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意還在想著傅景川剛才說過的話,回到房間里,發了一會呆。
良久,這才發現自己手里竟然還抓著那一包鉆石。
“哇,發大財了,知意,這些要拿來做鉆戒的吧?”
彩云走進來正好看見,發出了驚嘆聲。
這麼大的鉆石,這輩子都沒有看到過。
“不是我的,我現在就去還給他。”
宋知意自然是不會留著這些東西,給自己招來無妄之災。
拿起這些鉆石走到了傅景川的門口,正準備敲門的時候,突然里面傳來了很輕的談聲。
收回了手,將耳朵近了門。
里面傳來了風的聲音,低沉而警惕。
“已經打聽清楚了,宋小姐肚子里的孩子流產了,沒有保下來。”
傅景川的聲音此時顯得有些冰冷,“你確定?”
“千真萬確!這消息絕對可靠!”
隨后,傅景川沒有再說話,絕對的冷漠。
風又繼續道,
“這幾天,我也在附近找聽了一下白芷的消息,讓人失的是,也沒有在這一帶出現過。”
“嗯!”
“唉,我們找了都快一年了,該用到的資源,都用盡了。你為了,還跑到緬北跟幾個老板合作投資玉礦,虧了那麼多錢也還留在那邊。但仍舊沒有的行蹤,你說,人既不在緬北,又不在云南邊境,到底去了哪里啊?”
傅景川沉默了一會,“一定要找回來,不惜一切代價。”
“那是自然的!最近各種失蹤的人口,我都去核對了,警局也都登記了,只要有人長得像白芷,就會在第一時間通知我的。”
“嗯!”
宋知意聽到這里,頓時心都涼了半截。
剛才傅景川的溫表白,還以為他仍舊著呢!
然而,本就想錯了。
他來云南,包括去緬北,都是為了尋找白芷,而不是為了!!
還以為他故意針對秦霄,看來也是想多了。
他心里終究還是顧念著白芷啊。
想到這里,又默默地后退了幾步。
從門口又返回了臥室。
彩云哼著小曲兒,看到宋知薇一臉的失魂落魄,立即上前問道,“你怎麼了?”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把傅景川他們攆走?”
“啊?現在
生意不好,他們才住了兩個房間,就付了整間客棧的錢,我們還是很劃算的啊。”
“我不想掙這個錢了,我寧可客棧空著。”
宋知意火大得不行。
“知意,你是不是很喜歡這個傅先生啊?”彩云小心翼翼地試探著問道。
宋知薇一愣,“我怎麼會喜歡他?”
“可是,我看到,自從他來了之后,你經常生氣,經常發火……你的緒起伏,都由著他牽,這正說明了他在你心里的位置很重要啊。”
“不,我不喜歡他,我只是討厭他!”
彩云搖頭,“我說實話你別生氣啊。如果你不喜歡他,那麼就不會在乎他的言行,無論他說什麼,做什麼,都不會牽制你的緒的。你想想啊,連我這麼傻的人都能看得出來的事,難道他會看不出來嗎?”
“有那麼明顯嗎?”
“嗯,太明顯了!”
宋知意嘆了一口氣,
“好吧,你說的話有道理,我不趕他走了。我直接無視他好了。”
而此時,在緬甸的某公館。
凌梟已經換上了一迷彩軍裝……
自從他以為宋知意去世了,曾經一度悲痛至極,有整整一個月的時間,他都徘徊在黑水湖旁邊,想要將宋知意的尸骨打撈起來帶回家。
直到凌天再次抱著襁褓著的小孩走到他面前。
小家伙用乖巧而明亮的眸子看著他時,他的心瞬間被治愈了。
他很清楚,一旦失去了他的癖護,這個孩子在緬甸這種地方也長不大,即便是長大了,將來也會走向一條不歸路。
凌天將孩子往他手里一塞,
“你自己的兒,自己去照顧。都當爹的人了,一點正形都沒有,你要是不肯照顧,我明天就把送人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孩子,凌梟的心里多了一重責任。
他深著宋知意,宋知意生下的孩子,他一樣視作親生。
他抱著這小家伙回了家,并且給取名薇薇!
