骨收綁帶。
“我們出發了?”
容知鶴打上火,低聲詢問。
宋聽忍著興,矜持的點了點頭。
便聽男人輕笑一聲,“那聽聽坐好了。”
油門一擰,機車厚重嗡鳴,猛地加速衝了出去。
在明家的地盤上容知鶴還略微卡著點速度,等出了京都市區,開上了空曠筆直的城郊快速路,手腕一沉,才正式提了速。
迎麵而來的狂風吹得角晃,宋聽整個人在容知鶴懷中,前方是淩晨呼嘯的冷風,後背抵著男人溫熱堅實膛,眼睛都在發亮。
“容知鶴——”
微微側頭,綢麵蝴蝶結飛,拍著容知鶴頭盔的下沿。
耳邊盡是呼嘯風聲,讓宋聽扯著嗓子喊道,“你什麽時候學的機車?”
漆黑頭盔的包裹中,隻有那雙淺的桃花眸尤其明顯,長睫輕落,倏而很淺的彎了彎。
“在某個小姑娘寫信說,覺騎機車的男生都好帥的時候。”
宋聽一怔。
慢吞吞眨了眨眼,不知道為什麽,聽著男人清清淡淡的話,莫名生了點兒心虛。
宋聽不太記得這件事了,畢竟那會兒還算得上一個小話嘮,和哥哥寫信時也是什麽小事兒全往裏寫。
“……這不是,說明我從小到大的審都專一的嗎。”小姑娘眼眸甜甜彎起,主用到腦袋撞了下容知鶴的頭盔。
然後就被容知鶴單手摟腰,往自己懷中摁了摁。
“坐好,雖然我為了某個人的一句話,就去學了機車,自認為技也很不錯。”
“但不代表,小貓在我懷裏扭來扭去,不會分神,導致車毀人亡。”
宋聽甜道,“那我們就是亡命鴛鴦。”
容知鶴低低笑了,屈指敲了敲的頭盔,懶洋洋道。
“比起亡命鴛鴦,我更想當活著的。”
-
四十分鍾後,機車在東郊山的山腳停下,不遠七八糟停著十幾輛超跑,線明亮,還有沸騰的喧嘩聲傳來。
宋聽摘下頭盔,馬尾有些歪了,正想抬手重新綁一次,就被容知鶴主接手。
修長手指在發間,皮筋繃在指間,三兩下綁好了一個高馬尾。
“服短,抬手還不注意。”
紮好頭發後,容知鶴了宋聽的耳垂,沒怎麽用力,更像是親昵調侃。
宋聽乖乖哦了一聲,笑意盈盈,“這不是有你在嘛~”
等容知鶴摘下頭盔放好,宋聽腳步輕快,往前一步牽住了容知鶴的手。
“走走走,快四點了,大侄子上場沒呀~”
尾音上揚,帶著想看熱鬧的焉壞兒勁。
容知鶴反手扣住的小手,十指相扣,眉眼含笑。
“應該還沒。”
畢竟,主角都沒到場,他們比什麽?
東郊偏僻,就算大半夜的紈絝子弟們在這兒玩彎道飆車,也不會影響到人。
走過圍觀人群,宋聽站在最前排,好奇往裏張著。
著清涼的舉旗郎用力揮手臂,在一陣熱烈的口哨、喧鬧聲中,兩輛停在起步線後的超跑幾乎在同一時刻起步,發機劇烈轟鳴,衝上了彎折山道。
速度太快,隻留下了後車尾燈在視網中殘留閃爍。
宋聽被那改裝後格外炸街的發機嗡鳴震得耳朵有些疼,下一秒,從後出一雙手,掌心微曲,在了的耳廓外。
隔絕了那一陣轟鳴。
容知鶴略微俯,將抵在著宋聽耳朵的手背上,“我看到明潭和容醒了,現在過去找他們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宋聽點了點頭,正好那兩輛跑車已經開在了山路中間,聲音不再刺耳,容知鶴便鬆開了手,轉而牽著人往側邊走去。
明潭和容醒站在一輛藍的超跑旁,正在說著些什麽,容醒略微困倦的了眼。
再抬眼,一個激靈,用手肘捅了捅明潭。
“來了來了。”
明潭立刻給站在不遠超跑旁的幾人拋了個視線,才臭屁的了把挑染額發。
“沒我,他們都不了,知道嗎!”
