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豬和豬臥室里,李謙趴在桌前,右手在本子上寫寫劃劃,不時地拿過吉他來彈幾個和弦,然后再俯寫上一陣。
他正在為賣給廖遼的那五首歌編曲。
說到編曲,在圈外人看來,或許會覺得無足輕重,但真正從事音樂這個行業的人卻無一例外對它非常的重視。就好像唱戲唱紅了的名角兒邊必然會有一個“一把弦”,一把弦不到,他甚至會拒絕登場一樣,大凡有些名氣的歌手,往往都會有幾個關系極好的編曲,每次要出新歌,就會據風格的不同,找適合的那個人來給自己編曲,你要是讓他換個人,他就會不放心——所謂一把弦,所謂編曲,其實大致作用非常近似,簡單來說——托腔!
一把好弦,總是能恰到好的把名角兒的嗓音,把那種唱腔的獨特魅力給烘托到極致,而一個好的編曲,也總是能最大程度烘托出整首歌的意境與主旨,最大程度的幫助歌手把這首歌的給推出來、推到位。
現實中,經常會有這種況出現:某首歌,你聽過,但不覺得怎麼樣,偶然有一天,你在某個節目上再次另外一個人聽到這首歌,卻突然覺得眼前一亮,覺得這歌真好聽!
別納悶,那肯定是重新編曲了!
所以,歌好,歌手好,固然是最主要的,是最基礎的,但一首歌、一張專輯要紅起來,要被更多的人傳唱、傳聽,要為聽眾心里的經典,一個好的編曲,也絕對是必不可的。
而事實上,這也是廖遼不惜出高價買歌也要讓李謙負責編曲的原因之一——作為一個對特別敏銳的歌手,雖然只是聽李謙彈著吉他唱了一遍,但卻在當時就明白了,李謙很敏銳的捕捉到了那兩首歌的靈魂與氣質。
而且在看來,很顯然的嘛,李謙是原作者,他的編曲即便是最后沒用上,那也肯定會極有參考價值!
…………
應該承認,只要牽涉到音樂,李謙的記憶力就絕對是出類拔萃的,畢竟從事這個,每天耳濡目染,所以對這方面的東西記住的自然就多、記得也準。
可即便是他記得再準,《執著》和《野花》也的確是足夠經典,但畢竟是小二十年之前的歌了,截止到他摔下威亞來掛掉之前,也至得有十幾年沒聽過,所以,詞曲什麼的回憶起來不是問題,但編曲,他就只能大約記得一些最關鍵的東西了。【去小說網.aiquxs.com】
比如說,他大約記得《野花》的編曲是以吉他和小提琴為主,也大約記得《執著》的編曲也是以吉他為主——事實上,當年田震的那張專輯,本就是走輕搖滾和鄉謠的風格,要記著這個并不是什麼太難的事——再加上《干杯,朋友》大約也是走這個路子的,所以即便記不太準了,要為它們重新編曲,也不難。
相對有一些難度的,是《未了》和《我熱的故鄉》。
其中《未了》顯然是一首偏中國風的歌曲,而后世有了周董的出現,李謙對中國風的研究,大半都傾斜到了他和林俊杰、王力宏等人的作品里去了,以至于雖然能夠回憶起《未了》的詞曲,但原版編曲是什麼樣子的,卻是本沒有毫的印象了。
至于《我熱的故鄉》,雖然當年這首歌真的是相當的紅,但是因為年代實在太過遙遠,李謙雖然聽過、喜歡過,但時至今日對它的記憶,也是只剩下詞和曲了。
所以,這兩首是重點。
當然,其實最讓李謙作難的,還是手頭上的工太了。
不要說有后世那種可以隨意從電腦里調用的素材庫了,現在他手頭上就只有一把吉他,甚至連個鍵盤都沒有!
