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掛斷,林正均和孟落笛都關切詢問,林檎找他什麼事。
“沒事。東西有點多,一個人拿不回來,我過去接一下。”
孟落笛忙說:“小舅我跟你一起去!”
孟鏡年手的腦袋,笑說:“外公外婆一會兒就要來了,你不負責招待嗎?”
“哦……好吧。”
孟鏡年轉而看向林正均。
林正均說:“你去吧,我一個人慢慢來,就是你們得晚上半小時吃飯。”
回到客廳里,孟鏡年同孟纓年也打了聲招呼,拿上車鑰匙出門。
下午四點多,路上還不堵,孟鏡年開得比平日快上許多,往常若非必要不輕易變道超車,今回見針,四十分鐘的路程,半小時就到了。
他把車停在路邊,走進派出所大門,同大廳接警臺的同志說明來意,便有人過來把他帶上了二樓的一間調解室里。
進門第一眼,孟鏡年便看見了坐在長桌對面的林檎。
誰能想到,快有二十來天沒見,再見是這樣的場景。
穿著一lo,哥特風格,黑灰配,層疊的像燒過的灰燼。頭頂斜戴一頂黑禮帽,襯得帽檐下的臉蒼白而致,妝容也是暗黑風格,紅黑的眼影,特意在眼下勾勒出一道黑的淚痕。
這樣打扮坐在派出所的調解室里,多有些格格不,可看似乎沒到什麼傷害,甚至抱著手臂,的有點氣焰囂張,他放下心來。
他進門的一瞬,林檎坐直,將目投向他。
他沒說什麼,走進房間,去邊坐了下來。
民警介紹來龍去脈:林檎對面坐著的男人是今日給拍照的攝影師,拍攝進行到一半,林檎察覺到攝影師有意對準了部拍攝特寫,提出異議,攝影師自然不認,還意圖當場刪照片。林檎直接奪了相機摔到地上,把事鬧大,報了警。相機摔壞了,但存儲卡沒事,經過查看,里面確實有不止一張部特寫,且還不止一個人的。
經過協商,派出所對攝影師拘留五日,同時摔壞的相機,林檎要照價賠償。
原本已經協商好了,因為了解到林檎還是學生,且相機的價格較高,派出所堅持讓一個家長過來理。
孟鏡年聽后點頭:“賠償價格協商好了嗎?”
那攝影師立馬說:“當然是照原價賠償,還有什麼好說的!”
林檎:“你的相機是四年前的型號,還想原價?你在做夢!”
民警:“哎哎,都不要緒激啊,和平通。”
孟鏡年這時稍稍湊近林檎,低聲問:“你手機上有可以二手易的的app嗎?”
“有。”林檎拿過自己的手機,點開應用,遞給孟鏡年。
孟鏡年問攝影師:“相機和鏡頭分別是什麼型號?”
攝影師不大愿地報上了型號數據。
孟鏡年拿林檎的手機搜索片刻,不疾不徐地說道: “按照目前二手市場的價格,機加上鏡頭一共差不多1.9萬,這個價格換你壞掉的相機,能不能接?”
攝影師還想討價還價,非得往上再加一千,但孟鏡年毫不松口;攝影師又要求原相機自己繼續留著,孟鏡年還是不松口。
最后民警勸他退一步,本來就是他拍有錯在先,如此,攝影師才嘟嘟囔囔地答應下來。
協商了付款方式,簽署調解書,現場執行,書面簽收以后,終于可以離開。
孟鏡年拿上了那部摔壞的相機,同民警道謝,便帶著林檎離開了調解室。
走到樓下,林檎領回了臨時存在在大廳的行李箱,不大的箱子,十六寸左右。
孟鏡年看了一眼,出手。
林檎猶豫一瞬,把箱子拉桿遞到他手里。
兩人離開派出所,往停車的地方走去。
林檎穿著哥特風格的高幫長靴,只適合拍照,不適合走路,走了沒兩步,邦邦的鞋底便震得腳疼。
孟鏡年注意到了,停住腳步,溫聲說:“你在這里等一下,我把車開過來。”
林檎沉默地點點頭。
是這一瞬,才覺得有些委屈。
車在底下曬了半小時,熱得如同蒸籠,林檎上服層層疊疊,出了一汗,拉下補妝鏡一看,妝也化了。
從隨的包里,拿出一包紙巾,出一張往臉上去。
“先送你回去卸妝換服?”孟鏡年轉頭看一眼。
“對不起……”林檎手上作一停,有些沮喪地耷下眼睛,“又給你添麻煩了。”
“說什麼傻話。”
“……錢我回頭轉給你。”
“一一,你再這樣我就生氣了。”
林檎咬住。
孟鏡年將車速放慢,“又不是你的錯。”
“……一萬九又不是小數目。”
“當時況急,你為了保留證據,也想不到更周全的辦法了是不是?他長得那麼壯,你肯定是打不過他的。”
林檎本能地被逗得勾了一下角,可是笑容還沒型又垮下去。
“還熱不熱?”孟鏡年又看一眼。
“還好……涼快下來了。”
此離林檎父母留下的房子倒不算遠,開了十來分鐘就到了。
孟鏡年停好車,去后備廂里卸下行李箱,送林檎進了小區。
濃蔭蔽日,梧桐樹影投在老式居民樓的外墻上,像是灰的爬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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