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我希他能被後人記住
高長恭臉頰陣陣搐,跟李昂解釋道:
「今天一大早,我酒醒了,有種濃烈的負罪。便在床頭柜上,給這婆娘留了一筆錢,要溜走,哪知道……沒功……」
「給……給錢了?」
李昂好氣又好笑。
高長恭這小子,能長這麼大又沒把自己死,也實在難得。
「胡鬧。」
李昂冷下了臉。
「先生,您別生氣。是我的錯……」
李昂道:
「既然都那啥了……怎能抹了就不認賬?你負責,那你就負責吧。」
「先生……我都不認識,沒基礎啊。」
「我管你……給你兩分鐘,搞定那的,別打攪我睡覺。」
李昂不滿道。
又回房間,睡回籠覺去。
「紅葉姐,救我……」
「我可救不了你。還不照先生吩咐辦。」
商紅葉冷冷道。
「罷了,罷了,小太爺一世英名,也就毀在昨晚。」
高長恭嘆氣。
他走到別墅外,看著那個滿臉恚怒看著他的婆娘。
長得倒是很漂亮。
「吵什麼啊,都把我家先生吵醒了,多大個事,你說吧,打算怎麼辦?」
他嘟囔。
「你都那樣了,還……還問我怎麼辦?」
子咬牙切齒。
昨晚之前,可都還是雲英子。
「婆娘,我們講道理,明明是你主的,想小太爺我貌如花,咱倆還不知道誰吃虧。」
高長恭翻白眼。
「你……你不要臉!」
子直跺腳。
「我家先生吩咐了,說讓我對你負責……就當我吃點虧,娶你總行了吧。走——」
高長恭便要去拉子的手。
「喂,你幹嘛?」
「帶我去見丈母娘和老丈人,在我家先生起床之前,把事兒給定了!」
「……是不是太快了?」
「就說你嫁不嫁?」
「……嫁就嫁!」
子梗著細長脖頸。
臉頰已經紅了西山的雲彩。
……
因為高長恭搞出來的破事,一大早李昂就被吵醒,回籠覺也睡得不怎麼好,一直到晌午,他才慢悠悠起床。
他有起床氣。
所以不想吃午飯。
不過他的新朋友總是要吃的——那群流浪貓。
拿著些吃食,到了公共草地,發現南水兒已經在喂,見了他,臉卻是冷冷。
李昂哪知道為什麼。
也懶得問。
直男癌晚期又豈是浪得虛名。
蹲下來開始喂貓。
「李昂,你這傢伙看起來那麼正經,沒想到居然那麼壞。對人家孩子始終棄,都讓人追到家裡面來罵了。」
南水兒終究沒忍住,冷冷說道。
早上那陣仗,顯然也聽到了,還誤解了。
「我像那種人?」
「像,特別像。你們男人都是大豬蹄子。」
「你才是大豬蹄子。」
李昂挑了挑眉:
「不是我乾的……」
也就把事原委跟南水兒講了一遍。
南水兒聽完,笑得不行。
「所以……你就點鴛鴦,你那下屬,帶著人姑娘去提親?」
「不然呢?」
「哎——上樑不正下樑歪。果然是什麼樣的頭頭,就帶什麼樣的兵。」
「你拐著彎罵我吧?這可不是我教他的。」
「肯定是你教的。」
「呵呵。」
知道李昂不是那個始終棄的人,南水兒心明顯變得極好,故意找茬兒跟李昂鬥。
顯然樂在其中。
李昂接了個電話,沈君婥打過來的。
還是因為昨晚的事,問他在哪裡,說是要鄭重跟他道謝。
「小事而已。不必了吧。」
「你是……不想見我嗎?」
「那倒沒有,你過來吧,我把地址發給你。」
掛了電話,把地址給沈君婥發了過去。
「孩子的電話……而且你們關係似乎還很切。朋友?來查你的崗?」
南水兒道。
「電線桿有多單我就有多單。是我妹妹。」
「親妹妹?」
「倒不是……我是個孤兒,後來被義父收養,是義父的兒。」
「這樣麼……不介意我在這多獃獃吧?」
南水兒突然說道。
「公共區域,我哪有權利趕你走。」
李昂坐到了草地的涼椅上,逗弄著那隻被南水兒取名「李昂」的醜醜大花臉母貓。
南水兒笑道:
「那可不一定。你說不定就是欺男霸的惡霸頭頭。我瞧跟著你那幾個年輕人,個個都兇得很。」
「欺男霸沒幹過,殺人放火倒是做過不。」
「哇,那本姑娘是不是要離你這個大壞人遠一點?」
南水兒上這麼說,自己卻也坐在了涼椅上,還故意往李昂靠了靠。
……
大概二十分鐘后,沈君婥便提著一個食盒,找到了李昂。
南水兒連忙把蛤蟆鏡帶上,遮住了大半面容。
名氣太大,要是住址暴了,也不知道會招來多狗仔。
「李昂……你……怎麼會在這裡?」
沈君婥疑道。
目卻不由往李昂邊的南水兒上掃視。
雖然戴著遮住大半面容的蛤蟆鏡,但真正的國天香,又哪裡遮掩得住?
