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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王1:無證之罪》第九部分:天才的殊途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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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被帶回刑偵支隊兩天後。

一大早,嚴良走進辦公室,瞥了眼正在菸的趙鐵民,道:“他招了嗎?”

趙鐵民彈了下菸灰,冷哼一聲,道:“從前天晚上到現在,我就沒讓他合過眼,看他樣子已經困得不行了,可他意志力很強大,一直裝無辜,什麼都不肯代。”

嚴良覺得他的話似乎不對勁,細細一想,瞬時瞪大了眼睛:“你正式逮捕了駱聞?”

“沒有,我手裡沒他的犯罪證據,怎麼籤逮捕令?”

“那你是?”

“傳喚他,協助調查。”

嚴良微微皺眉道:“傳喚的話,最高控制人自由的時限是24小時,前天晚上到現在都三十多個鐘頭了,這麼做……不太符合規定吧?”

趙鐵民不屑地道:“規定我比你懂。”

嚴良冷聲道:“我最恨你們這幫人搞供那一套!”

說著,嚴良就往外走。

“等等,你去哪?”趙鐵民站起住。

“回學校,這事我沒興趣管了,祝你好運,早點審問出來吧!”

“喂——等等,”趙鐵民上去拉住他,道,“我知道你很討厭供這一套,供確實會搞出不冤案。可誰告訴你我對駱聞供了?”

“你都違反規定,超出傳喚時間,他三十多個小時都沒睡覺了,還不是——”

趙鐵民打斷道:“首先,我承認,以前有些地方是存在供的況,不過現在至我們杭市的環境已經好多了。其次,你知道我爲人,我也一向反對供。第三,這麼大的案子,我敢供嗎?萬一弄不好,我豈不是有麻煩?而且駱聞曾經是他們寧市的人,我要供讓他認罪,最後他翻供怎麼辦?他們寧市的領導告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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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良不解道:“那你是?”

趙鐵民拍拍他的肩,微微一笑:“你放心,我一切都按規定來。昨天傍晚的時候,傳喚時限快到二十四小時了,我讓人把駱聞帶出公安局門口,讓他下車,隨後又拿了張傳喚單,再把他抓進來。”

“這都行?”嚴良驚呆了。

趙鐵民似乎頗爲得意自己的創新,道:“當然,連續傳喚也是不允許的,但法律沒規定到底多久算是連續傳喚,我這麼做對付駱聞,也是非得已。而且兩張傳喚單上他都簽過字了,一切手續合法。”

嚴良張張:“你……這樣你天天把他送出公安局門口,再給張新傳喚單又帶回來,豈不是能把他關到死?”

趙鐵民咳嗽一聲,道:“理論上是這樣,不過我希他趕快招了結案,總不能一直這樣搞下去。”

嚴良低下頭,沉默了半晌,擡頭道:“我能審他嗎?”

“當然可以,”大概嚴良最近在警隊出多了,趙鐵民這次倒是很爽快地回答,“這裡不是市局,是支隊,都是我的人。儘管你現在不是警察了,不過我跟手下都說過了,你是刑偵專家,反正老刑警都知道你,這事不讓廳裡的領導知道就行了。”

嚴良看著他,微微頷首:“謝謝。”

“應該我謝謝你纔對,不是你的話,現在連誰是嫌疑人都不知道呢。不過,你有幾分把握審得出來?”

嚴良坦白道:“我不知道他會不會招,我只能試試看。原本最好的況是,他去找李田時,從他的包裡至搜出一樣兇,那樣他就無從抵賴了。我沒想到他手無寸鐵就去找了李田。”

趙鐵民轉過,拿出一疊卷子,道:“好消息是李田已經招了,細節還待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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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良接過卷子,看了一遍,把卷子還趙鐵民,默默轉過,吐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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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嚴良走進審訊室時,看到的是一張佈滿疲憊的臉。

儘管駱聞還不到五十歲,年紀上算是於壯年,但兩天兩夜未閤眼,也快達到他的極限了。

他面前放著咖啡和香菸,但香菸沒過,嚴良知道,駱聞從不菸。而咖啡,應該喝了不了吧。

趙鐵民出主審人員說了幾句,隨後關了門,一同離開,把嚴良和一名記錄員留在審訊室裡。

駱聞看到嚴良,強打了一下神,微微起背,朝他平靜地笑了一下,道:“警方一定是搞錯了,我說了很多次,案子與我無關。”

嚴良緩緩坐下,目一直盯著駱聞的眼睛,緒複雜,過了許久,一聲輕嘆,隨後道:“你還不肯承認嗎?”

