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書的時候,想過自己有一天會紅嗎?”安小姐問我,我坦誠地回道:“沒想過自己會紅,但想過靠寫字為生,因為寫字恐怕是我這輩子,唯一想做並願意傾盡全力去做,還會嫌自己做得不夠好的事了。”安小姐點點頭,繼續問道:“那為了謀生,你會不會違背自己的意願去寫一些東西?你知道的,畢竟迎合市場,才能掙錢。”我輕笑了聲,“其實你問的問題也是我未做自由撰稿人之前的顧慮。但曾經有人跟我說過,我是個小白,我做不了迎合他人的事,我隻會做我自己,所以就別強求自己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了。至於謀生,我雖然希自己能靠寫字掙錢,但我寫字的真正目的並非與此,我若不能靠寫字養活自己,那就去做些其他的事吧,反正這也不妨礙我繼續寫字,所以我念大學的時候,沒有念文學院,而是上了商學院,就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可以回旋的餘地。”安小姐笑道:“看來是有人在背後提點過你啊,方便說說他是誰嗎?”
安小姐話題一轉,就扯到了人的上,我微微一愣,想到剛剛那些話其實是薄羽宸在高考前對我說的,不由自主就回答道:“他呀,他是個很有主見,又很優秀的人,我總覺得他上有很多我沒有的優點。前些日子,有部很熱的電影‘大聖歸來’,其中有段臺詞,是小猴子問大聖‘大聖此去何’,大聖道‘踏南天,碎淩霄’,小猴子又問‘若一去不回’,大聖回答‘便一去不回’,他給我的就是像大聖這般的。”話說完,我發現自己的臉竟燙得厲害,才反應過來自己剛剛都說了些什麽,不覺得有些尷尬。“聽你這樣說,他的確是個很不錯的人,對你的影響也大的。”安小姐看著我,我眨眨眼,想了想,還是微微點了點頭,輕聲“嗯”了一句。
“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吧,估計也是很多讀者比較興趣的一個話題。你寫了好幾本小說,書中男各有,那你自己呢?”安小姐問到了我的問題,我沒什麽可瞞的,直接說道:“我的經曆幾乎空白,至今仍是單狗。”“那是因為還沒遇見合適的人嗎?”安小姐這樣一問,倒讓我語塞了,想來自己好像是遇見過合適的人的,但彼此錯過了,是不是就意味著二人其實並不合適呢?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又不想細說問題,就含糊地“嗯”了一聲,應付了過去。
我走出電臺大樓時,才意識到一個問題,“安小姐讀書”的錄播是在晚上,這裏是在郊區,夜間很不好打車。我無奈地站在大樓門口,看著今夜皎潔的月亮,發起了呆。
“顧大作家真是好興致,這個時候了,還能站在這裏賞月。”乍一聽說話者的聲音,我覺有些詫異,因為這聲音像是薄羽宸的,可他不是早就走了嗎,怎麽還在這裏?我循聲看去,隻見來人正在往我這邊走,他的影逆著,我看不太清麵孔,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那人的確是薄羽宸。“怎麽不說話,怪我擾了你的雅興?”薄羽宸站在我麵前,高優勢,我總得抬眼看他。
薄景遇乖謬狠辣,那些往他身上前赴後繼的女人,他從不留情,卻偏偏栽在了安笙的身上。第一次見安笙的時候,他就想,這哪兒來的仙女,要是能當我媳婦就好了。第二次見安笙的時候,他又想,這要是能當我孩子的媽,那該多好。後來他拼命地追拼命地追,絞盡腦汁,到底把人給追到了手。捧著熱乎乎的結婚證,他想,他得使勁對他媳婦好,哪怕舍了他的命都行。可不久後的一天,安笙卻手握鮮紅的刀子癱坐在他的面前,說,“薄景遇,我們過不下去了,離婚吧。”這一剎那,薄景遇赤紅了雙眼,幾近發瘋。”
到適婚年齡,陸宜聽從家裏安排選擇聯姻結婚。 林家是京市頂級豪門,長子林晉慎,留學時便打理家族海外產業,回國後成爲新一任掌權人。 據說人如其名,古板嚴肅,了無生趣,是隻知工作不懂風月的神人。 在確定結婚之前,兩人只正式見過兩面。 第一面,他着深色西裝,Stefano Ricci領帶,彆着支銀質領帶夾,一絲不苟到刻板的程度。 疏冷目光落在她身上,嗓音低沉:“陸小姐。” 第二面,他撞見她跟其他男人相親,離開時他高大身形融入夜色,分析利弊,各方面比較,林家都是最好的選擇。 還有一點,其他人未必做到,他可以。 陸宜好奇問:“什麼?” 林晉慎語氣疏冷:“對伴侶的忠誠。” — 身邊人不理解陸宜的選擇,是找老公不是給自己找活爹,他林晉慎眼裏只有工作跟利益,嫁過去不過是個擺設。 陸宜覺得沒什麼不好,各取所需,她拎得清。 然而婚後想的跟她想的有所出入。 婚前他說工作忙出差頻繁,留給家庭的時間不多,事實上,從新婚夜起,該做的一次不落。 出差仍有計數累積,回來後分期支付。 婚後數年,陸宜首次問他要不要生個寶寶。 手機那邊靜默片刻,問:“現在?” 她說是:“你怎麼想?” 助理看着向來持重的老闆,拿過外套後大步邁出辦公室,嗓音低沉問:“你在哪?” — 陸宜印象深刻的那個晚上,是半夜醒來,林晉慎握着她的手抵着自己下頜,臉上是難得的溫情:“有些話,我一直沒跟你說你。” “在我的人生裏,結婚是計劃之內,跟你結婚,是意料之外,是世上絕無僅有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