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男人出現之前,已經著一塊三角形的玻璃片目送三個孩、兩位老人先後離去。
每次都用自認為十分迅猛的姿勢衝上去,然後在距離對方三米左右的位置停下來,無比尷尬地看著他們或驚恐或莫名其妙地走掉。最後對自己的弱切齒痛恨。
搶劫,這個號稱最沒有技含量的活計,也不是那麼容易做的。
可怕的燒灼再次從空的胃擴散到全,很快就到頭昏眼花,不得不背靠在人行道旁的一棵樹上息。而肚子里的那個小生命似乎還覺得不夠痛苦,又不安分地躁起來。
你,是不是也了?
天一點點黑下來,隨著最後一亮被大地吞沒,隧道里的燈亮了起來。這恐怕是本市最荒涼的一條隧道,只能偶爾看見貨車從中疾馳而過,行人卻不見半個。
漸漸到絕,而這絕又在里催生出一勇氣。已經一天兩夜沒有吃過任何東西,如果再不搶到錢的話,恐怕就再也堅持不下去了。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若有若無的腳步聲在隧道中響起,這聲音在聽來就是饅頭、麵條或者其他吃的東西。妙無比。不管他是誰,這次一定要下手。
按按不停鼓脹的肚皮,似乎在安那個飢的小傢伙,然後玻璃片,搖搖晃晃地迎上去。
那是個穿著西裝的年輕男子。他低著頭,專心致志地看著腳下的路,似乎也疲憊不堪。然而這都不重要,只要他有錢,只要他肯把錢出來,什麼都不重要。
「錢!」亮出玻璃片,竭力用一種惡狠狠的語氣喝道,「把錢掏出來。」
男子被嚇了一跳,臉上隨即出現了一種迷的表。他向四周看看,似乎覺得在跟別人說話。「你……」他終於把頭轉向這個蓬頭垢面、渾抖的人,「……你剛才說什麼?」
「錢!」歇斯底里地吼道,「我要錢!」
男子並不害怕,也沒有顯得張,而是皺起眉頭上下打量著,臉上漸漸浮現出一種哭笑不得的神,很快,他的目變得冰冷起來。
他把手進袋,再拿出來的時候,手裡多了一個黑的小小皮夾。
人的呼吸因喜悅而變得重起來,隨即,就到再也無法呼吸了。
那不是錢包,而是一張警證。
在那一瞬間,人突然想笑,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幾個月之前,實在是一個讓人很開心的笑話。
真的捂著眼睛笑起來。
好吧,好吧。我還能再倒霉一點麼——搶劫都搶到警察頭上。
過指,看見那警察的角牽了一下,似乎也笑了。
這笑容卻讓一下子大哭起來。幾個月以來的委屈,猝然發在一個陌生的警察面前。
如果此時有人路過渝寧隧道,他會目睹一副奇異的景象:一個穿破爛風的人,站在一個西裝男子面前,像個小孩一樣放聲大哭,手裡還稽地握著一塊三角形的玻璃片。
哭了很久,等的泣不再那麼厲害之後,那個警察低聲說道:「扔了它吧,你會割傷你自己的。」
十分鐘后,順從地跟著他走進一家牛麵館。
警察點燃一煙,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後過裊裊上升的煙霧看著對面的人。剛剛以驚人的速度吞下了一碗牛麵。隨著最後一口湯消失在碗底,人的眼神從狂熱和專註變冷漠,甚至有些無所事事的樣子。
「再來點吃的?」
人將目從窗外轉回到警察的臉上,隨即又垂下來,點點頭。
一盤醬牛,一盤口水。人又風捲殘雲般將它們一掃而空。
警察結完賬,起說道:「走吧。」
