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雯等在路口,到時間后,看到一輛黑汽車開過來。
激不已,以為是蘇錦初。
畢竟這里地荒涼,除了被約過來的蘇錦初,誰沒事還會來這里?
于是,毫不猶豫地發車子,朝那輛黑的車撞過去。
“蘇錦初,去死吧!”
只要你死了,顧明琛就會傷心,贏的人還是我。
“砰。”
兩輛車撞在一起,不過,那輛黑車因為急避讓,撞得并不嚴重。
反倒是李立雯的這輛車,開得太猛了,撞上來后直接把車頭撞癟了。
而自己雖然被安全氣囊護住,但整個人還是被撞得暈暈乎乎。
看到黑車上下來一個人,朝走過來。
氣得要命,蘇錦初竟然沒死?
用力掙扎著,想要把準備的刀子拿出來。
撞不死,就殺了。
可是,高估了自己的承能力,撞的沖擊力讓全無力。別說拿刀子捅死人,就算把刀子拿出來都費勁。
“瘋人,你是真不要命了。”
看著撞癟的車頭,下來的人咒罵一聲,馬上拿出手機打電話報警。
雖然自己就是個警察,但是還要再報一次才行。
除了報警,也要救護車。
打完電話后,拿著手機拍照留下證據,才又將車門打開,查看的況。
“李立雯,死了嗎?”
將李立雯拖下來,用力拍了拍的臉。
李立雯睜開眼睛,一開始模模糊糊看不清楚。過了一會,終于看清楚人臉后,驚訝又虛弱地問:“怎麼是你?”
怎麼會是楚景宇,不是蘇錦初?
“不是我還能是誰?你以為是誰?”楚景宇問。
他又把李立雯車上該關的關上,檢查車子的況。檢查的時候,發現藏著的匕首。
“還有刀,你不會是想撞不死,就自己親自手殺人吧!”
不得不說,楚景宇不愧是做刑警的,一下子猜到的小心思。
李立雯掙扎著起,可最終也只能坐起來,憤怒地質問:“為什麼是你?為什麼不是蘇錦初?明明……我明明是給發的消息,為什麼不是?”
“你給發信息,就一定會來?你是不是傻,連人都沒看清楚就撞過來,幸好我車技好,不然就被你代這里了。”楚景宇十分無語地罵。
以前就聽說過李立雯是個草包,沒想到會草包這樣。
李家其他人也沒有這麼蠢,這難道是基因突變?
“沒來?怎麼能不來?明明那個人告訴我,一定會來。”李立雯腦袋很疼,疼得表扭曲。
楚景宇懶得聽這些蠢話,正好同事出警過來了。
他把李立雯給同事,自己作為當事人之一,也要跟著回去做筆錄。
救護車也很快來了,他雖然不用去,但李立雯要去。
“這件事先不要聲張,不然李家不會坐視不管,等拿到的證詞,再跟李家通氣。在此之前要是泄出去,別怪我對你們不客氣。”楚景宇沉著臉警告。
同事們紛紛點頭,向他保證,一定管好自己的。
蘇錦初打電話過來,詢問況。
“放心,我沒事,人已經被控制住了。幸好來的不是你,不然就被得逞了。”楚景宇心有余悸地說。
也是趕巧了。
蘇錦初接到匿名短信的時候,正好跟楚二太太和楚景宇在一起。
今天楚景宇回來,楚二太太特意讓他們兄妹倆見面。
雖然之前見過好幾次了,但這一次卻是以兄妹關系第一次見面。
所以,楚二太太很重視這一次見面,特意約了一家私房菜館。
一家三口一邊吃飯,一邊聊天。
蘇錦初就是在這個時間接到信息的,看到信息后皺起眉頭。
當然也沒有李立雯想象的那麼蠢,會馬上過去赴約。
原本想的是,把這件事告訴顧明琛。
其實短信容很簡單,就是對方說知道的親生父親是誰,讓去一個地方見面告訴。
先不說相不相信這條短信,即便相信是真的,但對于親生父親是誰這件事,已經沒有那麼想要知道了。
楚景宇發現表異樣,詢問怎麼回事?
就把短信給他看了。
楚景宇看到短信,憑借著敏銳的直覺,馬上說道:“有詐,我替你去探探路。”
“你都看出有詐了,會有危險的。”蘇錦初說,“還是別去了,也許只是惡作劇。”
“怕什麼,我是警察。萬一是真的,你就找到你親生父親是誰了。”楚景宇說。
楚二太太知道什麼況后,也支持楚景宇替過去。
于是,這才有楚景宇開車如約抵達地點,被李立雯誤會的事。
蘇錦初知道是李立雯發的匿名短信,還想撞死,也是心有余悸。
楚二太太更是抱著慶幸道:“幸好是景宇去了,不是你,不然就糟糕了。”
蘇錦初尷尬,心想,干媽,您是楚隊的后媽嗎?
李立雯被送到醫院,輕微腦震,問題不大。
不過……
“楚隊,手臂和服上有,我們檢查過,沒有外傷,那些不是自己的。我們正在讓人查那些的DNA,我們現在懷疑,在約蘇小姐見面之前,應該還跟別人發生過肢沖突,對方的沾在上。”
“人醒了?馬上審問。”楚景宇沉著臉說。
隊員跟著他進去。
李立雯是清醒了,不過躺在床上,臉朝著外面,跟說話也不理。
“別裝傻,你做的事我們都已經掌握了。李立雯,你還敢殺人?”
“我沒有,蘇錦初不是沒來嗎?我倒是想殺,可是沒功。”李立雯反駁。
楚景宇冷笑道:“你知道,我說的不是蘇錦初,而是另一個人,一個把濺到你上的人。”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短暫的發癲后,李立雯終于找回智商,意識到事的嚴重,堅定地否認。
可是否認沒用。
楚景宇已經盯上了,就這智商,就算找回來也比正常人低一檔。
“你不用瞞,我們都已經知道了。人已經找到,現在就在你隔壁住著。”
“齊悅沒死?”
李立雯又驚喜又懊惱。
“哦,原來是齊悅。”
楚景宇冷哼,馬上讓人去查齊悅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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