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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危婚》 第129章 金太子主動坦白(1)

一時有些怔愣,“哦”了一聲。

    秦子衿不追問,不越界。

    還善解人意的說:“哦,我知道了,那是我誤會你了,以後不提這事。”

    “以後你可以問我。”

    “不用,過去的就是過去了,不必問了。”

    “哼!你是不在乎,是嗎?”

    怪哉!真服了!

    服了他的臭脾氣!

    秦子衿覺得……金仁賢應該是世上最難伺候、最喜怒無常、最朝令夕改的男人。

    微笑一下,翻側對著他,好聲好氣的解釋:“仁賢,你誤會了,我不是不在乎你。而是以前,你不許我問。現在我們關係親,婚姻穩定,我就更不怕了,不怕來搗,不怕破壞你和我的。所以,我不想提,提一次,你就會想一次,那我豈不是很吃虧!”

    金太子傲了,指尖那個“自作聰明的小腦瓜”,提問:“如果我喜歡,我為什麽不娶?而是舍近求遠的娶你呢?合理嗎?”

    “或許……或許……”

    這個問題,秦子衿曾想過,答案有多種可能。

    難得夫妻夜話,敞開心扉,心,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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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我有優點,格好於。或許你們勢均力敵,鬧矛盾置氣,就分開了,堵氣娶的我。又或許……認識的年頭太長,失去新鮮,青梅竹馬不如天降……”

    “哪來的七八糟,答案就是我本不喜歡!我口紋的名字,是17歲時,把我迷暈了,給我紋上的。為此,我媽打斷了一條胳膊!”

    啊?

    竟然……?

    真相竟然是這樣!

    金仁賢講起了小時候的事,

    他和樸寶拉門當戶對,確實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

    金仁賢小的時候,管姐姐,常常在一起玩耍,很悉。

    直到10歲的時候,逐漸懂事了,兩家老人商議著,定下娃娃親。

    金家基本同意,

    唯獨金夫人,遲遲含糊,不給準話。

    每次問的時候,都說:“孩子還小嘛,不立事,等等再說。自由婚姻,看孩子自己的心意……”

    沒同意,也沒有強烈反對。

    直到金仁賢14歲,樸寶拉17歲的時候。

    金夫人越來越看樸寶拉不順眼。

    樸寶拉的格明顯是跋扈、蠻橫、強勢、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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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學校裏稍微一打聽,就知道的大小姐脾氣,拉幫結夥,甚至還有校園霸淩。

    不行!

    金夫人在選兒媳婦方麵,眼挑剔!

    金家的三位主子,都是壞脾氣。

    金夫人和金先生經常吵架,龍爭虎鬥。

    金夫人深知這方麵的缺點和不幸福,不想再給兒子找個強勢的兒媳婦。

    樸寶拉的格不好,若是嫁進金家門,肯定飛狗跳、強強對戰、家無寧日。

    絕對不行!

    金夫人表明態度,不同意。

    說話有分量,是金仁賢的親媽,一口否決了,別人沒辦法。

    樸寶拉又氣又急,又不服氣。

    追著金夫人百般討好、哭泣哀求都不行。

    金夫人是不吃,油鹽不進,沒法沒法了。

    樸寶拉唬了,出個損招。

    年不羈,玩心重的時候,喝了些酒。

    把金仁賢騙到酒店房間,酒醉酣睡後,倆人躺床上……

    等到金家人和樸家人趕到的時候,兩個的年輕人,生米煮飯了。

    樸寶拉一口咬定,兩人已經發生關係,需要負責,需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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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的金仁賢才14歲,男功能,但心理未,懵懵懂懂的從醉酒中醒來,也說不清楚做過什麽。

    樸寶拉想訛人?

    不看看訛的是誰?

    金夫人能聽擺弄,不好使!

    立刻打電話,請警察、請醫生、請化驗科來做提取鑒定。

    檢測結果:本沒有,啥事沒發生。

    金夫人翻臉了,臭罵一頓,罵的難聽。

    “好哇你們樸家,教育的好兒!TMD還想進我家門,跟我耍招。明告訴你,我找人來鑒定就是想還我兒子清白。就算你那裏麵真有點什麽東西,也是把我兒子迷倒後,自己弄進去的!慶幸吧,否則你就是迷J未年人,我TMD送你進去吃牢飯,呸,小賤貨!”

    金夫人不慣著,指著鼻子的一通臭罵,把樸家人個個都罵了一遍,罵的他們著脖子,幹瞪眼兒。

    金夫人不是善茬,惹了,就是惹了活閻王。

    兒子才14歲,就被一個了,弄到床上去。

    想想就TMD惡心!

    接下來的一個月時間,金夫人也消不了氣,就是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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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到之,追著罵!罵的樸家狗淋頭、祖墳冒煙、不敢出門……

    兩家關係惡,

    直到三年後,才漸漸平息,漸漸緩和了。

    .

    金仁賢逐漸長大。

    他越長越帥,頗有其父的和矜貴,又繼承了其母獨特的氣魄和威勢。

    金仁賢的容,看一眼就會讓人迷

    修長的型和完的頭比,讓他有一種十足的俊朗,眉眼如星,深邃五,稱得上是億萬的夢。

    他像珍寶,眾星捧月的芒,多孩子慕他,朝思暮想的惦記他。

    樸寶拉不甘心,青梅竹馬,一步之遙,他就可以的丈夫。

    怎能被別的人搶去?

    不甘心,膽大妄為到發瘋的程度!

    金仁賢17歲那年,

    樸寶拉預謀了很久,故伎重施,party上用迷藥放倒了金仁賢。

    拿著紋筆,在金仁賢的口紋上了自己的名字。

    “你不娶我,也要讓你一輩子記得我!”

    救命耶,

    這種格能行嗎?

    無理取鬧,無法無天,做事不考慮後果。

    結果呢,

    金夫人親自懲戒,把樸寶拉的右胳膊掰折了,而且拿刀把筋挑斷了。

    胳膊廢了,治療幾年,勉強才能直和康複。

    這不純純神經病嗎?

    越這樣,金夫人就越確定主意,絕對不能娶樸寶拉!

    哎呀,

    那段時間,樸寶拉要死要活的!

    用絕食抗議,迫父母想辦法,一定要嫁給金仁賢!

    青年人的不參假,即使錯誤,即使瘋狂,也是真心真意的,為此大病了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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