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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鬢亂》 第 28 節 心是越越的

我的侍衛很討厭我,他喜歡我的妹妹宋芝芝。

因為他以為小時候救他的人是宋芝芝。

拜托誒,宋芝芝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氣小廢,怎麼可能救得起來他?

只是蹲在他旁邊,嚶嚶嚶哭了兩下,便了心地善良的救命恩人。

而我這個同樣渾的大小姐,自然就是害他落水的壞人。

1.

侍衛孟齊確實是因為我才被水淹的。

這個我認。

只因我之前路過假山時偶然間聽見一個小丫鬟的聲音,說孟齊善水,所以那日我有銀簪不慎掉進池塘里時,第一反應便是讓孟齊去撈。

畢竟銀簪雖便宜,卻是母親留給我的之一。

孟齊不不愿地去了,可他下水之后我才發現這貨本不會水,是個實打實的旱鴨子。

這找誰說理去?

怪不得下水前瞪我,真的是,有本事瞪我,沒本事開口說自己不會水,真是個呆子。

我氣得不行,眼看著他在水下漸無聲息,怕他真的淹死,趕一邊喊人來一邊自己跳下去救他。

費了老鼻子勁,終于把孟齊拖到岸邊,遞給了聞聲趕來的侍衛,然后便因力竭暈了過去。

昏迷前聽到宋芝芝哭唧唧的聲音,很是惱火。

哭喪呢哭。

就知道哭。

等到再睜眼時,孟齊便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我一度懷疑要不是囿于家規,他怕是會直接飛奔到宋芝芝的院子里,去當的跟屁蟲。

如今卻只能委委屈屈窩在我這個心思歹毒的大小姐邊。

真慘啊。

如果我不是大小姐本人的話,我也會這麼想的。

宋越越,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俠越易之的獨,也是刑部宋侍郎家的長

誰也不知道江湖俠為何會嫁給朝廷鷹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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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不知。

因為我娘死得早,所以哪怕我也好奇,卻沒機會問上一問。

到底多早呢,準確點說,娘親是在生我時難產死的。

因著這個原因,我爹從未抱過我,他覺得都怪我。

他這人煩得很,向來給我扣帽子,我總是跟他吵架,可唯獨這一點我爭辯不得,因為確實與我有關。

在這件事上,我斷然說不出關我屁事這種混賬話來。

可他在我娘死后沒一個月就娶了續弦,很快又給我生下個妹妹,就是宋芝芝。

所以我有時候其實也弄不清他到底我娘。

說不吧,他因為娘親去世不喜歡我。說吧,這轉眼又只聞新人笑。

我不理解。

反正總的來說,我在宋府的日子,算不上完全稱心如意。

畢竟是個爹不疼又沒有娘的。

但也沒什麼大罪,該有的份例從來不缺,沒怎麼被欺負過。

至于孟齊,他是我五歲那年府里安排給我的玩伴,后來了我的侍衛,比我大三歲。

論長相,他是同批侍衛里的獨一份,俊得很是養眼。

甚至因為氣質過于突出,常常看起來不像是個侍衛。

論功夫,聽說是個練武的頂頂好的好苗子,打遍府無敵手。

論頭腦,算了,就不應該討論不存在的東西。

這個蠢貨,落水一事發生后我跟他解釋了好幾次,說我是聽了別人的話誤以為他會水。

他死活不信,堅持認為是我敢做不敢當,到現在還以為是二小姐救的他。

要命。

2.

但孟齊是個老實人。

即便討厭我,也一直恪盡職守,對我的事很是上心,盡到了一個侍衛該盡的所有責任。

倘若單把他當侍衛看,我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我偏偏喜歡他,便覺得他做得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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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我的問題,不是他的問題。

要問我為何喜歡他,那就說來話長了。

長話短說的話,嗯,實不相瞞,孟齊長那樣一張臉,誰看了不迷糊?

