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未上,《歌王》卻開始了。
《歌王》的一些相關信息,沐塵還是聽李若曦提過一些。
這檔節目與沐塵印象中的那節目有些相似之,卻也有不同。除了那評判標準多了一個歌曲下載量之外,給沐塵的第一個不同,那就是這節目有主持人,并非是歌手客串。
《歌王》一期也是七位歌手,兩期累計最低的歌手淘汰。
七首歌,自然滿足不了一期節目的時間,因此增加了不花絮,如沐塵記憶的那當節目一樣,幾乎是從歌手下飛機,前往電視臺的路上就已經開始了。
而接歌手的工作人員,也是電視臺的主持人。
當然,那些主持人多是新人。
這也是電視臺培養新人的一種方式。
“你準備唱哪首歌?”那主持人問及李若曦,道,“《我愿意》,還是《至還有你》,又或是《笑紅塵》?你的許多歌我都喜歡,尤其是這三首。”
“新歌!”李若曦一笑,說道。
“新歌?”主持人有些驚訝,說道,“不會是沐導寫的吧?”
“對啊!”李若曦一笑,說道,“他說唱新歌的話,網站下載量肯定有優勢。”
“也是。”主持人點了點頭,不得不承認。
若是老歌,大多已下載,不可能再下載一遍。
哪怕是翻唱,那也會到原唱的影響。
“我這算不算作弊?”李若曦一笑,說道。
“噢,不算吧!沒規定不唱新歌啊!”主持人說道。
“其實,唱新歌有利有弊。”李若曦接著說道,“新歌對于現場的觀眾評審來說,無疑是陌生的,接起來,比之悉的歌曲要難上一些,這對新歌要求很高。”
“那你為何還要唱新歌?”主持人問道。
“自信啊!”李若曦說道,“我對我的新歌十分自信。”
“你的自信來源于沐導麼?”主持人笑著問道。
李若曦靦腆一笑,算是默認了。
“這算不算是在秀恩?”主持人笑著又問道。
“是麼?”李若曦說道,“恩,不需要秀。”
恩,不需要秀?
這話本怎麼就覺是在秀恩啊!
“你來參加這個節目,是源于你的自信麼?”主持人接著問道,“那麼你有信心拿下歌王了?”
“我是對歌曲有信心!”李若曦笑著說道,“拿下歌王,誰敢說有信心?不過,我,李若曦,開了掛的,未必沒有可能!”
“開掛?”主持人隨即反應過來,“沐導就是你的掛麼?”
李若曦一笑,算是默認了。
“你們的恩,無不在。”主持人一笑,隨即接著說道,“不過,第一期參賽歌曲類型自主,但從第二期開始,就將簽決定,限定了歌曲主題。一個星期時間,沐導能據主題創造出想要的歌曲麼?畢竟,沐導平時應該也忙的。”
一個星期一首歌曲,對于許多創作型歌手來說并不難,當然前提是不限定質量。
拿去比賽的歌曲,質量若是差,又何必唱新歌?
“下期,你們不就知道了。”李若曦一笑,對這個問題并沒有給出明確的答復。
沐塵創造歌曲快,而且質量高,李若曦還是知曉的。可若是限定主題,那就不得而知了。
畢竟,限定主題,難免束手束腳。
何況,正如那主持人所說,沐塵本也忙,不可能放下所有的事兒為李若曦創造歌曲。
沐塵愿意,李若曦自己也不愿意。
沒那麼自私。
“一星期一首限定主題的歌曲,你行麼?”馬林看向沐塵,笑著說道。
“男人,不能說不行。”沐塵一笑,說道。
“你牛掰!”王浩說道。
這話看似玩笑,卻是真心實意。
沐塵不是學音樂出,但在創作歌曲上面,不得不讓人震驚。
“有時候真想問問,你丫究竟是學導演出,還是學音樂出的。”趙瑾說道。
“學霸的世界,你們不懂。”沐塵一笑,說道。
三人盡皆撇,而這個時候服務員上菜。
上菜之后,服務員趁機索要簽名。
沐塵就不用說,年輕人之中有不認識他的。而趙瑾和王浩知名度如今也不小。
至于馬林,那服務員自然不認識,卻也禮貌的讓他也簽一個。
“我又不是明星,你找我簽名干嘛?”馬林笑了笑,卻也拿起筆寫上了簽了自己的名字。
“以后或許是呢?”那服務員笑著說道。
沐塵和趙瑾王浩乃是一個宿舍的哥們兒,這并不是什麼。
那服務員自然也是知曉的。
那麼剩下的馬林,十之八九也是。
跟沐塵等人一個宿舍,那麼肯定是電影學院畢業的了。這樣的人,很有明星潛力的。
當然,那服務員其實也出于禮貌。
馬林不認識,萬一人家也是演員呢?
“你很有眼!”馬林一笑,說道,“我剛執導了一部電視劇。嗯,這家伙編劇投資,這倆家伙乃是主演之一,劇名《公寓》!記住哦,這部電視劇你肯定會喜歡,到時候記得看哦。”
沐塵給馬林練手的就是《公寓》,這部拍了四季,無數人還期待著第五季的電視劇。
王浩飾演曾小賢,趙瑾飾演呂子喬,蘇曉婉飾演胡一菲
至于其他演員,沐塵不怎麼認識。雖然那些人大多是晨曦影視的簽約新人。
那服務員一聽,卻是愣住了。
“怎麼覺你小子膨脹了啊!”
服務員出去,沐塵看向馬林,笑著說道。
“你家那位上場了。”馬林一笑,卻轉移了話題。
上臺順序,對現在觀眾投票多還是有所影響的。李若曦第二個上臺,多有些吃虧。
不過,影響并不是很大。
真正決定勝負的除了歌曲本,還有歌手的臨場發揮。
當然,這涉及歌手的唱功,舞臺表現力等。
李若曦的唱功遠沒有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但舞臺經驗還是極為富的。
參加這節目,或許有些勝負,但卻不是那麼強。
當歌曲前奏一起,李若曦的那點張就已經拋之腦后,而一開口,瞬間就抓住了觀眾的耳朵。
不管是現場的觀眾,還是電視機前的觀眾。
這是一首新歌,觀眾并不悉,但新歌卻也有新歌的優勢,那就是給人的沖擊,比之老歌要大上許多。
一首歌,聽的次數多了,難免會膩。而第一次聽,那才是最為驚艷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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