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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狄公案·黃金案》第十四章

在喬泰、馬榮回到縣衙已經半夜了。那條花船已羈押在河口的霓虹橋下,喬泰從城東門分撥出四名士兵在那裡看守。

狄公與洪參軍還在書齋議事,喬泰、馬榮兩個將適才發生之事一無地詳細稟告,又猜測道:「金昌一夥私販黃金,會不會與那些和尚用的舊禪杖有關聯。」

狄公聽罷,慢慢點頭道:「那些破舊禪杖不無蹊蹺,但與徒走私黃金又有何干係?我想來這花船倒是與小菩提寺甚而白雲寺大有關聯。」

喬泰道;「這花船是顧孟平產業,委託金昌管視的。」

「可惜金昌已死,這里許多勾當,不得審知。縱傳來顧孟平,又能問出多東西?何況這老先生正為丟失妻子皇皇不可終日哩。」狄公又嘆了一口氣。

馬榮道:「金昌雖死,卜凱還在。——他適才雖而逃,我們只須出一海捕文告,看他能跑到天涯海角去?再說,金昌與卜凱參與走私黃金罪行,他們的東家顧孟平、葉守本真的能推得一乾二淨?拿來大堂一拷問,不愁他們不說。」

狄公搖手:「顧、葉兩人暫且不能驚,沒有確鑿證據,怎可貿然拿來大堂?依我看,卜凱則最是個可以人,卷在旋渦正中,行止又十分怪癖。事發后雖已逃遁,我這裡立即簽畫海捕文告,明日一早各,務必追拿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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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泰沮喪道:「玉珠小姐為救我命,為告發這幫歹人而殞命,端的可憐。前任王縣令卜也正是認可靠。才將那個漆盤付於保存。當時我只需暗中留心,用言語寬一心信賴府,說不定還回吐出許多來。可惜竟一時三刻香消玉殞,飲恨如此。」說著不墜下兩行淚來。

狄公寬道:「事已至此,你也不必太傷心了,破案后我們一定與厚葬。此刻已過午夜,你們倆且回去睡了,明日一早我即審理此事。」

翌日早衙升堂時,衙門口廊廡照例已站了許多看審的百姓。一聲銅鑼響,三通鼓畢,狄公烏帽袍上下齊整,剛在大堂正中坐定,葉守本踉踉蹌蹌,跪上堂前叩稟道:「小民葉守本見衙門口了海捕文告,捉拿卜凱,特來叩見老爺,有話申明。」

「說吧!」狄公見葉守本一臉是汗,故意冷淡。

「老爺明鑒,這卜凱行止怪僻,嗜酒如命,他在外倘若有無視王法,作犯科之事,小民概莫能管,也與小民船塢經紀無關。」

狄公問:「葉守本,本堂問你,你是幾時雇聘卜凱為你的經紀人的?」

葉守本答曰:「回老爺話,小民重金聘定這個卜凱前後也只十天,他是京師好友曹賁引薦來的,這曹賁乃是縣學曹鶴仙先生的族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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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一拍驚堂木。「卜凱既是雇於你,他作犯科的行止你為何不出告?就憑這一點,也要將你關進大牢。何況,你本人是否與卜凱合夥同謀,狼狽為,本堂還須認真查核、來人,先將這葉守本拘大牢候審。」

兩邊衙役一聲答應,上前來用鐵索套了葉守本。葉守本大呼冤枉,被衙役拖下了大堂。

狄公正要發令簽傳顧孟平,顧孟平已爬上堂來跪在地上,連連磕頭,口稱「知罪」

「金昌與卜凱兩個是一丘之貉,只緣小民一葉障目,人妖不分,重用了他。如今想來這罪孽如何推諉得去?昨夜花艇發生之事,我已見衙門文告,金昌膽敢抗拒府。行兇殺人,咎由應得。那花艇正是小民的船產、如此說來,小民罪孽遠過葉先生。老爺厚罰,決無怨言。只盼衙里早日捉到罪魁卜凱。」

狄公道:「顧先生不愧是通達之人,既已知罪,本堂也不深究了。金昌已斃。這事只追卜凱一人。卜凱在逃,故本堂拘押葉守本。其餘人等暫不追究。等捉拿了卜凱,供出原委罪行細節,再行頒告。」

狄公拍了一下驚堂木,正擬斷判范仲、阿廣之案,忽見一個滿頭珠翠、油面的婦人牽著個年輕出人群,跪到了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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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婦人東門荷香行院院主廖氏,老爺明鏡高懸,將這個行跡蹊蹺的子照出原形來!在敞院躲藏了兩日,今日不得不將押來見。」

狄公見那子汗巾遮了半邊臉面,扭怩地跪在堂下,似是十分膽怯。

「你什麼名字?」狄公和問那子。

子低倒了頭,只不吱聲。

廖氏道:「這小婦牙口甚,至今不肯道出姓名來。」

狄公道:「廖氏,你先將這子的來歷細說與本堂聽來。」

廖氏重重叩了一個頭。稟道:「前天,天剛蒙蒙亮,卜凱先生將這子帶進了我們行院。與人說,這是他新納的妾,他太太氣得半死,閉門不納不得已領來荷香行院暫住幾日,讓他慢慢勸說太太回心轉意。又付於我十兩銀子,要我替備辦首飾,餘下的歸我,求我幫忙。又說,哪日太太答允了,卜凱他立即親自來接去。」

「當時我見那子披著件袈裟,混抖,模樣十分可憐,使依允了。今日一早乃聽說卜凱犯了滔天之罪,衙里正在緝捕。小人哪裡再敢匿,立即將這子帶來衙門報老爺明鑒。問清這子來歷份,小人也好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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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聽罷,拍了,下驚堂木,轉臉喝問道:「摘去汗巾,快說出你的姓名、宅址和與卜凱的關係。再不開口,起刑來,枉苦了皮。」

子慢慢抬起頭來,一對水汪汪的眸子狄公,乃手摘了遮面的汗巾,狄公去,卻原是一個十分標緻的子。年紀約莫二十歲景。

「奴家姓曹,名英,丈夫即是適才老爺問話的顧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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