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就能找到我們哦
葉天作揖還禮,謙虛道:“曲好,姑娘的琴藝更好”
白綾俏面上的落寞神態讓他微微一怔,剛才還好好的,怎麼一下就變這樣
“公子。”飛煙顯得異常的興,挽住葉天的手臂,搖晃著,聲道:“飛煙求公子把詞曲譜出來。”
小人兒分明是在撒,葉天心中不一,難免又洶涌澎湃起來,不過,這種時候只有忍了,否則,給們的好印象要打折扣滴。
他向神有些落寞的白綾,后者的目也剛好瞟來,兩道目在半空中相,白綾潔的面頰騰的飛紅起來,慌忙垂下眼簾,小手兒捧著,突突跳的心頭似乎要跳出膛了。
白綾人該不會是對哥有意思了吧那更好,對于這等級別的,哥從不會嫌多,多多益善
飛煙心單純,哪會看得兩人眉目傳,興高彩烈的鋪開白紙,親手磨墨,等待葉天落筆譜詞。
葉天一手持筆,習慣的了一下鼻子,他這是在猶豫,多有點擔心。
繁字他會寫,可這字,他心里就沒底兒了,如果寫不好,這完的形象就要打折扣了咯。
他老子是中學語文老師,寫得一手好筆字,葉天并沒有到老爸的熏陶,而是被著練了幾年的筆字,一直到高中都沒有間斷過,直到上了大學,遠離父母,他才覺自由。
那幫大臣呈遞上來的奏折,筆字一個寫得比一個好,他都n年沒寫過筆字了,就是批閱奏折,不是打個勾勾就是打xx,現在要他寫筆字,心中發虛吶。
他看看白綾,又看看飛煙,兩都是滿臉激與企盼的神呢,呃,哥好象沒有退路了
他輕咳一聲,“呃,在下的字可是有點有點那啥,兩位姑娘莫要見笑。”
他說的可是真心話,哥的筆字寫得不怎麼樣,千萬不要恥笑哥啊,哥可是把丑話說在前頭了。
白綾與飛煙不約而同的飛起白眼兒:裝,你就裝吧,如此文彩,當然是寫得一手龍飛舞的好字啰。
這個重文輕武的年代,名士清流當道,書生秀才不僅要讀書習字,更要練習寫字,這是必修的功課之一。
字是敲門磚,就算你才疏學淺,但只要有心求學,不是那些游手好閑,不學無的紈绔子弟,哪一個學子不寫得一手好字
當然,要獨創出一種風格的筆字,非名匠宗師,不知寫壞了多支筆,練了多年,才能創出別一格的風格來。
創不出別一格的風格,你臨摹總可以吧
白綾與飛煙都是同樣的心思,葉公子,實在太謙虛了,不過,越是這樣,越引發倆心中的好與崇拜,如此好男兒,當世絕無僅有啊
葉天哪會想到兩心中想得這麼復雜,把他想象得如此的完如圣人,不過,兩投來的白眼兒帶著幾分的嗔,人心魄,讓他不免又是一陣想非非。
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穿越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村姑。村姑就村姑吧!姑娘我只想過平凡日子,種種田,養養花。蝦米?爲情自殺?情郎死了,她卻被十里八鄉的人唾罵,天降掃帚星,斷子絕孫星,造孽剋夫星……連累父兄下獄,母妹受欺,還有一大堆極品親戚。這小日子可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容易!柴米油鹽,事事鬧心。窮鄉僻壤,觀念閉塞。沒有良田
1v1、雙潔、爆寵 宋昭重生到了古代,成了鎮國大將軍備受寵愛的小嫡女。 拿的是團寵躺贏劇本,可宋昭知道,再過不了幾年,這個朝代就會滅亡,所有人都會屍骨無存。 看著角落裡備受欺淩的落魄小少年,想到他就是未來顛覆王朝,無惡不作的叛國暴君。 為了世界和平,她決定一不做二不休—— 鯊了他! 第一次,宋昭看著慘被群毆的小少年,打算趁機給他致命一擊,卻驚到了野貓,替他撓跑了欺負他的人。 小少年她為什麼要幫我,她是不是喜歡我? 第二次,宋昭偶遇餓暈的小少年,要將他拖進湖裡淹死,卻被他拿走兜裡的棗花糕,吊回了一條命。 小少年從來冇有人這麼關心我,她是仙女吧。 第三次,宋昭摸出一把匕首暗搓搓走向他,卻不慎踩滑腳,替他殺死了身後的虎視眈眈的毒蛇。 小少年耳尖一紅原來阿昭可以為了他拚命。 暗殺失敗,宋昭換了個套路,拿出一顆糖哄他,“世界還是很美好的,你要成為一個好人喔~” 小少年攥住小姑娘衣角,點頭。 為你成為好人,也為你瘋魔屠城。 後來,京城活閻王斯聿yu,冷血殘戾,殺人不眨眼。 所有人都說,斯聿冇有心,冇有人能讓他低頭。 直至那年,叛軍攻國,斯聿一身玄冰鎧甲,攜千軍萬馬而來,城樓皆在他腳下坍塌。 他雙手奉上寶印,單膝下跪,“阿昭乖,叫一聲夫君,我將這萬裡江山連同整個我都奉予你掌心。”
崇禎十七年春,闖軍圍困北京城, 延續兩百七十餘年的大明王朝風雨飄搖, 當是時, 北有滿清多爾袞,南有黃虎張獻忠, 西有闖王李自成,東有海盜鄭芝龍, 值此危難之際, 醫科大學的大三學生劉鴻漸魂穿到一個破落的士族家庭, 靠著一百把AKM, 拳打內賊東林黨, 腳踢北蠻多爾袞,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怀揣著中興大明的夢想, 且看劉鴻漸如何上演一番波瀾壯闊的大明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