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一天來回跑也累的好吧。”羅林茂說。
到底還是上了駕駛座。
“要不是為了見一眼嫂子, 我真懶得出來。昨天快被三舅媽嘮叨死了。”提起這個羅林茂就來氣。
他掛了檔,啟車子,“就是因為你,相了一個見了幾面就結婚了, 三舅媽以為全世界都該這樣。”
他滿臉痛苦,繼續說:“這怎麼能一樣啊。你是先對人家姑娘起了歹心才去相親的行不行。”
相親這件事,羅林茂家里張羅得更早。他媽找了人, 挑細選了對象,他去吃飯。羅林茂才剛跟談了七年的友分手, 沒法這麼快投這種活,但被家里一通又一通電話威脅,只能勉強參加,敷衍了事。
這事持續小半年,他相了四五個,均以失敗告終,本以為家里人死心了,誰知道三舅媽龐娟殺出來,說認識好幾個條件不錯的孩子,都在相親呢。
有天晚上,羅林茂拆開三舅媽寄來的信封,倒出來七八張不同孩的生活照,羅媽一聽就來勁了,放話羅林茂必須選出一個,今年年底就得把事定下來。
羅林茂愁得出去了一包煙,回到屋里,陳昭正坐在椅子上,手里了張照片。
“這些是什麼?”他隨口問。
羅林茂回:“三舅媽給我找的相親對象。”
“這麼多。”
“只挑一個去見面。你說我怎麼表現比較禮貌,又容易失敗。”
“你選哪個?”
“不知道,隨便吧。”
“我想認識一下這個。”
“啊?哪個?”
羅林茂當時正舉著前置攝像頭照鏡子,歪著腦袋看陳昭,后者將一張照片翻過來。
照片上孩穿了件米棉服,戴著針織帽,頭頂線球,站定,兩手疊在前,乖笑著看鏡頭。
-
羅林茂看向視鏡,他跟陳昭拌是日常,原以為他會反駁自己,但他沒有。
下午下過雨,路上有積水,胎地面,濺起小小的水花,聲響稍大。
“我記得之前三舅媽給的資料,嫂子是衛城人,后來去京市讀大學。”羅林茂忽然問。
陳昭瞥他一眼,“嗯。”
羅林茂眼神復雜,“我記得軍校讀書第二年暑假,好好的,也沒發生什麼事,你說想回來。還有一次,你去京市,當天打飛的飛個來回,我一直覺得這事嚇人的。”
陳昭只是笑了下,“猜到什麼了?”
羅林茂跟陳昭從穿開就一起玩了,對對方大部分心事都門兒清,唯獨到了青春期,開始的季節,他不清陳昭那幾年到底怎
麼想的。正如他一直沒想通這個兄弟怎麼能辦出第一次相親就結婚這件事。
“你那會兒有個喜歡的姑娘,我還笑話你千里追妻......”羅林茂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忽然想到這件事,只是直覺,口而出。
前些年高中會公布畢業生去向,軍校沒有寒暑假,有年夏天陳昭看見實高公布的畢業生升學院校,意外地在京市這一欄看到劉婕的名字。
他一直以為會去安城。
兩年前學校組織了給高考生加油的活,高一學生有心愿橫幅,的心愿是去安大學考古。
不過京市這欄,排名第一的是柏柯。
所以的選擇算是理之中。
陳昭不覺得自己選擇駐軍西北跟有關系。
有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沒有想起過。
直到有一天,忽然在路邊看到一個孩,背影很像,他追過去,唐突地將人家住。
當然不是。
安城與京市相隔一千余公里,飛行距離兩小時十五分鐘,他從機場打車到學校門口,坐了半小時,買了瓶飲料,然后趕回機場。
這天下午是他幾年里離最近的一次。
-
“我一直以為你喜歡的是哪個同學,難不是學妹?”羅林茂用開玩笑的語氣試探。
陳昭又笑了一聲,睫遮住眼中緒,過了會兒。他說羅林茂聰明。
他語氣幾分揶揄,羅林茂沒工夫細究,他驚恐,“臥槽。”
“我還以為,不是,我還以為......”要不是在開車,羅林茂現在應該抬手捂,“我就說你不是那種人。嫂子不知道這件事嗎?”
陳昭從兜里出打火機,放在掌心撥弄金屬蓋,“要是知道,第一次就不來見我了。”
“這件事確實,對來說,嘖,嚇人。但我看你倆現在......”羅林茂言又止,他瞄視鏡,“有點別扭。”
今天倆人客氣倒是客氣,不太像相幾個月的夫妻。
連他都看出來了。陳昭失笑。
“吵架了?”羅林茂問。
陳昭說:“不算吵架。”
“那還是有爭執唄。”
“......”
-所以,我們現在是什麼關系,你能這麼坦然接這件事。
-結婚的關系。合法接吻的關系。家人的關系。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喬橘喜歡段琉司,隻有她自己知道。段琉司討厭喬橘,全世界都知道。有一天,他卻對她說:“你的心,我要定了。”段琉司不知道,喬橘的心早就給了他,他不稀罕,開口要的是她的命。
別名:六零之嫁進大雜院[穿書] 一覺醒來,林曉慧穿成了一本書中的同名女配……此時,她正跟一個身形纖瘦,長相俊秀的男人相親陳巖:“我父親因公犧牲,母親精神方面有點小問題,但你放心,她就是不愛出門,不愛說話,做家務都沒問題,我還有兩個妹妹,我必須養到她們成人……”這年頭會娶鄉…
朱茯苓穿越了!變成八零年代已婚婦女,又肥又窮還給老公戴綠帽!她果斷減肥,做生意掙大錢,順道虐虐渣,鬥鬥極品,日子過得紅火又精彩!本來對她不理不睬的老公不樂意了,看到她拿出來的離婚書,氣得把她逮回屋裡壓倒,“嫁給我,這輩子就是我的人了。”朱茯苓:“誰是你的人?想得美!”某男人眉梢微挑,將她禁錮在懷裡,“老婆,今生今世,你休想逃。”朱茯苓:“……”說好的高冷酷哥呢,怎麼變成了黏人忠犬?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離婚前,霍行之覺得沈蔓不過是為了錢不擇手段上位的女人,他對這種女人嗤之以鼻。且不說這女人心裏還有別人。他冷眼旁觀,對沈蔓不留情麵,虐她致深。真的離婚後,他後悔了,他發現他早已淪陷,他看她真的與別人的華麗共舞,目眥盡裂。不行,沈蔓,你隻能愛我,隻能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