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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婚如玉:敬前夫一杯酒》 第三百三十二章 孩子也許保不住了3

我知道,很多事都是已經過去的了,現在提及,無非是徒增悲傷。

這人世界上,我們真的有的時候,對有些事無能為力。

殺人償命,一句話的事,可這種話,只對窮人和本真善良的人有用,對那些壞到骨子里。

手握重權的人,真的沒用的。

嚴宮珩就是那種壞進骨子里的人,他有千萬種方式逃法律,所以,我們無能無力。

“咚咚!”竹樓外人敲門。

嚴宮希看向我,轉去開門,回來的時候,手里提著一個袋子。

他將手中的袋子遞給我道,“換上吧!”

接過他手中的袋子,他主道,“換吧,我不看,這里沒有更室。”

我……

還能怎麼辦?

總不能矯的不換吧?

只能著頭皮換上了。

窸窸窣窣的將服換好,我回頭看向他,見他依舊背對著我。

我開口道,“嚴宮希,我換好了。”

他沒回頭,只是開口道,“孩子的名字起了麼?”

怎麼所有人都喜歡問這個?

我搖頭,“沒有!”

“林韻,能不能孩子的名字讓我來取?”

我愣了愣,點頭,“好!”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答應他這個請求,只是覺得,他此時的緒有些波,莫名其妙的就答應了。

“不管是男孩或是孩,能不能都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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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希?

我有點失神,半響才點頭,道,“嗯!”

他低笑,開口道,“林韻,我欠你一句話對不起,但是我想就算對你說了也沒用,這個世界上,會有報應的人,遲早都會遭到報應的。”

我不知道他要說什麼,張了張口,沒說出來,他便又道,“別太擔心,有我在嚴宮珩邊,你不會有什麼事的!”

說完,他便直接出了竹樓,頭都沒回一下。

“嚴宮希,你……”

他突然停下,沒回頭,道,“對了,以后,再見,就真的陌路不識了。”

說完,這貨真的徹底走了。

離開溫泉的時候,我在酒店外面遇見找到了殊,見到我,松了口氣,看著我換了一服。

愣了愣道,“沒事吧?”

我搖頭,“泡了一會兒溫泉,沒什麼大事,你的同學呢?走了麼?”看了一眼四周,沒見到明麗,我便開口問了一句。

嘆了口氣道,“有事走了,時間不早了,我們也回去吧!”

說完,拉著在酒店門口打車。

我有點無語,看著道,“我們還是車吧!這里沒有出租車回來的。”住在這邊的人,一般都是有專車接送,一時半會的想要打到的士,難!

大概也跟我想到了一塊,點了點頭,抱著手機開始搭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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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車,我和在路邊等車,閑著沒事,就順口問道,“你那朋友,和你很要好麼?”

搖頭,道,“不怎麼好,準確來說,我麼還是敵呢。”

敵?”我那點八卦心里又被勾起來了,看道,“你和還有這麼一段啊,說來聽聽?”

笑了笑,道,“和我初中就認識了,那時候我們是同桌,你也知道,小時候我和小雅和席琛哥走得比較近,琛哥從小就優秀,那個時候,他算是我們學校的校草之類的吧!很多孩子都喜歡他,明麗也喜歡他,因為知道我和琛哥走得近,就經常通過我的關系和席琛套近乎。”

我好奇問道,“后來呢?”

的車子來了,沒繼續講下去了,看著我道,“我們先上車!”

上了車,才繼續道,“琛哥對不怎麼興趣,讓我以后別和走太近,他這人特別討厭纏著他的生,所以那段時間琛哥都不太怎麼理我!”

我有點不懂,“為什麼席琛哥不理你,纏著他的又不是你!”

點頭道,“的確不是我,但那段時間,是我幫明麗追琛哥的。”

嘆了口氣道,“其實琛哥這人也奇怪的,后來因為這是我沒法幫明麗了,莫名其妙的,他又和明麗在一起了,那段時間我幾乎不怎麼主和小雅他們一起回家,好像都互相不認識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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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太單純,也沒想那麼多,到了高中,琛哥和明麗不知道什麼原因分手了,那時候明麗還說是懷孕了打胎,之后我就沒見過了,說是被學校開除了,再后來我見到,就是現在。”

我一時間覺得信息量有點多,看著道,“那孩子是席琛的?”

搖頭,“不知道!”

我心里那點八卦細胞經不住道,“殊,你喜歡的那個人是不是席琛?”

愣了愣,隨后幾分尷尬的搖頭,“韻姐姐,你說什麼呢!”

嘖,現在的人都喜歡這麼藏著掖著?

不說,我也不多問了。

倒是,嘆了口氣,看著我道,“韻姐姐,什麼是婚姻?”

我被問得愣了一下。

看著道,“怎麼突然問這個?”

笑笑道,“沒有,就是突然想到這個問題就問了,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后來我一直跟著爺爺,走得早,爺爺在他房間里給立了靈牌,時常一個人時候就對著靈牌發呆,有時候一個人自言自語的和說話。”

“我沒見過,但是因為爺爺,所以我知道喜歡穿的服是什麼,喜歡喝什麼茶,喜歡吃什麼糕點,甚至知道不喜歡爺爺喝酒,從小到大,的所有習慣和好,我都一清二楚,你看,一個已經死了那麼多年的人,的喜好,另外一個人都一直那麼死死的記著,還影響了邊的人,這是婚姻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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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婚姻還是

好像都是!

我一時間不知道回答

半響,我才道,“殊,這個世界上真正因為一同白頭偕老的人,沒有幾對,這種事,越是好,越是容易厭倦,很多人在一起生活了一輩子都是不想的,越是那些相的人,越是沒辦法走到最后。”

看向窗外,我幽幽道,“有些人十幾歲二十幾歲就遇見了,年輕的時候就遇見彼此,相的那些年,他們用盡了全力,后來時間久了,疲倦了,各自分開,各自找那個不的,卻能攜手白頭的人。”

“那些22歲嫁給的人,也許等不到十年或是二十年后就開始厭倦彼此了,28歲離婚的人,不是不懂婚姻不懂,只是,很多時候,有些,逛個超市就突然明白了。”

回到大院,殊有些走神,一直不知道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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