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暖目冷冷的掃了記者一下,砸掉的相機,六年前新上市的時候也不過三四萬,電子產品貶值很快,現在最多兩萬出頭。
他把當冤大頭?
不過,即使相機價格再低,都不打算賠償他。
“砸了彆人名貴的東西就想走?太不要臉了。”
“對,必須賠償他。”
“我覺得五萬塊錢要了,彆忘了,剛纔還想占小夥子便宜,怎麼也得多賠一萬塊錢的神損失費。”
圍觀的人紛紛站在記者這邊,譏諷著閔暖。
記者賊眼明的轉了轉,見錢眼開道:“對,必須再賠我一萬,一共六萬,你現在就微信轉賬給我,不給我的話,你今天彆想走了。”
記者的聲音很大,他的話,簡直震碎了閔暖的三觀。
圍觀的人,也都驚呆了,不可思議的看著閔暖。
幾個男同誌的眼睛,看了看漂亮的臉,暗暗的吞嚥口水。
他們幾個決定,等會兒同記者一起閔暖加了微信付錢,就跟記者買閔暖的微信。
閔暖冷冷的看著記者,忽然笑了,的笑容冇有溫度,卻是極的,記者看的呆了呆,以為妥協了,肯付他六萬。
記者掏出手機,難掩心中的激,他口袋裡還剩不到五百塊,這六萬塊對現在他來說,簡直就是一筆飛來的鉅款,夠他瀟灑一陣子了。
閔暖視線掠過記者,抬頭看著電線桿上正對著和記者的攝像頭:“報警吧!我相信他們是公正的。”
記者順著閔暖視線,看到了攝像頭,他瞬間就慌了,想到被閔暖砸爛的相機,他又有了底氣:“好啊!你以為我不敢報警?是你砸了我的相機在先,看警察來了會不會幫你?”
記者劃開手機,要撥打妖妖靈。
閔暖收回視線,又朝不遠的酒店看了看,眼睛微瞇道:“我砸了你的相機,即使鬨到局裡,你那二手相機,折現也就一萬多。而你,拍我的照片,汙衊我,趁機敲詐我一萬。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數額巨大,超過一萬,就可以立案判刑三年以下。”
記者嚇尿了,表慌的一:“你......你嚇唬我,你又冇付我錢,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敲詐你一萬?”
閔暖目掃過圍觀的人,看到他們全都後退,有幾個甚至轉走了,不想趟這趟渾水,冷笑道:“你們都彆走啊!你們都是證據,一起去做個證唄!”
閔暖此話一出,不捨得走,想要繼續看熱鬨的全都轉跑了。
“都走了也沒關係,監控能給我作證......唉,你也走了?你不要我賠錢了......”
閔暖看到記者像喪家之犬一樣的跑了,撿起地上的高跟鞋,套在雪白纖瘦的腳上,這高跟鞋用來砸人真不錯。
記者跑了幾分鐘,到了蔣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