沈君婥自己也是萬中無一的人胚子,但跟這人一對比,卻有自慚形穢之。
大概就是段比好一點,皮比好一點,氣質比好一點……
總之什麼方面,都比好一點點。
「我住這裡。」
李昂道。
「你住這裡?」
沈君婥咋舌。
這裡可是東湖之畔,整個天府最知名的富人區。
居所都是別墅,隨便哪一棟價值都能破億!
在看來,李昂不過是個剛退伍的軍人,怎可能在這裡買得起房子?
便是租,也不可能吧!
「那你……」
又看著南水兒。
「我也住這裡的啊。」
南水兒說。
「你們……」
沈君婥臉變得頗為難看。
人都是先為主的。
篤定李昂買不起這裡的房子。
這人一看就很有錢的樣子。
又都跟李昂住在這裡。
那很自然的就得出一個結論。
李昂——被這個人包養了!
……
實事求是的講,李昂無論材容貌氣質都毫無瑕疵,也確確實實、非常非常有被包養的資本。
沈君婥心中泛起濃濃失,還有些噁心。
再怎麼說,你也是沈蒼生的義子,怎能墮落至此?
這些年,過得再怎麼艱難,也一直堅守著初心。
從未想過走捷徑。
「李昂,這是我給你做的菜,還煲了湯。」
沈君婥將食盒放在了李昂面前,面語氣卻都變得極為冰冷:
「你……好自為之吧。」
說完便走。
李昂愕然。
沈君婥剛來時,明明態度頗好,怎麼就說了兩句話,態度便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還他好自為之?
雖然他這妹妹,打小就跟他擰,可也沒有這麼不可理喻過。
他皺起眉頭。
「哈哈,李昂同學,你妹妹似乎誤會了哦。」
南水兒滿臉揶揄,不顧形象的大笑。
「誤會?」
李昂疑:
「哪怕誤會你是我朋友,也不可能這種態度吧……」
「你真是個大笨蛋。你妹妹,顯然誤會了你是個吃飯的小白臉,而本小姐是包養你的富婆。」
南水兒說道。
「被你包養的小白臉?」
李昂哭笑不得:
「你覺得我像嗎?」
「像,特別特別像。」
南水兒認真道。
了自己的留海,風又迷人。
「喂……」
「哎呀,不逗你了。不過你妹妹對你的,絕不簡單。你拿當妹妹,卻不只是拿你當哥哥。」
「你又知道了……」
「本小姐出道至今,演過二十八部都市言劇,什麼矯的姑娘沒演過。李昂同學,你只需要知道一點……」
「哪點?」
「孩子只有真正在乎一個人的時候,才會對他失氣惱,否則眼中本就不會有這個人。」
「我差點就信了……」
李昂翻了翻白眼。
他是二傻子才信南水兒演二十八部矯都市言劇得出來的所謂人生經驗。
李昂打開沈君婥最後留下的食盒。
裡面煲著烏湯。
還有幾個小菜。
「好香的湯,好緻的小菜……」
南水兒不由讚歎。
李昂因為昨晚沒睡好,有起床氣,沒吃午飯,打開食盒,倒是到了飢。
湯和菜,恰是他喜歡的口味。
兩兄妹再怎麼擰,他的飲食習慣,沈君婥也記得一清二楚。
「李昂同學,我也沒吃午飯喂。不介意分一點給我吧?」
南水兒眼道。
「只有一副筷子。」
「吝嗇鬼!」
「我又沒說不分給你。你可以用手抓。」
「喂!」
「那我用一頭,你用另一頭,千萬別搞混……」
「你還嫌棄本小姐?」
「嫌棄。」
「喂……」
「你也可以不吃。」
「吃!不吃白不吃!你才千萬不要搞混了,本小姐初吻還在呢,才不想跟你這臭屁傢伙間接接吻!」
兩人便開始分食盒中的菜肴。
「真好吃!這廚藝,快有本小姐一半了!」
「……」
「不信拉倒……喂,你吃點啊,豬變得嘛,你都吃完了,我吃什麼?」
「明明你比我吃得多。」
或許是有南水兒跟自己搶,也或許菜肴真的很適合他的口味,這餐飯,李昂吃得格外香。
剛吃完,南水兒就接到經紀人電話,跟李昂告別,忙活去了,李昂一個人,又分外無聊。
回到別墅。
他隨意翻著今天的天府日報。
頭版在說一件轟天府商界的大事。
南河邊,江樓畔,寸土寸金之地,一棟大樓,將在今日掛牌拍賣。
李昂眼瞳一。
塵封的記憶被喚醒。