駱聞深呼吸了一口,緩緩搖搖頭,似乎是在冷笑:“我不知道該承認什麼。”

“對於你的一切所爲,我都已經調查清楚了,你一共殺了五個人,犯了六次罪。”

“殺五人?犯罪六次?”駱聞含一抹微笑,“數學老師也會算錯數嗎?”

嚴良臉上漸漸多了幾分肅然,道:“徐添丁不是你殺的,但是,如果不是因爲你的手,不出三天警方就會抓到兇手。是你,你替兇手重新設計製造了一場犯罪。”

駱聞搖著頭,臉上似乎寫著不可思議。

“不得不承認你的犯罪能力很高,接連殺害多人,警方卻始終抓不出你。你故意把犯罪搞得似乎很複雜,不用其他更快捷的工,偏偏用繩子把人勒死;殺人後在死者口中菸;留下‘請來抓我’的字條;以死者的份僞造三個字‘本地人’。這些一度使得警方本想不明白兇手想表達什麼,這些線索裡面究竟有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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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很無奈地嘆口氣:“我已經說了很多遍了,這些案子跟我完全無關。”他微微抿了抿,道,“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犯罪的嗎?此外,我還想補充一點,作爲一個曾經很的刑技從業人員,如果真是我犯罪,我想,我有能力本不留下證據,甚至,都未必找得到。”

嚴良道:“我相信駱法醫完全做得到這一切。但你之所以留下這麼多線索,是因爲,殺人,本就不是你的犯罪目的。”→文¤人·$·書·¤·屋←

駱聞了下鼻子,沒有說話。

“即便我開始懷疑到你,認爲這些命案跟你有不了的關係後,始終還是有很多疑問困擾著我。譬如,你爲什麼要殺人後在死者口中上一利羣煙?是爲了製造案發現場的疑點,擾警方的偵破思路,增加破案難度嗎?如果換其他人是兇手,這種機出發點的可能很大。可當我把你代兇手,就否定了這個判斷。因爲你非常非常專業,你很清楚,最能增加破案難度的,是不留線索,而不是額外製造擾偵破的線索。可我還是想不通你爲什麼要這麼做。”

嚴良喝了口水,繼續道:“直到我去寧市調查了你的往事,才讓前面命案中所有的疑點都有了一個共同的答案。我這才發現,所有警方勘查得到的線索,均是你刻意留下,刻意讓警方發現的。”

“按你犯罪時的行爲順序來說吧。你殺人時,不用效率更高的刀械,而用了繩子。你在現場附近丟棄了兇,當然是爲了讓警方找出上面的指紋。不過,刀的把柄上也可以留下指紋,爲何不選刀呢?對你來說,用繩子殺人有兩個好。一是繩子有兩個把手,你可以在兩個把手上都留下清晰的兇手指紋,方便警方的提證工作。二是用繩子殺人能夠更容易讓警方判斷兇手是個左撇子。你曾是優秀的法醫,你很清楚,如果你用刀殺人,即便你用的是左手,事後勘查現場時,法醫也只能判斷兇手用左手持刀殺人,由於缺乏右手的比照,無法完全判斷兇手是個左撇子。而用繩子把人勒死,由於你故意讓左手的用力遠大於右手,再加上一些你在現場故意使用左手作的細微證據,法醫很容易認定兇手是個左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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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笑了笑:“如果真是我乾的,我爲什麼要做這麼複雜?大部分人都用右手,我即便不僞造左撇子,警方的調查工作量依然會很大。萬一我僞造失敗了呢?豈不是更容易出馬腳?”