因為的媽咪很喜歡薔薇花,所以,薇薇的寓意也是薔薇花。
也是同一時期,凌梟親手在庭院里種下了一株薔薇花。
這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
薔薇花已經爬滿了整面院墻,在盛夏時季,開出了麗的花墻。
而此時,薇薇也已經會像小鴨子似的,搖搖晃晃地學走路了。
此后,凌梟也不再
整天跟那群公子哥瞎胡混了。
接了凌天的安排,扎在軍營,開始著手去學習如何管理好軍隊。
一年
多時間的歷練,他的全都變了。
皮變了油麥,臉部的廓更加朗,眉鋒更凌厲,眼神也更像刀子一樣鋒利了。
穿著一迷彩服回到家時,原本正捧著瓶喝牛的薇薇,一看到凌梟,便扔了手里的小瓶,搖搖晃晃著凌梟跑過來。
“梟梟,抱抱!”
糯的聲音,總是能讓人甜到心里。
凌梟剛做完訓練,上都是灰塵,他可舍不得把小家伙弄臟了,只是蹲在面前,手頂著的小鼻尖。
“不抱不抱!”
“要抱抱,梟梟!”
“爸爸,不許梟梟!”
“不嘛不嘛,梟梟抱。”
小丫頭又粘又糯,使小子的時候,那小表簡直跟宋知意時代模一樣。
凌梟看得心都了,哪里還舍得拒絕,趕將小家伙舉起來,頂在了肩膀上。
繞著院子里跑了一圈。
小丫頭一雙小手地抱著他的腦袋,發出開心的笑聲。
玩了一圈,他才將小家伙放到了地上,
“薇薇,爸爸!”
“梟梟!!”
瞪著一雙賊圓的眼睛,歪著小腦袋看著他,小里喊出來的仍舊是梟梟。
“看爸爸的型,爸爸!爸爸!”
“嗯……梟梟!”
“爸爸呀!”
凌梟蹲在地上耐心地引導著小家伙。
薇薇一臉迷茫地看著凌梟,良久,又走到了凌梟的跟前,雙手捧著他的臉,在他的臉上唧地親了一口。
然后咯咯地笑了,笑起來眼睛就像月牙彎,蘋果般的小臉蛋上還有兩個可的小酒窩。
凌梟看著小孩,心里想著,知意,你要是還活著,看到薇薇這麼可,你心里一定會很欣吧?
多時間的歷練,他的全都變了。
皮變了油麥,臉部的廓更加朗,眉鋒更凌厲,眼神也更像刀子一樣鋒利了。
穿著一迷彩服回到家時,原本正捧著瓶喝牛的薇薇,一看到凌梟,便扔了手里的小瓶,搖搖晃晃著凌梟跑過來。
“梟梟,抱抱!”
糯的聲音,總是能讓人甜到心里。
凌
梟剛做完訓練,上都是灰塵,他可舍不得把小家伙弄臟了,只是蹲在面前,手頂著的小鼻尖。
“不抱不抱!”
“要抱抱,梟梟!”
“爸爸,不許梟梟!”
“不嘛不嘛,梟梟抱。”
小丫頭又粘又糯,使小子的時候,那小表簡直跟宋知意時代模一樣。
凌梟看得心都了,哪里還舍得拒絕,趕將小家伙舉起來,頂在了肩膀上。
繞著院子里跑了一圈。
小丫頭一雙小手地抱著他的腦袋,發出開心的笑聲。
玩了一圈,他才將小家伙放到了地上,
“薇薇,爸爸!”
“梟梟!!”
瞪著一雙賊圓的眼睛,歪著小腦袋看著他,小里喊出來的仍舊是梟梟。
“看爸爸的型,爸爸!爸爸!”
“嗯……梟梟!”
“爸爸呀!”
