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也不敢,如此陌生又沖激昂的覺,讓他有些把持不住!
腦海裡哄哄的,那異樣興的直覺如火山噴發般洶湧來襲,瞬間忘了思考,忘了在何,隻想將懷裡的軀狠狠摁住,抱……
這瘋狂激的想法,讓他有些窘,也讓他手腳無措。
薛淩這麼一摔,起初也愣住了。
直到恍然回神,自己已經撲在源哥哥的懷裡,臉頰在他的脖子上,……也親上了。
在上,他在下,下男子軀騰地一僵,就連脖子也繃得的,不必猜也知道了什麼,俏臉頓時紅了!
嚶嚶嚶!好哦!
怎麼辦?!
不小心撲倒了源哥哥,還將他給親了!
天啊!這麼浪漫好的第一次,來得措手不及,來得太突然,一時都不知道怎麼繼續……
他不敢,也不敢,彼此在發愣過後,都維持著這意外的曖昧,默默著這尷尬般的甜。
也不知過了多久,隔壁屋傳來“篤篤篤”約腳步聲!
聲音很小,卻也將“沉溺不可自拔”的兩人給驚醒了!
程天源眼底的炙熱仍在繼續,暗自深呼吸兩下,嚥了咽口水,嗓音沙啞開口“……沒事吧?”
薛淩紅著臉,輕咬下低低迴應“……沒。”
接著,不好再賴下去,手忙腳爬了起。
不料,一時慌著神,手腳又無措張,還沒來得及爬上來,手上一,“呀!”地一聲驚呼,整個人再次紮程序天源的懷裡!
“嗯……”程天源暗自低哼,直覺下已經出醜了,窘迫中慌忙抱住,壯的腰直躍起,扶著站好後,閃快步沖出房間。
薛淩微愣,看著他匆匆狼狽的背影,口喊“源哥哥!”
程天源早已沖下樓,鉆廁所,很快開啟水龍頭,水聲嘩嘩。
薛淩見他逃得飛快,顧不得窘迫,連忙跟了下去。
廁所的門閉,除了嘩嘩水聲,聽不到什麼。
薛淩忐忑站了一會兒,終於忍不住喊“源哥哥……”
混著水聲他不知道說了一句什麼,薛淩聽不大清楚,不過直覺他的語氣有些不好。
撇了撇,心不住湧上一點淡淡的失落,得心口難。
他……這是不喜歡太過主?
其實,剛才不是故意的。
是喜歡他,可明白他還沒對自己真正心,自己不是那種不三不四的人,實在做不出主勾搭他的事。
他會不會……誤會是故意的?所以連一聲招呼不打就奪門而出,顯然是生氣了。
低下頭,輕輕嘆了嘆氣。
其實,這個年代農村地區的男婚嫁很人能有機會往,現代人年輕男親同居那一套對他們來講,簡直就是駭人聽聞的大醜事!
在大城市長大,邊的同學談,也隻是寫寫書,偶爾著送彼此一些小禮。
即便牽牽小手,也都得等到周圍沒人了,纔敢手拉手。
剛才主撲進他懷裡,還親了他脖子一下,對他來講絕對是太過熱,太風……
也難怪他會甩手就跑開。
怎麼辦?
該怎麼解釋?
就在躊躇不定的時候,廁所閉的木門傳來悉的嗓音“淩淩,你先上樓,我晚些再上去。”
“……哦!好!”僵應聲。
聽他的語氣,似乎沒那麼生氣了。
既然他不生氣了,那不如假裝事過去了,不必刻意解釋了吧。
說實在,讓一個孩子開這樣的口,著實太難為了!
深吸幾口氣,努力平復心,走上樓回了房間,繼續收拾服。
好半晌後,樓下才響起腳步聲。
薛淩想要沖出去,卻堪堪停下腳步,彎下子拿出服,慢吞吞折疊著,耳朵謹慎聽著,等著他進來。
不料,程天源卻沒走進來,筆直往他的小房間去了,開啟門很快又關上。
下一刻,四周又恢復原來的安靜。
薛淩心裡酸酸的,說不出是什麼,看著糟糟的床,埋頭繼續忙著。
直到大半個小時後,程天源纔開啟房門,大步走過來。
不料,薛淩的房門已經關了,房裡暗沉一片,燈也關了。
他轉往回走,小心放輕腳步聲,躡手躡腳回了自己那屋。
那天晚上,薛淩翻來覆去,許久也睡不著。
也許是新環境認床吧,這樣安自己。
不過,心裡清楚得很為什麼會突然睡不好。
“唉……”輕輕嘆氣,再度翻了翻。
實在睡不著,開啟了屋裡的燈,拿出肖佳雪寄給需要的英文字子,默默看起來。
起初心緒繁雜,看不怎麼進去。
屋裡靜悄悄,外麵也靜悄悄,午夜過後的街道也安靜得很,除了遠遠幾盞昏暗的路燈上縈繞的蟲蟻,沒任何活的生。
這時候的人們都還沒有夜生活,逢年過節會熱鬧些,其他時候大多都是早睡早起。
四周的安靜漸漸平復了的心境,心緒也沒再那般,認真看起書。
一頁又一頁,也忘了自己究竟看了多久。
突然,外頭冷不防響起輕輕敲門聲!
薛淩嚇了一跳,驚慌擱下書,往木門張過去。
這時,一道悉敦厚嗓音響起“我認床睡得不怎麼好,出來喝杯水。你也睡不著嗎?早些時候我看到你已經關燈了。”
薛淩微愣,聽他的嗓音和關切的語氣……似乎沒在怪自己。
思及此,不知為什麼,心裡頓時好像有了亮一般。
咧笑開,揚聲“我也睡不著,起來看看書。”
程天源溫聲“你別出來,小客廳的窗戶還沒修,夜裡涼風有些大。已經十二點多了,別看了,試著睡一睡,明天還有事要忙。”
薛淩連忙應好,加上一句“源哥哥,你也早些睡吧。”
他淡淡“嗯”了一聲,轉倒了水,沉穩踱步回房去了。
薛淩深吸一口氣,懶腰,給自己暗自打了氣,才心睡下。
這一覺,幾乎是閉上眼就睡著了,一覺到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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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繁花似錦》主角是薛淩程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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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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