這怪不了我。

何況我與他每日朝夕相對,實在是對此中毒頗深。

這種況到了近兩年尤為嚴重,如今我看不到他時,連飯都吃不太好。

「太好吃了。」我一邊瞅孟齊,一邊拉了兩大碗米飯。

事實上,因為最近幾天珍珠不在,我院子里無人做飯,一直是由府里大廚房那邊做了送來。

可大廚房的廚子水平真是一言難盡。

我吃慣了珍珠做的,早就被養得很刁,若不是孟齊陪著我,我還真吃不下去。

主要是秀可餐,看著下飯。

孟齊聽到靜,面無表轉頭看向我,又面無表看了看桌上的空盤空碗,再面無表地移開視線。

我訕訕地笑,為自己辯解:

「年輕人,長,長。」

孟齊對此不置可否,靜坐如山石。

好俊的山石。

可惜長了張

「大小姐下午若是無事,可以再鞏固一下鞭法。」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一個家小姐,不去詩作畫,日里舞刀弄槍統?

嘖嘖,明顯居心不良。

肯定是怕我太多才多藝,出去搶了宋芝芝京城之花的風頭。

可我偏吃孟齊這一套。

主要是耍鞭的確比作畫快樂。

吾日三省吾,啊,我真是個俗人。

飯后一個時辰,我從書房取了鞭子到練武場。

鞭子據說是我娘慣用的紅皮鞭,赤焰,如今又由我爹做主傳給了我。

說起來,娘親著實給我留了不好東西,我及笄后便從爹手里接過了府中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小庫房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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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便進去看過,毫不夸張地說,那些金銀珠寶至夠我躺平了用上十輩子。

在這之前,我本以為俠應該都像話本子里寫的那樣,一路走南闖北去行俠仗義,一生風餐宿地生活。

但娘親是個例外,貌似活得很富有且滋潤。

如果還活著,我倆興許還能做朋友。

我將鞭子舞得虎虎生風,暗想自己會不會有娘親當年的幾分風采。

娘說過,娘親是個很厲害的人。

有多厲害不得而知。

娘當時只告訴我:「大小姐,你將來出去江湖上,若是遇到危險,便報你娘親的名字。」

又叮囑我,「記得帶上赤焰,認得它的人都會給三分薄面。」

所以我覺得我娘可能真的很厲害。

不過娘為什麼會信誓旦旦覺得我將來一定會去闖江湖呢?

畢竟我一直生活在京城。

天子腳下,風平浪靜,沒有江湖。

我嘆口氣,覺得人生實在無趣。

這京城的小娘子們,閑來無事只會彈琴作畫,蹴鞠的作都格外秀氣,生怕跑快了顯得面目猙獰。

作稍大些,們就捂著竊竊私語,說果真是個沒娘教的,魯至極。

偏我天生耳力極好,每一次議論都聽見了,但一向懶得同們爭辯。

只是漸漸不再與們湊作一堆。

沒勁。

3.

「宋越越,你又在練鞭啊。」

不知何時,長風又坐在墻頭一臉戲謔地看我。

長風是我的鄰居,天爬墻,最拉著我一起逛窯子。

被他爹發現了就日常挨揍,每次都被揍得鬼哭狼嚎,卻依舊樂此不疲地帶我出去瘋。

我不知道他的快樂來自于哪里,但我的快樂是來自于看他挨揍。

聽他被他爹揍得嗷嗷,看他被追得滿院子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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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他爹是管錢的戶部侍郎。

