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做絕?
當孤一人深陷喪羣中火力不足危在旦夕……這就絕,這種況人沒法不絕,因爲快要死了。
作爲一個黑幫槍手,且槍法極準,羅比這個人遇事實際上很冷靜,就算心中有所慌,也不會表於外,這一點羅比跟唐吉很像,他有著一顆強大的心,他希自己在末世生存下去,絕境求生。
啪!啪!啪!啪!……
羅比使用的手槍是伯萊塔92F手槍,也就是跟唐吉先前用過卻因爲沒子彈丟掉砸喪的槍一樣,被國軍方定名爲M9,這個型號的手槍在1987年國陸軍招標中,取代了在軍隊中服役長達七十年的國M1911A1式手槍,爲了國陸軍常規部隊的制式裝備,至此在國民間也廣泛流傳開了。
羅比換彈夾的速度非常快,M9彈匣容量十五發,在短短三分鐘的時間裡,羅比已經打空了七個彈匣,還剩下兩個彈匣都在手槍裡,也要快被打空了,至此羅比已經殺死了超過一百頭喪,但已然要陷彈盡糧絕的境地。
街上的喪越來越多,雖然行不如人類迅速,但從四面八方而來不斷形合圍之勢,羅比的逃跑方式卻是用槍放倒幾頭喪,將喪的包圍打開一個缺口,然後向外跑,而後喪必然會向他追去,四面八方再次形合圍之勢,羅比再用槍打開缺口……正因如此,如果羅比手中火力充足的話,在喪還未完全匯聚在一起前,他還是有可能衝出這條街的,甩喪,當然,也會遇到新的喪,他必須要找到可以藏的地點才行。
“呼呼!”羅比在跑,劇烈的息著,這條街長度也就半公里左右,並不算太長,但羅比移起來本不可能走直線,走走停停,左突右進十分消耗力,喪依然對他窮追不捨,羅比左手中的M9子彈率先打空了,羅比的選擇跟當初唐吉的選擇一樣,把手槍丟出去砸喪,這種況下拿著一把沒有子彈的手槍就是負擔,總不能拿著手槍當武跟喪近搏,那東西沒尖沒刃的,殺不死喪不說,被喪抓一下出了傷口,要是染了就死定了。
一個真正的槍手除非萬不得已,否則是絕對不會跟對手搏的,要不然也不能槍手,應該格鬥家。
“你們這些雜碎,狗屎!”羅比丟掉了一支槍,回又用另一支槍連開數槍,忽然注意到了路邊停著的一輛廢棄汽車,是停在一家早咖啡館門口的通用汽車,在停車位上,毫無破損,從形上來看,末世發的時候汽車的主人應該在早咖啡館吃早餐。
那麼汽車的主人要麼是被喪吃掉了,要麼爲了喪,羅比想要開走這輛車幾乎不可能,不是因爲車鑰匙的問題,作爲一個黑幫的高級員,車的本事羅比還是有的,但需要時間,而喪不可能給他時間。
“媽的!”羅比腳步遲疑的咒罵了一聲,他記得自己手槍中應該只剩下一顆子彈,這是一種職業槍手的天賦,無論換多個彈匣,他總會記得彈匣中的子彈數量。
“雜碎們,都給我去死吧!”羅比猛地向前衝去,未選擇開槍,而是大力推開了一頭撲來的喪,向前跳了出去,在空中時一個回,羅比轉頭能看到距離自己十多米遠的汽車。
啪!
轟隆!
