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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謀生1984》 第11章 011:擒兔

第11章 011:擒兔

  在西北,黃鼠狼其實不如東北那麽神,這東西很喜歡來家裡,稍個不慎就會被關在籠出不去。

  而且,一旦被抓住,它們就會真被搞死,而不是還擔心他們有什麽報應,把它們當作黃大仙。

  同樣是北方人,西北人民風相對要更彪悍一些,天不怕地不怕。

  王天孝家裡就逮住過幾次黃鼠狼,也都是在窩裡,他會將黃鼠狼倒掛在牆壁上,死他,這樣才可以得到完整的黃鼠狼皮。

  黃鼠狼渾是寶,皮可以賣錢,尾更是專門有人高價收購,留下的雖然味道一般,但也能吃。

  這個年代還需要票供應,一般都是先滿足城鎮戶口,分到農村的之又,很多人一年到頭也就過年的時候才能吃到一點豬牛羊。大家裡的油水,所以很喜歡吃豬,不像後世反而牛羊都比豬貴很多。

  王天孝看到弟弟大驚小怪,心裡覺得好玩,弟弟平日裡還是膽子大的,心中可是有一腔熱準備為國家鞠躬盡瘁,沒想到帶到山裡來,還是出年輕的一面。

  他拍拍弟弟的肩膀,著茫茫的大山,笑道:“別怕,大山裡的雖然兇險,但不險,人才是這個世界上最需要防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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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真是越來越像娘了,怎麽滿的道理。”

  王天孝一楞,哈哈笑笑。

  兩人在雪地裡繼續走了段路,後面已經看不到最靠近的村子了,算是真正到了山腳下。

  山腳下是一道道的丘陵,被農民們開墾田地一隴一隴。這些地都沒在政府管轄的范圍,也就不用公糧,所以重點土豆和紅薯,高粱之類的東西也很好。

  現在是冬季,地裡都禿禿的一片,每家地頭上都堆放著一排排草垛。

  有的是高粱垛,有的是紅薯藤等等,月下看起來像是一個個長條的饅頭。

  靠近山的村民本來是不缺柴火燒的,但李雅麗現在不方便,肚子大到下炕都張,更不用說去山裡砍柴,所以家裡的柴火才了問題。

  “哥,我們還要走多久?”

  王天誠覺得有點冷,他沒有夜晚巡山的經歷,走了兩個小時,耐心和剛開始的熱逐漸減退,便覺得不舒服了。

  “噓!”

  王天孝停下腳步,將腰間的蛇皮袋子解下一個遞給王天誠。

  “哥?”

  王天孝指指面前的草垛,又指指地上的雪。

  王天誠順著哥哥的手看向雪地,驚訝地發現地上竟然又兩排小小的爪印一直延到面前的高粱桿垛裡。

  “有況?”王天誠的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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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好吧。”

  王天孝將口袋裡的手電筒掏出來咬在裡,解下背上的土槍,對著高粱桿垛,慢慢一點點將垛挪開,果然看到中間有個小小的

  猛地,手電筒的強突然照裡,一個灰的野兔正躲在裡睡覺。

  手電筒的強讓它有點驚慌失措,卻一時間被強刺了眼睛,不知道往哪裡跑,竟然直直對著王天孝衝過來。

  “這笨蛋。”王天孝眼疾手快,用槍頭順勢打在野兔上,將個兔子直接敲暈在裡。

  野兔這種小東西,別看它靈活,其實耐力很差,腦子也很笨。

  如果沒有地形限制,或者遮掩幫助,它們都沒人有耐力,更不用說跑得過狗了。

  每年秋收時,村民們去地裡乾活,都會帶著家裡的土狗,就會到藏著裡面吃糧食的野兔,狗就會快速衝過去,基本是狗到兔擒。

  野兔,野和獾,被稱為三大傻,形容它們實在是笨的要死,很容易被抓到。

  獾無論是狗獾還是豬獾都是裝腔作勢,別看它們兇的,一個要咬人,一個要拱人,其實不過是紙老虎,很容易就會被反製。

  野可能因為太笨,所以被捕殺的很嚴重,這個年代去個菜地裡都能看到野,但後世幾乎很見,也因此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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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文明不斷發展,一定程度上了這些野的生存空間。

  但這也是大自然的競天擇,誰它們是野呢。

  “把繩子給我一截。”

  王天誠急忙從扎捆的細麻繩裡出一幾尺長的遞給王天孝,他雖然吃過野兔,但沒有親自打過,看到昏迷不醒的野兔,非常興

  王天孝則沒有那麽興,打個兔子什麽的對他來說,基本是家常便飯。

  和上廁所沒什麽區別。

  麻利地將兔子的和用繩子纏幾圈,又將也給固定起來,他這才將其放進蛇皮袋給弟弟背著。

  野兔的牙齒很鋒利,你要是直接把它裝進袋子裡,就會把袋子咬碎跑掉。

  如果隻綁,它同樣可以將繩子咬斷。

  很多人對兔子的牙齒沒有概念,還以為兔兔真的很可,但實際上兔子也是屬於齧齒類,它們的門牙非常鋒利,能咬斷木頭,要是被兔子咬了,還要去打狂犬疫苗,否則可能真的會掛掉。

  另外,兔子也非常善於打

  王天孝小時候,母親就用一個小窯裡養了很多兔子,結果這些家夥將整個窯的牆壁打出無數個小,平日裡都鑽在裡,你要是不喂食還真急忙看不到。

  但即使知道野兔可能會逃跑,卻還是不能直接敲死,野這種東西死的和活的,價格完全不是一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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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活的野兔拿到城裡可以賣五元錢,甚至運氣好可以賣到十元,但死的一元錢都沒人要。

  另外就是所有的野都盡量要保證皮的完整,千萬不能上面出現什麽或者缺口,裂痕什麽的,破損的皮基本就沒人要了。

  所以王天孝不到萬不得已不會用槍,即使用也會裝很的火藥,就是防止將皮打得太爛,或者將兔子打死,賣不出價格。

  野兔吃起來也就那樣,不算很好吃,而且,打一隻兔子,都不夠一家人打個牙祭,所以山村的人都不太在意,但城市裡人卻吃個稀奇,尤其是很多大飯店,有大把的需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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