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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婚色》 第二百五十七章 讓你老公幫你選

 “誒,誒,誒!”唐若喃都無言以對,“能不帶你老公麼,不是說秀恩死得快麼。”

 “對不起啊,沒控制住。”余音忍不住笑了出來。

 唐若喃看得出自在的余音。

 “音音,其實你發現沒,你現在很自然談起你老公,并且你說起他的時候,連眼睛都在笑,連我這個經常在你的邊的人,都已經很久沒見過你現在的樣子了,總覺很久遠了。”唐若喃這麼說,是因為高中畢業后的幾年,余音過得太累,家里把垮了,把藏在里的靈氣都走了。

 余音可能連自己都沒有察覺,扁扁:“我哪有。”

 “你就有,就像是高中我剛認識你的時候,你就這樣。”唐若喃指著的臉信誓旦旦說道。

 那時,余音就是照耀唐若喃的太怎麼可能不記得。

 出手,余音的臉頰,“好好記住你現在的覺,跟著這樣的覺走。”

 疼痛讓余音一下就覺到了。

 “你以前和顧梁舟在一起,我都沒啥覺,就覺你們太了,他和你表白,你答應,也就是理所當然,大學時談的,好像也沒啥特別,你從來沒有告訴我,你們怎麼樣怎麼樣,但你現在很自然就會想到你老公。”唐若喃對他們兩個在一起,就是毫無懸念,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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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當時余音家的狀況,顧梁舟也算是不離不棄。

 只是他后來出軌不可原諒,一開始還是好的。

 “可能人長大了,會變得不一樣?”余音和顧梁舟算是竇初開,現在和溫延珵算是比較實實在在婚姻關系,過日子。

 “承認吧,你喜歡他了。”唐若喃一針見表達出來的狀況。

 余音不知道該要怎麼回應,但現在讓和溫延珵分開,一定不舍得,那種擁有了,還想要長長久久的期盼。

 或許是喜歡。

 或許是依靠。

 無論是哪一種依托,想要那個人是溫延珵就好。

 “喜歡上自己的老公好的一件事,又不是喜歡上別人,音音,其實我想你該要喜歡他的,你們結婚了,喜歡會讓你們走得更遠,好的呀。”唐若喃理智地給分析了一遍。

 這個道理很淺顯,余音當然懂。

 可……

 “如果他沒有喜歡我呢?”余音忽然想到了紅玫瑰,他曾經說過自己是公英,而他心里一開始是紅玫瑰,周景問過聽得很真切。

 唐若喃轉了轉眼眸:“如果他不喜歡你,那你不要喜歡他,秉承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輸出多,回報多,雖然你們一開始的婚姻設定不是喜歡,現實也很多人都是搭伙過日子,如果確定他不喜歡你的,你就不能付出太多,要不然你會到傷害的,作為朋友,我當然不想要你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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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啦。”余音心里的,但唐若喃給捋得算是很清楚,讓直面了很多和溫延珵之間的關系。

 兩人進了地鐵站,從這里前往商場,準備去逛一圈,再去說好的燒公店。

 快要正式夏,商場里上了很多的夏款,尤其是孩子的服琳瑯滿目,裝可是都擺在陳列柜里。

 余音也久沒有買服了,從家里帶過來的夏裝也有點舊了,唐若喃就拉進去試試,余音的樣貌和材穿裝尤其是好看,導購推薦了當季的好幾條連過去試試。

 有些猶豫。

 這個月發了工資后,大部分錢都拿去還溫延珵的債了,生活開支也都是由溫延珵承擔了大部分,卡余額買服是沒問題,但還想預留出來點,免得有急用,拿不出來。

 沒錢的日子,還真的過得怕了。

 “去試試又不花錢,不試怎麼選個喜歡的呢,就像是你選老公,結婚了才知道這個老公好不好?”唐若喃推進去試。

 余音其實穿什麼都好看的,但是導購會對材、臉蛋配更適合的去推薦,做服裝店的導購,眼睛都毒辣的很,如果明知道你穿著也不會好看,也不會推薦給你去穿,夸怎麼夸呢。

 三條連,風格都不同,但各有各的味道。

 白法式方領連的鎖骨位置都出來,從鎖骨到天鵝頸一下就吸人眼球,腰線位置又加高了,顯得材高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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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竹國風改良旗袍短款連,竹葉是用水墨暈染開來,像極了一副大氣的潑墨國畫,不是傳統的旗袍,將旗袍改良小洋裝的連

出筆直的雙,整個人又氣質又有江南的韻味。

 還有一條是襯衫款連,淺藍的長款襯衫,腰際配了一條卡其的腰帶,將原本紙筒的襯衫收住了腰線,余音本脖子也夠修長,領口位置即便是將襯衫領子全都扣上,都不會勒得慌。

 好了,試穿完之后,人就會糾結了。

 “小姐,您穿著三款連都好看,都適合給我們拍版,白這條適合約會的時候穿,高貴又有氣質,今年又是流行國風,這條國風,就是去參加宴會都可以,還有這條襯衫,很日常通勤,上班都合適,各有各的風格,穿這麼好看就一起帶走好了,要是一起帶走,我還能給你辦個會員,打個九五折很劃算的。”導購熱地推薦,畢竟這樣的,夸得都是實話。

 九五折。

 余音可一點都不心,畢竟一條子的單價都超過799,打折連個零頭都抹不掉,好看是好看,現在的能力還不能隨便買買買。

 “是好看的,但也不用買這麼多,先買一條吧,我們還有別的要逛逛。”唐若喃看到了余音眼里的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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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不是那個隨便想買什麼買什麼的小公主了。

 高中那會兒,可是班級第一個穿時髦專賣店的同學,有什麼好看的,必定早就穿上了,但余音從來也不顯擺,只覺得因為好看才穿的。

 這就是區別于別的有錢人家小孩,就像是現在的周濘書,也給這樣的覺。

 但確實難選的。

 如果為了通勤利用率高,余音肯定買襯衫,但是喜歡那兩條的,人果然都是貪心的。

 讓唐若喃給選,唐若喃也選不好,真的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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