所以,他現在的所謂編曲,純粹就是在啃腦子——東西不夠,想象來湊。
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李謙一邊回憶、一邊尋找覺,只花了一個來小時,都沒等到吃晚飯,就把《執著》、《野花》和《干杯,朋友》這三首歌的編曲理出了一個大概,晚飯后又拿出半個多小時仔細過了兩遍,適當調整了一些細節,就算基本定稿了。
然后,他從演草本上撕下幾張干凈的白紙,認真地把自己的編曲版本謄抄上去,這就算齊活了。而且今天他的編曲也就此結束。
接下來,他準備再拿出兩到三天的時間,用來做剩下兩首的編曲。
《未了》的原版編曲他完全沒有毫印象,但是沒關系,在進二十一世紀之后,隨著周董的崛起,隨著《東風破》、《江南》、《發如雪》等歌曲紅遍大江南北,為一個曾在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里吃音樂這碗飯的人,李謙對中國風類型歌曲的編曲自然也是曾有過研究的。所以,他準備把《未了》的編曲好好做一做,權作是對自己編曲能力的一種考驗。
至于《我熱的故鄉》,實話說,當李謙長大后,尤其是開始玩搖滾、做編曲、做配樂之后,這種歌曲已經不太流行了,不過,包括這首歌,也包括《我家住在黃土高坡》,這種明顯的鄉謠風代表作的編曲,都是有著很明顯的傾向的。
那就是,熱烈、奔放。
所以,只要用點心,倒也應該不是太難。
而面對這首歌,李謙又絕對會十分的用心。
因為在他的預判中,雖然《執著》、《野花》等幾首歌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越來越紅,但是要幫廖遼這張專輯打響第一炮的,卻是《我熱的故鄉》。
這種事,其實沒有太多道理好講,幾首歌都是好歌,也都足夠的經典,但據李謙的了解,眼下的國樂壇最流行的卻是民謠、鄉謠和民歌之類的風格。真正被公眾認可了的一線歌手中,也就只有飛翔樂隊代表了搖滾,周嫫代表了都市歌,剩下的大牌歌手,幾乎清一是玩這一類的,至是以這一類為主的。
別說中國風了,就連的歌曲,都還不是樂壇的主流呢。
所以,一句話:這首歌,必須紅!
…………
抄完了譜子,李謙站起來個懶腰,想了想,拿起手機來,給王靖發了條短信:有個好消息要告訴你,上天臺。
發完了短信,他把手機收起來,起到洗手間洗了把臉,然后跟老爸老媽打了聲招呼,就換了鞋出門。
下午的時候,李爸李媽就已經去過銀行了。
支票沒問題,隨時可以兌取。
李爸當時就支取了五萬塊,轉到了李謙的銀行卡上,剩下那三十五萬,他怕李謙年輕人把持不住,就特意又新開了一個賬戶給存了進去。
nbsp;回來的時候,李爸李媽還順路去了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花了六十塊錢,咨詢了一下出售歌曲版權納稅的事兒。
結果很令人驚喜:歌曲、劇本等文化產業原創作品出售版權的收,和文學作品發表、出版所獲得的稿費一樣的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別管是三萬、五萬,還是四十萬,甚至更多,該多是多,全部都是作者的,國家一分都不要!
而據李爸回來說,他當時還順便咨詢了一下,據說文化版權的衍生品,比如唱片、磁帶、錄像帶、VCD的銷售收,以及電影的票房收、戲曲的門票收、話劇的門票收、演唱會的門票收……等等這些文藝作品的衍生收,雖然收稅,但稅率也很低。
這個消息,對于立志這輩子都要圍著音樂和電影打轉的李謙來說,自然是好到不能再好的消息——這不單純是一點錢、一點稅款的問題,這代表了一種國家對文化產業大力扶植的態度,有了這種態度,文化產業想不繁榮都難!
整個產業繁榮了,其中的人,才能水漲船高!
…………
李謙來到樓頂等了一會兒,王靖就上來了。
“有什麼好消息要告訴我呀?”上來就問,看樣子心不錯。
李謙也不賣關子,直接道:“今天下午我賣掉了五首歌,我的原創歌曲,賣給一個歌手了!”
王靖聞言腳步一頓,旋即臉上出驚喜之,“真的假的?賣歌?”
李謙點點頭。
這下子王靖是真的高興起來,“你居然已經可以賣歌了?我還以為你只是會唱別人的歌呢!哎,哎,賣了多錢?”
