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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殘疾大佬站起來了》 第278章 送她別墅

離開嚴宅後,唐笙跟嚴爵商量道,“薇薇安現在的況,不能任何的刺激,如果你願意的話,我想把帶到靜海閑居住一段事件,這樣也方便我幫調養。”

    嚴爵想了想,果斷搖頭,“嫂子,你的心意我領了,但我哥現在也需要人照顧,你又懷著孕,如果再去照顧薇薇安,我怕你會吃不消,我自己的人,我自己會想辦法保護好的。”

    見他拒絕,唐笙不無擔心的又勸,“你有工作在r國,不可能一直留在國,萬一你走了,丟下薇薇安一個人誰來照顧?”

    “這你就別管了,我自有主意。”

    嚴爵笑了笑,卻是一臉篤定的說道。

    送唐笙回去後,嚴爵先去看了一下薇薇安的病護士說今天的況不錯,可以坐椅適當下去轉一轉。

    嚴爵聽後,就給薇薇安找來一輛椅,隨後推著去了醫院下麵的小花園溜達。

    兩人轉了一會兒後,嚴爵有意說道,“你份證給我用一下。”

    薇薇安不明白他要自己份證幹什麽,就好奇的問道,“你拿我份證幹什麽?”

    嚴爵勾了勾,不置可否的反問,“肯定是有用,難道我還能拿你份證去做壞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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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薇薇安稍微想了一下,就把自己的份證掏了出來。

    “你要真敢拿我份證去做壞事,等我好了,就把你給閹割了。”

    遞給嚴爵份證的時候,薇薇安故意威脅他道。

    嚴爵笑嘻嘻的接過份證,裝進口袋,“別總是說這樣的狠話,你要真把我閹了,以後用什麽?”

    反應過來這小子在耍流氓,薇薇安氣的一拳打了過去,“你能要點臉不?這花園這麽多人呢。”

    嚴爵見狀,趕忙握住拳,輕輕的給放回去,“可別,小心下麵又出了。”

    “……”

    見他越說越離譜,薇薇安氣的都不想搭話了。

    這男人哪裏都好,就是這實在……

    倆人在花園轉了一會兒,薇薇安覺得有點累了,就讓嚴爵把推了回去。

    倆人前腳剛走,一直躲在花叢後麵的付清芳便緩緩走了出來。

    “我當是個多麽出眾的人,想不到這薇薇安長的也不怎麽樣。”

    盯著薇薇安那漸行漸遠的背影,付清芳不屑的冷哼道。

    “這人長的的確不怎麽樣,和爺之前的那些朋友差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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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薇薇安那張普通的臉,旁邊薑嫂也忍不住附和道。

    他們家那個爺,一向以風流著稱,每次帶回家的人,不是明星就是模特,像這麽一個要長相沒長相,要材沒什麽的人,也不知道是用了什麽手段才把大爺給勾引到手的。

    “夫人,咱們要不要找機會上去會會這個人?”

    頓了頓,薑嫂忍不住又提議。

    聞言,付清芳卻是不屑的冷哼,“不用,就這麽一個貨,還不值得我親自出手!用不了幾天,嚴爵自己就把這丫頭甩了。”

    自己的兒子什麽德行,還不清楚。

    且不說這個薇薇安長的本不出眾,就是當紅明星,嚴爵不也照樣是玩上幾天就膩了?

    還真就不信了,這樣一個三無人,能拴住兒子的心!

    ……

    嚴爵離開後,直到夜才匆匆趕回來。

    進門的時候,他手裏多了一份文件。

    薇薇安正在吃粥,見他氣就跑了進來,忍不住好奇的問道,“你幹什麽去了?怎麽看起來很累?”

    嚴爵笑了笑,沒說話,而是將手裏那份文檔遞到的麵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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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他莫名其妙的要自己簽字,薇薇安更懵了。

    拿起嚴爵手裏的文檔,打開看了一眼,卻見裏麵竟然是一份購房合同。

    合同上寫著,嚴爵於今天下午全款購買了一套市中心的別墅,賣家已經簽好了字,就等買家簽了字,這份合同就算作數了。

    看到這裏,薇薇安似乎一切都懂了。

    原來嚴爵下午神神的要份證,竟然是的幫去買房子。

    “這合同我不能簽,還是你簽吧。”

    薇薇安扣上合同,心中有些五味雜陳的說道。

    嚴爵看似乎不高興,便有些急了,“怎麽了?你是看不上這塊地嗎?要是這樣,你就先湊合著住,等過幾天我找到合適的,再給你買。”

    “大哥,這是買別墅,不是買玩,你怎麽說的跟過家家似的?”

    見他把買別墅的事說的如此輕鬆,薇薇安不免苦笑不跌。

    要知道,晉市的房價在全國一直都是頭籌,平常人家想買一套兩居室,都要耗費三代心,像嚴爵下午看好的這套別墅,麵積雖然不大,但因為地段在市中心,全款買下來的話,沒五千萬是拿不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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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麽貴的一套房,怎麽會不喜歡?之所以不接,是因為他不是借給住,而是買給啊。

    “我雖然沒有大哥有錢,但給我心的姑娘花,我還是舍得的。”

    嚴爵撓撓頭,有點不好意思的解釋道。

    他的話,突然讓薇薇安的心頭了一下。

    莫名的,突然想到了之前跟盧森在一起的日子。

    他們兩個認識五年,正式在一起三年,盧森除了上說的漂亮,但真正給買過的東西,卻是屈指可數。

    唯一值錢的,是那年生日,他送了一條鎖骨鏈,項鏈不貴,才幾千塊,可在盧森巧舌如簧的哄騙下,竟然也滿心歡喜的收下了。

    盧森沒錢嗎?

    不,他有錢,他離開sss組織的時候,價已經上億,雖不及傅景梟嚴爵這類富二代,但一個億的價,卻隻給自己心孩買了一條幾千塊的項鏈。

    不是貪財之人,但心裏也會比較。

    嚴爵是有錢,但他不是傻子,如果不是真心喜歡,他肯定也舍不得花這麽多錢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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