人乖乖地跟著他出門,上了一輛計程車。毫沒有想到逃跑,至於他會把帶到哪裡,是公安局還是收容站,統統不關心。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吃飽飯,怎樣都可以。但是當警察把帶進一家賓館,直接開了一間房之後,的心裡還是有一小小的失。甚至冷笑了一下:不過如此,不過如此。
清楚他要幹什麼,但是看到房間里的大床,還是覺得親切。幾日來積攢的疲憊似乎一下子席捲而來,加之剛才那一頓飽餐,幾乎立刻到了眼皮發沉。來不及掉服,就一頭栽倒在床上。
你要做什麼,請自便吧。什麼都阻止不了我睡覺。
儘管睡眼蒙?,但還是意識到後的警察並不像設想的那樣掉服,然後理直氣壯地索要的。相反,他輕輕地關掉了燈,然後小心地退了出去,鎖好房門。
門鎖發出的「咔嗒」聲讓有了短暫的清醒,在那一瞬間,的腦海里莫名其妙地出現了那張警證上的名字。
方木。
不到一天,各種信息就陸續彙集到專案組。按照方木的要求,排查的重點是在演藝事業和男關係上可能與裴嵐發生矛盾的。隨著排查的逐步展開,裴嵐的社會關係被逐一捋清。最初專案組將裴嵐所屬公司的幾名藝人列為嫌疑對象,但方木建議把排查的時間段前移,即裴嵐在某省屬文藝院校求學的時期。他解釋說,如果是裴嵐的同事為求上位而綁架的話,引火燒的可能很大。即使是雇兇為之,也難免到牽連,最後的結局只能是同歸於盡。在方木看來,嫌疑人應該與裴嵐識,要毀滅的並不是裴嵐的,而是裴嵐的前途。至於和男嫌疑人之間在綁架目的上的分歧,則是本案最特殊的地方。也許,在警方鑼鼓進行偵破活的同時,此二人也在暗暗相互角力。
事實證明方木的推測是正確的,先前確定的犯罪嫌疑人很快都被排除。而前往裴嵐曾就讀學校的調查小組則迅速獲取了一些線索,並整理出一份嫌疑人名單。就在專案組徹夜研究嫌疑人名單的時候,裴嵐家裡傳來消息:男綁匪再次打來電話,要求家屬明天備好四百萬元人民幣,錢地點另行通知。按照先前的布置,裴嵐的家屬以短期無法湊齊這四百萬元為由,要求對方再寬限兩天,並要求和裴嵐通話。綁匪說了句再聯絡,就掛斷了電話。蹲守在裴嵐家裡的技人員迅速鎖定了綁匪打電話的位置,但是對方似乎對通話時間把握得很準,等警方趕到該地點的時候,綁匪已無影無蹤。
肖從鼻子里哼了一聲:「這混蛋還行,估計沒看國大片。」
鄧小森有些憂慮:「綁匪拒絕家屬和人質通話……裴嵐會不會已經遇害了?」
「應該不會。」方木搖搖頭,「綁匪很聰明,他總不能帶著裴嵐在鬧市區打電話。如果在暫住地讓裴嵐和家屬通話,用不了十分鐘我們就上門了。而且,」他瞄瞄角落裡的電視機,「那人的目的不是讓裴嵐痛苦地死去,而是讓裴嵐痛苦地活著。」
這句話讓大家陷一片靜默。的確,對在場的大多數人而言,這麼糾結複雜的綁架案還是第一次遇到。不過所有人都清楚,他們沒有時間去慨。綁匪也許還能給警方和家屬兩天的寬限期,在這四十八小時里,也許還有更多、更複雜的變數在等著他們。
時間。此刻,時間是最寶貴的。
方木走出會議室時已經天大亮。經過一夜討論,嫌疑人名單已經被圈定為四人。肖要開車送方木回賓館,方木卻問附近有沒有商場。
「熬了一夜你還有神頭兒逛商場?」肖有些難以置信,「缺什麼?我人給你送過去。」
「不用了。」方木問清了商場的位置,「我自己去轉轉。」
方木拎著幾個紙袋,費力地掏出房卡進讀卡里。「嘀」的一聲過後,他剛要轉門把手,想了想,抬手按響了門鈴。沒有迴音。又按了一次之後,房間里傳來一個細微的聲音:「請進。」
