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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考一考他們在農村支援建設的過程中,誰學到的農業知識最多,就說明誰在農村支援建設就越勤,自然也完了他們的下鄉任務。思兔選取前兩名讓他們回城,想必……沒有人會反對吧?」
花朝的笑容很甜。
可明明甜異常的笑容,卻讓譚小紅有種骨悚然的。
這、這就是他的好兒?
「哈哈哈!妙呀,妙!」
花開誠卻激得一拍大:「朝朝這辦法再好不過。既然他們來支援農村建設,當然是誰學習的知識最多,學得最好,就讓誰回城。這樣一來,也不會有人覺得我花開誠在徇私了。走,我這就去和他們商量!」
花開誠說風就是雨,當即拔就跑遠了。
很顯然,他迫不及待要把這樣的好消息告訴大家。
譚小紅了皮子,盯了眼花朝,又盯了眼花睿。
花睿還雲裡霧裡,沒明白爸怎麼就跑了?
不過,卻不妨礙他覺得自己妹妹是一等一的好。
「朝朝正聰明,隨便說過辦法,就解決了爸愁了這麼久的大事。果然妹妹就是給二哥聰明。」
二哥是在誇我呢?還是在誇我呢?
花朝瞥他一眼,「那,二哥就沒有點表示?」
「表示?有,你等著,我去去就來。」
花睿飛一般也跑了。
譚小紅看著前後跑遠的父子二人,無奈地搖搖頭。
算了,算了,父子倆都一筋的主兒,隨他們去吧!
花朝出了主意,就丟著不管了,卻毫不知道,花開誠把主意一說,立刻就引得了一片好聲。
知青回城已經是大家習以為常的事了,可每年下鄉的知青不,回城的名額一直很俏。
如果家中沒有關係,沒辦法把人弄回去,這些人就只能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鄉下苦熬。
躍進村最早一批下鄉的知青中,有人找了法子回了城,有人和村里人結了婚,孩子都老大不小了。也有老知青堅持單到現在,四旬已過,半輩子的顛沛流離,歲月這把殺豬刀,早把年輕時鋒銳的菱角磨平。
隨著消息傳開,別說年輕這批盼著回城的知青,就是那批老知青,也湧起了幾分希。
要說學習農業知識,他們肯定也是最有悟的一批。
一時間,原本平靜的知青點都沸騰了!
明明已經到了飯點,可眾人都在熱沸騰的高談闊論,誰也顧不上做飯。
而掀起這一切的花朝,正盯著花睿拿回來的半扇羊排流口水。
「二哥,這羊,你從哪兒弄回來的?」
二哥下午還在村里,明顯沒空去黑市。難不,是有人幫忙捎帶的?
不由想到了張偉和東子等人。
「有得吃就吃,問那麼多幹什麼?」
花睿笑得特別爽朗燦爛,還故意用滿是油污的手,了把花朝的頭頂。
自然引來花朝不滿地怒喝:「二、哥!~」
花睿大笑著跑遠。
「哼!」
花朝再不滿,也不會和過意不去,擰起那半扇羊排。
可……怎麼覺得,這羊排好像了點什麼?
可究竟了什麼呢?
一時間,也看不出來。擰著羊排高高興興的和大嫂去了灶房。
劉敏霞看著半扇羊排,有些遲疑:「朝朝,這羊……我不會做,怕糟蹋了你的好東西。你看……」
「沒事兒,我會!」
花朝拍著口打包票:「大嫂你幫我燒火就行了!」
這話引得劉敏霞張了好幾次,看著花朝麻利地開始剁羊排,有再多話也吞進了肚子裡。
不是看不起自己家小姑,而是花朝純粹就是十指不沾春水的小姑娘。別說燉羊排了,就是尋常的小菜,也不見炒兩盤。
這麼多羊要是浪費了,不知道得多可惜!
可更不敢多說什麼,只能暗暗祈求公婆早些回來,拯救這些羊排。
花朝自然不知道劉敏霞的想法。
上輩子嫁給錢學兵後,沒被錢家老妖婆變著法子的刁難。一手好廚藝,也就是那時候練出來的。
眼下施展刀工,剁了一會兒骨頭,漸漸就上了手。
要羊排好吃,最簡單又省事的吃法,就是紅燒羊排了!
好在二哥心,隨同羊排拿回來的,還有一袋子羊專用的調味料。
羊排焯水撈出,熱鍋下油,小火下冰糖炒出糖,下羊排翻炒。調醬油、鹽、料酒翻炒,加適量清水,再放蔥姜蒜花椒和大料,燒至羊排差不多了,再放蘿蔔和洋芋燒到爛出鍋。 (5,0);
劉敏霞都被花朝麻利的作驚呆了!
怎麼也沒想到,平時不聲不響地小姑,廚藝居然這麼好?
而此刻,花朝正盯著羊排發呆。
怎麼回事,從接手羊排後,就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到現在,那不對勁的覺又來了!
可究竟是哪裡不對,還是沒發現。
等父母和二哥踩著一院子濃香回到家,看到的,便是滿滿當當的一大盆羊排。
紅艷艷的羊排,濃香撲鼻,刺激得人食慾大振!
三人二話不說快速落座,一大家子人圍坐在一起,開始吃羊排。
好、好好吃……
羊質細,味道鮮,吃起來嚼勁十足,拿著骨頭啃上幾口,那滋味實在是過癮得很!
更不要說裡面的蘿蔔和洋芋,吸足了濃香的,吃起來味道毫不比羊排差。甚至還多了一別樣的滋味兒。
一時間,滿屋子就能聽見咀嚼食的聲響,以及竹筷撞擊盆底發出的靜。
大家連話都顧不得說,只一心一意吃羊排飯,就連小虎子,也端著自己的洋瓷碗,認認真真啃著,還吃得「嘖嘖」連聲。
最後,那滿滿當當的一大盆羊排,都悉數進了大家的肚子裡。
「唔!~~絕了!」
花開誠打了一個大大的飽嗝,癱坐在椅子上,朝大兒媳劉敏霞豎起了大拇指,「小霞這廚藝越發漸長啊!就這盤紅燒羊排,和省城裡的大食堂掌勺的老師傅也不逞多讓。爽,好吃!」
這話誇得劉敏霞兩頰發燒,忙看了自己小姑一眼,「爸,這紅燒羊排,可不是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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