“你不會僞造失敗的,因爲你是駱法醫。”嚴良很直接地看著他。

“這算是對我專業技能的認可嗎?呵呵。”駱聞嘆息著搖搖頭,把杯裡的咖啡喝完。

“其次,你殺人後在被害人口中上一利羣煙。這個舉看起來顯得很古怪,其實最直接的想法纔是最正確的。兇手是個利羣煙的人。”

“我不菸。”駱聞平淡地應了句。

嚴良道“:可你想讓警方認爲兇手菸,而且的是利羣煙。”

“有這必要嗎?”

嚴良繼續道:“你借用死者的份,留下三個字‘本地人’,其實也應該按照最簡單的理解,兇手就是杭市本地人。此外,你每次殺人後,都故意在現場留下一張充滿挑釁口吻的‘請來抓我’字條,就是想把案子鬧得足夠大。你很清楚,杭市這樣一座大城市裡,幾乎每天都會有命案發生。你殺了人後,當然,區公安分局會很重視,會安排人手破案,但這對你太不夠了。你需要做大案,需要引起更大的效應,需要讓市局甚至省廳震驚,組織大量人手破案。所以你在現場留下挑釁的四個字,目的就是迫警方把大量的警力投到你這個案子的偵破中。你這招確實管用,命案現場留下‘請來抓我’這四個字,簡直絕無僅有,第一起案子一出來,立刻引起了的高度關注,當然,也引起了警方高層的嚴重注意,隨即安排大量人手組專案組破案。”

駱聞淡淡一笑:“你既說我殺人,又說我故意想引起警方重視。我是不是能這麼理解。在你看來,我既犯罪,也想早點被抓?”

嚴良點點頭:“你確實是這麼想的。”

駱聞笑道:“那也不用審我了,給我去做個神鑑定,如果我是神經病,那麼殺人也不會判刑。”

“你的真實機是想讓警方去抓另一個兇手。”

駱聞嗤笑一聲,並不說話。

嚴良抿了抿,道:“八年前,你從北京出差回到寧市,下了飛機後,你發現家裡電話打不通,你妻子的手機關機了。你在回家路上時,又打給了你丈母孃,說這幾天沒聯繫過兒。你又打給你妻子的朋友,他們說這幾天你妻子手機都關機。你打到單位,單位說你妻子兩天沒來上班了。這一下,你急了,趕到家後,打開家門,發現家裡空空如也,你妻子、你兒,還有家裡的一條狗都不見了。家裡地板得乾乾淨淨,一塵不染。你一眼去,應該覺這個家裡既新鮮,又陌生。那一刻,憑你的職業本能,發現了家裡的不正常。”

駱聞看著嚴良,微微咬著牙。

對八年前他站在家門口那一剎那的覺,直到現在,依舊宛如昨日。

他這一生中,從未有過那一瞬間的害怕,發自心底的害怕。那一份深藏心底的恐懼,八年來,不斷將他從午夜睡夢中驚醒,他的面前總是冒出深不見底的那一套空房子,所有傢俱擺設,都得一塵不染。

“當時,你沒有直接走進家裡,而是很冷靜地留在了外面,電話打給你的部門,讓人帶著勘查的工趕到了你家門口。隨後,你和一位你認爲能力最好、最細心的學生一起進了房子,對每一寸的地面進行了細緻的勘查。那一次,你用盡了各種方法,把整個房子勘查了很多遍,一直從當天傍晚,持續到了第二天天亮。從當時卷宗你自己的記錄上看,整個勘查過程還是發現了極其細微的線索的。首先,房子的大部分地面,都被人用抹布用力地過了,沒找到一個腳印。而你據抹布地的施力況判斷,地的人用的是左手,而你妻子的習慣一向是用右手。其次,你幾乎對整個房子都做了跡顯反應,發現房子裡沒有出過。第三,你在衛生間的水槽下方,找到了一小片灰燼和量的灰質分,事後,你通過實驗室微質鑑定,發現是菸灰,你又通過購買了市面上各種香菸,對之進行了燃燒後微質比對,你通過微量元素的細小差別和煙紙燃燒後的不同分判斷,這裡的菸灰是利羣煙。第四,你找遍了整個房子,最後,在衛生間水槽旁的瓷磚上,發現了一枚指紋。這枚指紋經確認,不是你妻子的,也不是你的,而是一枚陌生的指紋。整個房間找遍了,就只找到這一枚指紋。這些況都是八年前你自己寫在卷宗裡的,你應該記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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