凌梟蹲在地上耐心地引導著小家伙。
薇薇一臉迷茫地看著凌梟,良久,又走到了凌梟的跟前,雙手捧著他的臉,在他的臉上唧地親了一口。
然后咯咯地笑了,笑起來眼睛就像月牙彎,蘋果般的小臉蛋上還有兩個可的小酒窩。
凌梟看著小孩,心里想著,知意,你要是還活著,看到薇薇這麼可,你心里一定會很欣吧?
多時間的歷練,他的全都變了。
皮變了油麥,臉部的廓更加朗,眉鋒更凌厲,眼神也更像刀子一樣鋒利了。
穿著一迷彩服回到家時,原本正捧著瓶喝牛的薇薇,一看到凌梟,便扔了手里的小瓶,搖搖晃晃著凌梟跑過來。
“梟梟,抱抱!”
糯的聲音,總是能讓人甜到心里。
凌梟剛做完訓練,上都是灰塵,他可舍不得把小家伙弄臟了,只是蹲在面前,手頂著的小鼻尖。
“不抱不抱!”
“要抱抱,梟梟!”
“爸爸,不許梟梟!”
“不嘛不嘛,梟梟抱。”
小丫頭又粘又糯,使小子的時候,那小表簡直跟宋知意時代模一樣。
凌梟看得心都了,哪里還舍得拒絕,趕將小家伙舉起來,頂在了肩膀上。
繞著院子里跑了一圈。
小丫頭一雙小手地抱著他的腦
袋,發出開心的笑聲。
玩了一圈,他才將小家伙放到了地上,
“薇薇,爸爸!”
“梟梟!!”
瞪著一雙賊圓的眼睛,歪著小腦袋看著他,小里喊出來的仍舊是梟梟。
“看爸爸的型,爸爸!爸爸!”
“嗯……梟梟!”
“爸爸呀!”
凌梟蹲在地上耐心地引導著小家伙。
薇薇一臉迷茫地看著凌梟,良久,又走到了凌梟的跟前,雙手捧著他的臉,在他的臉上唧地親了一口。
然后咯咯地笑了,笑起來眼睛就像月牙彎,蘋果般的小臉蛋上還有兩個可的小酒窩。
凌梟看著小孩,心里想著,知意,你要是還活著,看到薇薇這麼可,你心里一定會很欣吧?
多時間的歷練,他的全都變了。
皮變了油麥,臉部的廓更加朗,眉鋒更凌厲,眼神也更像刀子一樣鋒利了。
穿著一迷彩服回到家時,原本正捧著瓶喝牛的薇薇,一看到凌梟,便扔了手里的小瓶,搖搖晃晃著凌梟跑過來。
“梟梟,抱抱!”
糯的聲音,總是能讓人甜到心里。
凌梟剛做完訓練,上都是灰塵,他可舍不得把小家伙弄臟了,只是蹲在面前,手頂著的小鼻尖。
“不抱不抱!”
“要抱抱,梟梟!”
“爸爸,不許梟梟!”
“不嘛不嘛,梟梟抱。”
小丫頭又粘又糯,使小子的時候,那小表簡直跟宋知意時代模一樣。
凌梟看得心都了,哪里還舍得拒絕,趕將小家伙舉起來,頂在了肩膀上。
繞著院子里跑了一圈。
小丫頭一雙小手地抱著他的腦袋,發出開心的笑聲。
玩了一圈,他才將小家伙放到了地上,
“薇薇,爸爸!”
“梟梟!!”
瞪著一雙賊圓的眼睛,歪著小腦袋看著他,小里喊出來的仍舊是梟梟。
“看爸爸的型,爸爸!爸爸!”
“嗯……梟梟!”
“爸爸呀!”
凌梟蹲在地上耐心地引導著小家伙。
薇薇一臉迷茫地看著凌梟,良久,又走到了凌梟的跟前,雙手捧著他的臉,在他的臉上唧地親了一口。
然后咯咯地笑了,笑起來眼睛就像月牙彎,蘋果般的小臉蛋上還有兩個可的小酒窩。
凌梟看著小孩,心里想著,知意,你要是還活著,看到薇薇這麼可,你心里一定會很欣吧?