十五年前,剛掘到第一桶金,完階級越的沈蒼生,帶李昂去登江樓。
那時的沈蒼生,正值壯年,意氣風發,指著江樓前一大片空地,揮斥方遒:
「昂兒,要不了十年,義父一定要在這裡起一座高樓。」
「義父,有多高?」
「很高很高,比現在咱天府最高的樓還要高。你站在上面啊,手就可以到雲彩。我們沈氏的總部,就將坐落在此。那時候,你二十二歲,義父便把它送給你。」
那時才十二歲的李昂,哪裡聽得懂義父的意思。
只是拍著手掌好。
長大才知道,義父當時的意思,分明就是要把沈氏傳給他,而不是君婥。
那棟高樓,確是起了,八年前始蓋,三年前正式竣工。
高達一百九十九層。
被沈蒼生命名為「昂藏樓」。
旁人以為取自「七尺昂藏」。
卻不知沈蒼生以「昂藏」命名的深意。
這棟未來的沈氏總部,是他為自己義子蓋的。
只是「昂藏樓」剛剛竣工,沈氏總部都來不及遷,沈氏便大廈傾倒。
這棟「昂藏樓」,也落他人之手。
世人評價,還曾說出「甚荒唐,當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裳」此等淺陋之語。
沈蒼生死得太凄涼,死後更是被極度貶低。
喚來商紅葉,李昂問道:
「昂藏樓,現在屬於誰?」
商紅葉打了個電話,詢問一番,答道:
「先生,屬於四大家中的孫家,本來是屬於市政府的,不過兩年前孫家用一百二十億買下。又了兩年,今才天掛牌出售……看這架勢,孫家是想在此樓價值最高的時候出手。」
「底價多?」
「一百億。」
「那就準備一百億,跟我走一趟,把這棟樓拿下。」
李昂吩咐。
義父死了,他還在,君婥也還在,沈氏便沒有。
蜀郡此行,除了要剷除四大家族為義父復仇外,還要重建沈氏,更要給自己義父正名。
沈蒼生,生為人傑,死後,也不該為人貶低。
拿下此樓后,他打算更名。
把「昂藏」改「蒼生」。
「昂藏樓」起拍價一百個億,最終價,會落在一百八十億到兩百億之間。
天府的第一高樓,又佔據最黃金地段,值這個價。
畢竟兩年前孫家買下就花了一百二十億,又怎可能只是以底價出售?
那不得還虧二十億。
李昂卻只打算給一百億。
「那倒簡單。」
商紅葉笑了笑:
「拍賣會下午五點開始,還有三個小時。影衛弄到參與競拍者的所有名單,全都打招呼,他們別出價便是。」
此事旁人做起來難,對天策府來說,卻沒有任何難度。
不過是一群商賈。
都用不著搬出天策府的名頭。
那是用宰牛刀殺。
……
下午四點半。
一輛勞斯萊斯,停在了今日將掛牌出售的天府第一高樓旁的公共停車場。
材雄偉的男子,緩緩下車。
他穿著軍靴,雙手戴著潔白手套,卓立江畔,打量著前方的雲高樓。
跟隨他下車的曼妙子,目溫,給他披上了一件長風。
「紅葉,義父允諾我的高樓,終是建了。覺得如何?」
「蔚為壯觀。」
商紅葉讚歎。
「義父是個功的商人,卻又不只是個商人。我記得他曾跟我說過,要以昂藏樓為核心,打造一個屬於他的王國。」
「他要在這裡,建一個最大的圖書館,一所最頂尖的學府,一所匯聚天下名醫的醫院……可都不是什麼賺錢的買賣。你說他經商就經商,怎麼就老想著做這些賠本賺吆喝的事兒?」
「若他不是這麼死板,怕也不會落得如此下場。他死後,真正記住他恩的人,又有幾個?」
李昂慨道。
商紅葉跟著嘆道:
「先生,沈先生是跟您一樣的人。你們這種人,做事本來也不為了讓別人記住。」
李昂道:
「但我希他能夠被後人記住。給他遷墳重葬后,我打算在這裡的廣場,給他豎一座雕像。」
「義父名為蒼生,他一生行事,對得起這二字,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更對得起這蜀郡的八千萬生民。」
「他未完的事業,我也要一件一件,替他完。」
…………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