最後一顆子彈,羅比選擇槍擊那輛汽車的油箱,而他本人摔倒著趴在了地上,這是遇到近距離炸最好的防護手段,匍匐在地,整個汽車轟然炸裂,街道兩邊在末世發前便開門的商店,玻璃全部被震碎,而汽車本也四分五裂,炸形的衝擊波夾雜的汽車碎片橫掃四周,人類選擇匍匐懂得躲避這些碎片帶來的傷害,但喪並不懂。
距離汽車最近的幾頭喪直接被炸炸的四分五裂,炸帶起的火浪也將它們破碎的全部點燃,汽車碎片四,每一個或大或小的碎片威力就算不如子彈,也不會差太多,方圓百米,被放倒大片喪,而最終還能站起來的沒有幾頭。
羅比趴在地上,雖然沒有被汽車碎片擊中,但巨大的炸聲也將腦袋震得嗡嗡作響,出現了嚴重的耳鳴,四周喪的吼聲都變得不真切,他勉強睜開眼睛擡起頭,眼中的世界是晃的,好像十分的不真實。
…………
一輛破舊的福特車在馬路上飛馳著,撞飛喪,漿潑灑在風擋上,所以車的雨刷一直是開著的。
車,六個人,以及五十多把武,手槍與自步槍居多,當然也有散彈槍,不過只拿了兩把,老邁克喜歡散彈槍,與那整個槍械店而言,只拿了幾十把武顯然是不多,但也是沒辦法,他們無法拿太多的武。
除了這些槍,以外,車上的座位上和地面上有許多不是很大的黑小袋子,裡面裝的都是子彈,他們拿了非常多的子彈,種類也非常多,然而子彈的重量並不高,拿九毫米子彈爲例,重量一般都在十二克到十八克左右,重量的起伏是由於不同子彈所採用的材質以及發藥量都有不同,但也不會相差太大,那麼也就是說一千顆子彈的重量也才十幾公斤而已,這對一個人來說,只要不是長時間負重,本就算不上負擔。
而一把中型手槍的實際擊壽命都在6000發到10000發之間,基本上都高於設計壽命的兩三倍,自步槍的擊壽命更高,多在10000發到20000發之間,也就是說除非他們拿上幾百上千公斤的子彈,否則理論上是不可能把所有槍都打廢的,之所以多拿槍,是因爲只要是槍就有一定的故障率,雖然很低,但不得不防,好應對突發事件。
“聽……槍聲!就在前面。”唐吉坐在車中排座位上,手中擺弄著一把柯爾特2000手槍,外面喪跟隨著嘶吼著,他約能一聲不大的槍聲,槍聲在市區傳輸的距離本就有限,能橫一個多街區已經是極限,再加上汽車行駛中本的聲音以及外面的嘶吼聲,所以想聽遠方的槍聲很不容易。
“是槍聲,很多!”坐在唐吉邊的傑森放下了手中的那把世界最著名的步槍AK47,側耳聽了一下點頭道。
“應該在榆樹大街那邊,我們要經過那裡,要不要繞過去?”前排的老邁克突然說道,最後又加了一句:“車裡油不多了!”
“直接開過去!”唐吉放下了手中的柯爾特2000說道,接著又拿起了一把M16突擊步槍,這種步槍從前槍店拿了很多,與AK47一樣,M16也是一款在世界上聲名遠揚的輕型武,是一款小口徑的突擊步槍,在唐吉看來,用大口徑步槍打喪完全是一種浪費,喪又不知道找掩躲避,一顆口徑5.56毫米的子彈與一顆口徑12.7毫米的子彈擊中喪頭部,都能打死喪,而12.7毫米的子彈明顯要比5.56毫米的子彈要重的多。
雖然用大口徑輕武打喪真的很浪費,但唐吉還是在槍店拿了一把口徑12.7毫米的狙擊步槍,是在狙擊步槍市場上佔有統治地位,被譽爲全世界最好的一款狙擊步槍,雷特M82A1狙擊步槍,有狙擊之王之稱。
狙擊步槍的各式子彈唐吉拿了一百多顆,他拿這把槍自然不可能是因爲自己的惡趣味或者什麼收藏好,完全是有其他用途。
………
榆樹大街,北十字路口,一輛福特車從另一條街道上急行而來。
“槍聲引來好多喪。”唐吉眉頭微皺向窗外唸叨著,說完這句話後,車子剛好要穿過十字路口,到對面那一條大街上去,唐吉卻突然大著拍打老邁克的座椅靠背:“停停停,那個人我認識,停車!”
唐吉看到了,看到了羅比,但因爲喪的片吼掩蓋了汽車的行使的聲音,所以羅比並沒有注意到距離自己僅有兩百米的十字路跑出了一輛福特車。
“我!都趴下,捂住耳朵!”唐吉本想讓老邁克開車衝進去,卻突然大了一聲。
轟隆!早咖啡店門口停著的汽車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