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
這晚的黎彥舟被“前友”留在了公寓沙發,其名曰保持距離。畢竟現在他和沈知嫣只是普通朋友。
黎彥舟打碎了牙齒往肚子里咽,好一個普通朋友。
向來天不怕地不怕的黎大佬最后還是乖乖躺在了略顯局促的沙發上。罷了,總比連門都進不了好。
說來也奇怪,大概是知道有黎彥舟守在外面,這一夜,沈知嫣難得一見在沒有服用褪黑素的況下睡了個好覺。
只不過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客廳早已空無一人,若不是早上放在床頭的那杯溫水,沈知嫣都快懷疑昨晚的一切只是的一場夢。
「有工作不得不回國,早餐在廚房,冷了的話微波爐30秒加熱后再吃。乖。」
落款是:準男友。
剛勁有力的字,是黎彥舟的筆鋒。
沈知嫣收起便簽紙,語氣中多了幾分不自知的嗔:“什麼嘛,誰允許他自稱準男友了?”
餐桌上是他提前做好的三明治,還是溫熱的。現在是七點,黎彥舟提前做好了早餐,還要去趕飛機,他是幾點起的?
不想了,不能心,隨隨便便就心疼他。
沈知嫣搖了搖頭,把三明治放進微波爐叮了30s,桌上還有新鮮打好的紅棗豆漿。
這頓早餐,用地很開心。
喝完最后一口豆漿,不早不晚,黎彥舟的短信如約而至,就像是在上裝了監控一般。
LYZ:「吃完早餐了嗎?」
昨晚,還是黎彥舟死乞白賴著加回了微信。在看到的備注時,不悅地皺了皺眉,但最終沒說什麼,那表瞧著還有些委屈。
沈知嫣想了想,回了三個字:「很好吃。」
LYZ:「好吃就行,我剛上飛機,到了跟你說。」
LYZ:「不用有力,是我主想報備行程。」
看著屏幕,人的白皙的指尖了。
沈知嫣:「隨你。」
萬米高空上,私人飛機穿行高空,舒適的皮質座椅上,男人眉眼間著淡淡愉悅,就連旁邊認真報告著工作的周助也注意到了。
他略微停頓,大著膽子打趣了句:“看來先生和沈小姐的進展還不錯。”
放在尋常,周助是萬不敢如此膽大妄為的,特別是沈小姐離開的這兩年。但他就是有一種直覺,今天的黎先生很開心。
或許,在不遠的將來,有人即將終眷屬。
果然,黎彥舟并未斥責他的逾矩,而是淺淺一笑,角的弧度明顯。
“你的方法不錯,沒拒絕我。”
周助的背都忍不住直了幾分,再接再厲道:“相信先生不久之后就能和沈小姐重修舊好。”
黎彥舟挑了挑眉,默認了周助的話:“嗯,安排一下,每天給學校送一束鮮花,沒課的時候就送公寓。”
既然說了要追,自然要拿出誠意,他的人,值得最好的一切。至于送到學校,純粹是為了讓那些覬覦沈知嫣的人看看。
是他的,一直都會是。
黎彥舟說到做到,接下來的日子里,即便他不在,但他的花和卡片每天都會如約而至。以至于到后來,送花的小哥都懶得確認,直接把花束往沈知嫣手里一塞。
“你男朋友今天的花。”
一開始沈知嫣還會解釋一句黎彥舟還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到后來已經懶得解釋了。那些花,被在公寓的每個角落。
每一朵,都開得絢爛。
每日鮮花看上去的確有效果,那段時間,學校里都在傳沈知嫣了新的男朋友,兩人很恩。這種傳言也幫沈知嫣斬斷了不爛桃花。
對此,黎彥舟相當滿意。
只要工作不忙,黎彥舟總是會飛來黎,然后出現在公寓樓下,打沈知嫣一個措手不及。
從一開始的意外,到之后的淡定,最后,沈知嫣索拉著黎彥著輸了新的指紋。
“下次不要在樓下站著等這麼久了,你可以直接進來。”
今天學院有大聚會,同學們一起去了教授家里,若不是提早退場回家,怕是黎彥舟要在樓下站一夜。
“真笨,不會給我打個電話嗎?”