可能是數錢時都要輕手輕腳的緣故,節省下來的多余力氣都用來揍孩子了,下手賊狠,我每次嗑瓜子看戲都看得很過癮。

總之這人每次出現,都沒什麼正經事。

果不其然,他又開口邀我出門:「南風館新來個清倌,聽說是個冰山男,要不要去看看?」

我立刻來了神,忙回道:「去,怎麼不去。」

言罷,順手將赤焰纏在腰上,轉招呼孟齊:「快,抱我上去。我們跳墻走。」

孟齊臉黑得不行。

他總這樣,每次看到長風來找我他就這副德

大抵是看不慣我同長風廝混在一起。

也是,京城這些正經人都看不慣我的作風。

但關我屁事,關他們屁事。

我爹都不管我,后娘也不管我,旁人就更管不著。

我垮著臉,看著孟齊。

孟齊了一條線,最后總算記起自己侍衛的份,認命地過來環住我的腰,然后帶著我一起輕松地躍過了圍墻。

落地便松開手,規矩得很。

不管怎樣,能借機和男子,我很滿意。

說起來,我的輕功進展比他們兩個慢上一些,可能是平時很自己翻墻的原因。

練習自然進步慢。

哎,這該死的迷人的使人懶惰的富貴人生。

到了南風館之后,發現長風沒有騙我。

新來的小倌確實很冰,也很

還很貴。

琴不唱曲不服,干坐著陪吃頓飯便要一百兩白花花的紋銀。

一百兩啊,都夠我吃五頓來福順的席面了。

我不由嘆,幸好是跟著小金庫長風一起來的,一應開銷由他買單。

這小子每次出手闊綽得,生怕人家不知道他爹多貪似的。

不過雖然很貴,倒也不能說不值

我看著跟前冰山小倌這張幾乎能與孟齊媲的臉,覺得十分滿足。

什麼狗的春天?

這就是。

兩個男將我環繞在中間。

至于長風,他最多只能算半個。

我宋越越被兩個半男環繞,這覺,爽。

就是養起來略微有點費銀子。

要知道,孟齊從小到大的所有開銷,可都是記在我賬上的。

不僅僅是他,我院子里的所有人,都是我在養,或者說都是用著娘親留給我的產在養,從未用過宋府公賬上的一文錢。

當然,這事兒也是我及笄后才知道的。

為此心塞了許久。

暫且略過不提。

我收回心神,看向冰山小倌。可惜冰山小倌不看我,只看著孟齊。

這難道就是男間的惺惺相惜?

實在是費解。

4.

我不再想,笑著開口:「小哥怎麼稱呼來著?」

剛剛老鴇領人進來的時候其實介紹過,不過我記不太好,忘記了。

「青硯。」冰山小倌這才看向我,話回得言簡意賅。

很好,比孟齊還冷淡。

「青山的青?宴客的宴?」

「硯臺的硯。」

「好名字。」我由衷贊道。

「宋大小姐過獎。」

我剝蝦的手一頓,抬眼看他,挑眉問道:「認識我?」

「因好奇來逛南風館的子當然不止宋大小姐一個,可明目張膽穿著裝毫不遮掩就來的,宋大小姐是獨一份。」青硯毫不掩飾臉上的嘲諷之,「整個京城誰沒聽過宋大小姐名號?」

我放下蝦,凈了手,接過孟齊適時遞來的帕子,低頭手上的水,里認同道:「確實有名。」

「但是你這語氣,讓我很不爽。」我放下帕子,抬頭看他,平靜開口。

出于多年的默契,長風和孟齊都已經站了起來。

長風開始往外掏銀票,我也慢悠悠起

「據我所知,南風館的生意一向做得老實,從不干那些強買強賣的破爛事兒,因此小哥你,想必不是因為清高進來的。」

長風手里的銀票,拿了一張輕輕拍在青硯懷里,勾起角道:「宋大小姐賞你的。」

話說完,也不看他是何反應,我和長風還有孟齊三人便徑直出了門。

老鴇原本在外候著,看到這一幕面微變,出笑臉過來問:「幾位爺今天怎麼走這麼早?菜還沒有上齊,是不是青硯哪里照顧不周?我讓他來給各位爺道歉。」

說著,便打算進門去喊。

長風手一攔下老鴇,皮笑不笑地開口:「小爺我可沒說不高興,就是忽然覺得隔壁春風樓更有意思一些。」

「起碼人家拿了銀子就會念爺的好,你說是這個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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