多時間的歷練,他的全都變了。
皮變了油麥,臉部的廓更加朗,眉鋒更凌厲,眼神也更像刀子一樣鋒利了。
田靜重生了。帶著末世進化出的異能,重新回到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家里窮的叮當響,一堆奇葩親人,還要被迫嫁給瘸腿退伍軍人。田靜冷笑了聲:敢欺負她,打爆對方狗頭!擼起袖子,風風火火發家致富。至于那個換親的便宜老公,順帶借過來做苦力。可是……不是說…
那天駕照考科四,考完哥哥說他有朋友在考場附近,順路去接她。朋友來了,聽說計迦楠拿了新鮮的小黑本,闊氣地遞上了一把車鑰匙,說給她練手。當天晚上,邁巴赫充京第一撞的消息肆虐滿城,他們整個圈子差點笑沒了,說他車子剛提三天,夠慷慨,新手也敢借。計迦…
謝桃交了一個男朋友。他們從未見面。他會給她寄來很多東西,她從沒吃過的零食,一看就很貴的金銀首飾,初雪釀成的酒,梅花露水煮過的茶,還有她從未讀過的志怪趣書。她可以想象,他的生活該是怎樣的如(老)詩(干)如(部)畫。因為他,謝桃的生活發生了本質上的改變,不用再打好幾份工,因為他說不允許。她的生活也不再拮據,因為他總是送來真金白銀。可她并不知道,她發給他的每一條微信,都會轉化成封好的信件,送去另一個時空。
他是清風朗月、劍眉星目的少年,他是她最美的初戀,也是她最刻骨的仇人。 他在門外砸門,她不惜報警說他擾民;麵對他的逼迫,她寧願開車衝出馬路撞傷自己,鮮血淋漓地避而不見。 時光荏苒,匆匆五年。國際酒店外麵繁星璀璨,他終於將她堵在觀光電梯裏麵。他的目光沿著她緊身短裙包裹出的曲線一路向下……耐不住嗓子幹澀,她輕咳一聲。他微笑著將視線移回她的臉,“怎麼?應酬完了?” 她當然明白他那句意味深長的“應酬”代表什麼,回他一個更曖昧的聲音,“何必明知故問呢?”“介不介意透露一下,你的價碼是多少?”一樓到了,她以最快速度衝向電梯門。他卻更快她一步擋在了電梯門前,“隻要讓你演女一號,誰都可以陪嗎?”“當然,也包括你!”
沈聽夏在高二那年暗戀上一個人。 他愛把校服袖口撩起,冷白色的皮膚上有不明顯的小痣,愛在課間拎一瓶北冰洋汽水,然後靠在桑葚樹下沒個正形地笑。 他是如此璀璨,發光似的照亮她一整個青春時代。 她在心裏默默祈願他能更好,而他果然如她所願,從A班到火箭班,從素人到明星,參演電影驚鴻一眼,大爆出圈。 她偷偷喜歡的人,變成了所有人喜歡的人。 他一路向前,然後離她越來越遠。 * 江溯二十四歲那年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是和很喜歡的女生。 她是劇組的特邀畫師,是他的高中校友,是相隔一條走廊的同學。 他們擁有很多共同的回憶,例如學校那棵桑葚樹,小賣部裏總是售罄的汽水,袖口走線凌亂的校服。 他一直以爲是巧合。 直到無意間翻開一箱陳舊的速寫紙。 畫上都是同一個人,熟練到根本不用草稿,他起先並未認出,翻到最後,掉出幾張他主演的電影票。 票上都是七排六座——他在學校的座位號。 原來他不以爲意遺忘的青春年少,都是她念念不忘的信號。 而他記憶中那條窄而快捷的過道,於她而言,是與他漫長相望的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