容醒角一,很想提醒明小爺,如果沒他,可能容知鶴和宋聽在一起得更早。
到底是顧及了幾分年誼,容醒胡點頭應聲,敷衍道,“對對對,你可厲害了。”
看向正走近了的兩人,容醒笑出一口白牙,“小叔叔。咦,小嬸嬸也來了?”
裝得十分驚訝。
可比當初在霍德利莊園時演技好多了。
明潭沒有演技,隻能拚命板著臉,佯裝臉很臭。
宋聽看了眼那心十足的藍漸變跑車,又掃了眼明潭和容醒兩個一米八的男人。
試探著問道,“這車還好看的?”
容醒跟著看了一眼,臉上笑容微僵。
然後用力點頭,“是吧,我就喜歡這個,小嬸嬸你說,好看嗎?”
超跑隻有兩座,在座椅和後方的界,還塞了兩捧豔的紅玫瑰。
容醒門路解釋道,“小嬸嬸你看,這兒塞兩捧玫瑰,等會兒敞篷飆車的時候,風大,就把這玫瑰花瓣使勁兒往後吹——一條玫瑰花路,是不是超浪漫!”
宋聽猶豫著點頭。
應該會是好看的吧?
說話間,時間一點一點過去,陸續又比了幾場,終於有人小跑著過來提醒,“下一場到你們上了。”
容醒比了個ok。
就在明潭拉開車門準備上車時,一直待在不遠的幾人突然走上前,為首的青皮寸頭男人裏叼著煙,吊兒郎當的拍了拍明潭的肩膀。
“小爺,等會兒比不過可別哭著回家找媽媽啊。”
明潭擺著張臭臉,“滾。”
寸頭男人嬉笑著,和旁同伴一唱一和,“這可是明家那個小白臉爺,等贏了他,我們的名氣可不就出來了。”
同伴應聲,“是啊,真是迫不及待想看到小爺被我們遠遠甩在後的場景。”
宋聽詫異看著他們,被背心中出來的大片刺青紋晃了眼。
哪家的紈絝小輩,竟然敢紋這麽大範圍的紋。
不怕被家中長輩提著拐杖追著打?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秦修然認識顧嵐之前,是一位彈指間上億灰飛煙滅的逼王。 優雅,高貴,帥氣,完美。 順風順水,無人可敵。 直到三十歲那年,他為了繼承財產,從美國歸來。 回來前,他想過,他的生活應該是豪門商戰,天涼王破。 結果,回國當天,他遇見了顧嵐。 他為她擠進晚高峰,坐上小三輪,被高壓水槍騎臉輸出 等狼狽不堪從派出所出來,迎面就撞上自己親媽,滿臉擔憂看著他:“修然,要不還是找個對象吧?說不定病就好了呢?” 那時候,他發誓,等他再見到這個人,一定要讓她付出代價。 結果再見面就是相親桌,陰差陽錯,兩人摒棄前嫌,決定試婚。 試婚第一天,睡在床上聽著顧嵐打呼嚕的秦修然抱著枕頭想:“我絕對不會和這個女人結婚。” 試婚一個月,顧嵐一拳砸翻來偷公章的二弟時,站在她身後的秦修然想:“我和她這輩子只可能是兄弟。” 試婚半年後,顧嵐建議他通過在對手APP裡發布不良信息再舉報去贏得商戰,他看著她睿智且自信的眼,寵溺一笑。 “老婆,你真聰明,我這就去發小廣告。”
傅廷也的未婚妻被人下藥毀了清白,無辜的她卻成了替罪羔羊,被送進監獄兩年。兩年後出獄,傅廷也卻直接將她拉去領證,並且告訴她:“顧清雨,你的人生不配重新開始,後半生也隻能活在黑暗裏。”她的噩夢才真正的開始了,被傅廷也一次又一次的折磨羞辱。直到有一天,那個人間蒸發的未婚妻突然出現了,於是男人決絕的向她提出離婚。顧清雨沒有一絲猶豫簽下離婚協議,收拾東西走人。後來,顧清雨找到證據,一切真相大白,傅廷也紅著眼眶想要衝過去抱她,嘴裏一直說著對不起。她眼睜睜地看著男人被群毆到吐血,頭也不回地轉身離開。
和陸祁深結婚以前,沐南煙聽說他心狠手辣,不近人情,還有個愛而不得的白月光。她以為傳聞終歸只是傳聞,婚后才知道,真相跟傳聞相比,差不了多少。沐南煙本來只想安安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