李謙笑笑,“總之夠請你吃好多次米的就是了!”
王靖“哈”了一聲,還是鍥而不舍地問:“說嘛,到底多錢?”
李謙出四個手指頭,也不等猜,就直接說:“四十萬。”
“哇!”
這下子王靖是真的驚呆了。
然后,興地握起小拳頭,雙手無意識地在前擺了擺去,“四十萬……我的天哪!啊啊啊啊啊啊啊,不行,不行,你居然走在我前頭了!我還以為我要領先你很多呢!”
說話間,忍不住在李謙邊走來走去、走來走去……
然后,說、說、說……
“你知道嗎?我聽我姐說過,們那個組合發行的那張專輯,除去收歌、編曲、制作、灌制等等各方面的開支,要賣到三十萬張才會開始有盈利,們也才會能拿到獎金,我記得上次我姐回來還跟我媽說過,到現在為止,那張唱片掙的錢分到手里的,才只有兩萬來塊!”
“兩萬塊啊,我姐,還有們那組合的另外四個人,們每天辛辛苦苦的練歌、練舞,結果辛苦一年,才只靠專輯掙了加一起十萬塊錢!”
“我姐說,們那個組合最大的收是來自走商演,可即便是那個,即便們去年發行了專輯之后,四五個月的時間就接了五六十個商演活,我姐分到手才只不過二十來萬,可是你,居然只賣了五首歌,就賣了四十萬!”
“……”
李謙略帶些驚奇地看著。
他是見過歡呼雀躍的樣子的,就是上次月考李謙的績大幅度進步之后,曾經在他面前第一次出那樣放肆的笑容。
其實,哪怕是在原本那個李謙的記憶里,除了小時候那幾年大家一起瘋跑狂笑之外,從來都是一副清麗如水、淡雅如風的模樣,乖乖的不得了。李謙甚至從來都不記得長大后的有過這樣興到有些失常的時刻——即便是上次月考之后,雖然高興,卻仍是有些克制的,并沒有表現得像現在這樣,興到近乎要失控。
不過……這才是一個十七歲的小孩該有的樣子嘛!
看見這副歡喜狂的模樣,李謙突然就覺得連自己都跟著找回了一點青春的覺。
青春……不是說你十七歲你就青春了,也不是說你讀高中你就青春了,你跟孩挨著坐的時候連手心都不會出汗,你跟孩牽手的時候都不會臉紅,你跟孩約會的時候都沒有覺到心跳和幸福一起加速……那你怎麼能算青春?
而現在,看著王靖,李謙突然就聞到了青春的味道。
“喂,如果我請客的話,你要吃幾碗米?”
“啊?哦……我要吃……兩碗……不,三碗!反正你有錢了,我要使勁吃!”
“豬!”
“你才豬!”
“我只吃一碗!”
“那也是豬!”
“……”
終于,發泄過后,那子狂喜漸漸降溫,開始慢慢冷靜下來,不過即便沒什麼燈也沒什麼月,李謙還是下意識地瞄見:小臉兒始終紅撲撲的!
“哎,你都寫了什麼歌呀,賣那麼多錢?”
“好幾首呀,一共算是三種風格吧!”
“回頭一定要唱給我聽聽!”
“好!”
“對了,我可不可以告訴我姐一下……咦,對呀,你既然會寫歌,那你可以給我姐寫一首歌呀!你寫好一點,把最拿手的作品拿出來,我姐如果喜歡的話……”
“這路子你想都別想……你姐估計看都不會看……”
“哦……”
不知道聯想起了什麼,王靖突然就沉默下來。
片刻之后,李謙扭頭看著,似乎是應到了李謙的目,也抬起頭來,怯怯地跟李謙對視著。
“我給你寫首歌吧。”
“啊?好啊,那太好了?什麼歌?你寫好了還是沒寫呢?”
“好吧,讓你猜對了,已經寫好了,回頭我就唱給你聽!”
“好!那我一定要錄下來,以后還可以帶到京城去,可以經常聽!”
“……”
PS:不要老說我更新吧?人家兩千字就算一章了,我可沒于過三千字,還輒四千五千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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