黑暗中,人忽視了男人角那抹得逞的笑容。
黎彥舟自然對沈知嫣的行程了如指掌,也知道今天的聚會有很多男人,更不用說那個對傾慕已久的斯拉夫臭小子。
剛得知消息的時候,他恨不得直接沖到派對現場把人扛出來。
但他忍下來了。
這樣做會嚇到,況且說好的要尊重。
既然如此,苦計也未嘗不可。
黎彥舟讓車子回去,獨自一人在公寓樓下站了幾個小時,終于等來了那抹俏麗的影。
看到「新的指紋已設置功!」的字樣,黎彥舟角的笑意更盛。看來這招沒用錯。
他跟著人進門,“就不怕我是壞人?”
沈知嫣懷中還抱著今天早上剛送到學校的花,晚上的派對還有人起哄讓把花分了得了。也不知道出于什麼心態,沈知嫣依舊把花帶回了家。
把花往男人懷中一塞:“把你的花到新的花瓶里。”
黎彥舟雙手接過,垂眸著依舊開得燦爛的洋桔梗,笑得比花還燦爛。
當然,黎彥舟的追妻路也并非一帆風順,他曾經在沈知嫣的公寓樓下看到過那個不順眼的斯拉夫臭小子。
就那雙藍眼睛,帥嗎?
他覺得也就那樣。
但那小子是看到有人尾隨沈知嫣不放心才趕過來,好吧,原諒他了。
那晚,黎彥舟為了保護沈知嫣,不小心被歹徒劃了一刀。傷口不深,但卻把沈知嫣惹哭了。
去醫院的路上,黎彥舟好聲好氣地哄著人,不停地給著眼淚,就差給跪下了。
一時間分不清誰是傷患。
有失必有得,那天夜里,黎彥舟終于可以和小沙發暫別,睡到了沈知嫣的床上。
只不過還沒開心幾秒,就發現沈知嫣抱著被子準備睡到沙發上。
他又怎麼舍得讓沙發。
奈何小姑娘氣呼呼的,直接把他推進了臥室。
沒辦法,黎彥舟只好半夜又把睡的人抱回來。
日子匆匆,兩人就那麼相敬如賓,平淡而有默契地生活著,不特別說明的話,就像是尋常談著異國的。
黎彥舟用自己所有的好換取了留在心的人邊的機會。
很快就到了沈知嫣畢業的日子。
這些日子來,他用拙劣的借口一次一次留宿在沈知嫣的公寓,這次也不例外。他提前半個月推掉了所有的工作飛來黎,只為了出席的畢業典禮。
畢業典禮的前一天,黎彥舟甚至比沈知嫣更激。畢業了,就能和自己回國了。
應該會的吧。
當天早上,黎彥舟穿上特別定制的西裝,故意告訴沈知嫣今日有正式的場合要出席。
畢業典禮的一切都很順利,除了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斯拉夫臭小子,竟然敢向沈知嫣告白。
不過幸好,他的嫣嫣并沒有答應。
那一天,在黎彥舟聽來,沈知嫣說的話分外悅耳。
對他說:
“黎彥舟,粥粥還在黎園等著我嗎?”
那雙杏眼流淌著人的,對上男人的視線,被浸在黑眸中的克制牢牢抓住。
黎彥舟的嗓音又低又沉,掩蓋著難以察覺的激。
“嗯,一直在等你。不止是它。”
微風拂過,檀香木混雜著清甜晚香玉,重新填滿了周圍的空氣。
相比起他們過去的跌宕起伏,狗的恨糾纏,復合的橋段卻著平淡。
沒有轟轟烈烈,兩人的目疊,訴說著兩年來未說的話,那一瞬間,所有事都釋然了。
對黎彥舟和沈知嫣而言,這是最好的結局,在跌宕起伏后,幸好沒有流散在人海。
等待他們的,是無限幸福的未來。
七年後,她帶著一個腹黑可愛的寶寶,再次遇上了那個叫洛堯擢的男人,她都不知道爲何,就招惹了這個男人…
原本只想給家人治病錢,沒想到這個男人不認賬,除非重新簽訂契約,黎晴沒得選擇,只能乖乖簽字,事成之后……黎晴:我們的契約到期了,放我走。傅廷辰:老婆,結婚證上可沒有到期這一說。--情節虛構,請勿模仿
上一世,姐姐訂婚宴上被人設計,顧瓷一刀送渣男進醫院,她被判五年牢獄之災,失去所有。一覺醒來,她又回到訂婚宴上,她將計就計時,一道稚嫩的聲音傳來。“媽媽?”她的寶貝兒子竟然穿越而來,十八歲的她無痛當媽,親生的。顧子遇問,“媽媽,我的爸爸到底是…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