推開房門的一剎那,方木還以為走錯了房間。床邊坐著一個穿著浴袍的人,垂著頭,過漉漉的頭髮,能看到脖子上白皙的皮。眼前這個安靜的人,和昨晚那個邋遢兇狠的搶劫犯判若兩人。
方木把手裡的紙袋放在床上,一時竟不知說什麼才好。足有半分鐘后,才開口問道:「睡得好麼?」
又是半分鐘后,才聽到依稀可辨的回答:「嗯。」
方木看看手錶,指著那些紙袋低聲說道:「換上吧。我去餐廳等你。」
自助餐廳里人不多,方木拿了幾樣東西,很快就吃飽了。他邊按著脹痛的太,邊小口啜著橙。回想起昨天的所為,自己也不由得啞然失笑。
方木很清楚,自己本應把那個子就近帶到公安局,然後依照法定程序追訴的犯罪行為。無論別如何,無論境遇如何,的行為都已經犯了刑法,而查犯罪,是警察的天職。方木當時差一點就這麼做了。究竟是什麼讓他改變了主意,他自己也不清楚。
在那子痛哭的時候,方木忽然想到,就在此刻,廖亞凡會不會也是如此不蔽,食不果腹,膽怯而絕地握著玻璃片或者別的什麼東西,在某個暗的角落裡伺機而?
方木知道他給自己找了一件麻煩事,但是他必須這麼做。也許邰偉說得對,他骨子裡的某些東西,是不適合做警察的。
正在胡思想間,走進了餐廳。
穿著嶄新的套頭運衫和牛仔、運鞋,看起來和正在就讀的大學生沒有任何區別。剛邁進餐廳,的眼睛就開始四巡視。方木知道正在尋找自己,然而目相遇的一刻,卻紅了臉,低下頭,直奔那些餐盤而去。挑選了幾樣食之後,端著托盤有些猶豫,幾秒鐘后,終於鼓足勇氣坐在了方木對面。
沒有和方木說話,甚至連頭都沒有抬一下,只是坐著靜靜地吃飯。方木點燃了一煙,過裊裊上升的煙霧打量著面前的孩。的年齡不會超過二十五歲,皮白皙,雙手卻有些糙晦暗,上面還有幾沒有癒合的傷口。也許是到了方木投過來的目,的臉漸漸紅了起來,吃飯的速度也驟然加快。儘管如此,的舉手投足間已全然沒有了那晚狼吞虎咽的窘相。
吃完飯,見方木沒有,便也坐著在桌子底下擺弄手指。方木看看空空如也的盤子,低聲問道:「吃飽了麼?」
孩沒有說話,點點頭算是回答。
方木摁熄煙頭,起說道:「回房間休息吧。午飯就在餐廳吃,賬單記在1226號房。」
剛一轉,就聽見孩在背後低聲問道:「為什麼幫我?」
「嗯?」方木一時間不知道該怎樣回答,想了一下說道,「我是警察。」
「呵,你要真當自己是警察就應該抓我。」孩的長發遮住了大半張臉,烏黑的髮中約可見不屑的神,「雖然你幫了我,但是別指我為你做任何事。」
方木皺了皺眉頭,重新坐在孩的面前,「你什麼名字?」
「有必要知道這個麼?」
「是沒必要。」方木輕笑了一下,「但出於禮貌,我也應該知道怎麼稱呼你——我總不能你搶劫犯小姐吧?」
「搶劫犯」這三個字讓的臉由白變紅,咬了一下后,低聲說:「米楠。」
「好,米楠。」方木低聲音,「你為什麼會去搶劫,我沒興趣知道。但是一個人肯去搶劫,應該是遇到了大的麻煩。」
米楠扭過頭去,長長的睫上剎那間布滿淚珠。
「你的手臂上沒有針眼,所以你應該不是急著籌措毒資。」方木直視著米楠,「你在賓館安安靜靜地睡了那麼久,應該也不是搶錢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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